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接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胡祖治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清新常〔2021〕11号),2021年3月26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胡祖治同志为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决定免去:
张国力同志的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