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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关于胡祖治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7 16:19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接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胡祖治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清新常〔2021〕11号),2021年3月26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胡祖治同志为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决定免去:

  张国力同志的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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