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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11 17:31 文章来源: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小:【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区委七届第111次常委会会议和区政府八届6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等规定,按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8日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名称

组织承办部门

1

清远市清新区医共体试点建设方案

区卫生健康局

2

清远市清新区15所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撤并工作方案

区教育局

3

清远市清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区发展改革局

4

清远市清新区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20-2035)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5

清远市清新区促进产业发展实施办法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备注:如有变动,将根据工作实际相应调整,并推进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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