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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清新区2020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18 11:10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清新区2020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4日

  清远市清新区2020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2020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府办函〔2020〕41号)精神,我区太和镇明霞社区被列为2020年市政府挂牌督办火灾隐患重点地区之一。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要求,除了太和镇明霞社区由市政府挂牌督办外,其他各镇也要结合本地实际,选取1个社区或1条道路进行集中整治。为切实推进全区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提升社会防控火灾水平,为我区出租屋和“三小”场所集中区域消防安全工作总结推广工作经验,确保顺利通过市、区政府验收摘牌。根据我区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广东省火灾高风险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牌督办实施办法》《清远市2020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以全面完成市、区政府挂牌督办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为契机,全面加大我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强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努力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我区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平稳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整治督办工作领导小组,督办责任人、督办工作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潘海涛同志担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罗宁、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黄志任副组长。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整治工作的日常指导协调工作。

  太和镇及有关部门也要成立整治督办工作组,明确一名主要负责同志为督办责任人,协调解决火灾隐患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各项整治工作落实,制订整治方案及工作进度计划,按时完成整治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其他各镇也要成立相应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地区选定的社区或道路进行集中整治。

  三、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全力整治以“三小”场所、出租屋为重点的消防安全隐患,基本消除区域火灾隐患,补齐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短板,建立微型消防站并配齐人员、装备器材,全面治理“三小”场所违规住人、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逃生通道和逃生窗口设置障碍物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取得显著的火灾防控效果,确保完成整治任务并摘牌销案。 

  四、工作任务

  重点整治消防管理机制不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不足、“三小”场所违规住人、出租屋消防安全不达标、消防车道和疏散通道不畅通、用火用电管理混乱、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一)太和镇要牵头组织对明霞社区范围内“三小”场所、出租屋、居民住宅楼及其他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排查整治建档率达到100%。督促明霞社区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设置独立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办公室,配置专门的办公人员,按照“一楼一铺一人”的原则明确网格监管员,认真开展网格排查和消防宣传。

  (二)太和镇要严格按照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粤消安办〔2016〕36号)关于“三小”场所、出租屋的整治标准,对明霞社区大力开展隐患整治,重点治理“三小”场所违规住人、电气线路乱拉乱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以及出租屋消防设施配置不齐全、未开设紧急逃生出口等问题,同时要在“三小”场所、出租屋以及其他场所推广安装联网式独立烟感,进一步提升出租屋、“三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太和镇明霞社区要按照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广东省社区(村)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粤消安〔2017〕2号)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由主任任站长,配齐人员和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开展防火巡查、初起火灾扑救和宣传培训等火灾防控工作,具备“三知四会一联通、处置要在三分钟”的灭火救援能力,有效提升八片新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水利部门、自来水公司要对照《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进行布点规划,增建市政消火栓补齐欠账,对现有市政消火栓要进行修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确保明霞社区范围内市政道路上的市政消火栓建有率和达标率达到100%。

  (五)供电部门要对明霞社区范围内的残旧公用电气线路进行检修改造,落实公用电气线路定期检测,防止公用电气线路老化引起火灾。太和镇以及区发展改革、公安、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电动车“正源清违”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要求,集中清理明霞社区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法行为,对电动自行车在居民楼道、楼梯间停放、充电依法进行处理,分区域设置集中停放点和充电桩。

  (六)太和镇要督促明霞社区建立健全消防宣传工作机制,设置固定的消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七进”活动,组织对各居民楼、经营性场所业主和村民、居民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业主和住户的消防安全意识,确保经营性场所业主和社会单位从业人员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七)相关行业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范围,积极配合太和镇政府开展相关整治工作。

  (八)其他各镇也要参照上述工作任务要求,抓好本地区的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8日前)。各镇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细化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齐抓共管推进整治。

  (二)集中治理阶段(7月20日至10月25日)。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范围内出租屋、“三小”场所及其他各类场所消防安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找准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短板,强化结果运用,研究制定针对性解决措施,由政府牵头,组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进行整治,确保取得实效。太和镇应在10月25日前对明霞社区自行组织验收合格后申请区政府组织检查验收。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26日至10月30日)。区政府组织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太和镇要认真对照区政府验收时指出的问题及时查漏补缺,充分做好市政府检查验收各项准备。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府主导。各镇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整治任务圆满完成。

  (二)强化督导问责。区消安委每月不少于1次对太和镇明霞社区和其他各镇的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各镇也要每半月不少于1次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帮助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长期治理。此次整治的内容是一直以来影响我区消防安全的突出顽疾,整治任务重、难度大,各镇、各部门要善思善为,敢于较真碰硬,善于改革创新,打破常规推进,坚持长期抓、抓长期,探索建立“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基础建设等方面的长效机制,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各镇要于8月20日前将整治工作方案报区消安委办公室,每月25日前报阶段工作开展情况,10月20日前书面上报工作总结和申请区政府检查验收。(联系人:袁海英,电话及传真:3162109,粤政易协同办公平台:区消防救援大队王稀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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