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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05 09:24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等规定,按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8日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名  称

组织承办部门

1

     清远市清新区农业用水价格方案

区发展改革局

2

    清远市清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2035年)

区发展改革局

3

    清远市清新区城区和墟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

区发展改革局

4

清远市清新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

区发展改革局

5

    清远市清新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第二期)

区水利局

6

    清远市清新区道路停车智能收费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备注:如有变动,将根据工作实际相应调整,并推进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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