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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关于撤并浸潭镇培侨小学塘坑教学点等15所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17 10:12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8〕46号)和《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清新区15所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撤并工作方案的通知》(清新府办〔2020〕1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浸潭镇培侨小学塘坑教学点等15所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的撤并工作已顺利完成,现正式撤并浸潭镇培侨小学塘坑教学点等15所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撤销14个教学点,分别是: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高华塘小学高车教学点、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大湾岗小学新寨教学点、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培侨小学塘坑教学点、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培侨小学登峰教学点、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鱼坝学校三联教学点、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沙河小学建中教学点、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中心小学峡溪教学点、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南冲学校新洞教学点、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南冲学校回新教学点、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中心小学黄坑教学点、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大岩小学石南教学点、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联滘小学联英教学点、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东安小学建民教学点、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雅文小学湴塘教学点。

  二、龙颈镇石崇小学撤高留低,由完全小学变更为教学点,实施中低年级教学,更名为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中心小学石崇教学点。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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