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清远市清新区“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反映。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7日
清远市清新区“一标三实”基础信息
采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和信息化建设基础工作,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要求,决定从2018年10月起至2018年1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标准地址和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以下简称“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职业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将“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作为加强和改进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社会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载体和突破口,纳入党委、政府加强实有人口服务管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工作,通过基础信息采集录入,着力破解人、房、业等基础管理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难题,努力提高全区职能部门对基本治安要素的管控能力,夯实社会管理基础,为社会管理、党政决策、公安实战、服务民生提供基础信息支撑。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一标三实”基础信息核查、采集、录入,建立完善独立统一的房屋建筑标准地址信息系统,结合门楼牌清理核对工作,实现基础信息常态化管理应用长效机制。
(一)建设完善标准地址信息库。按照公安部地址(房屋)管理信息标准,修订房屋建筑标准地址编制管理相关规范,建设完善独立统一的房屋建筑标准地址信息系统,统一标准地址信息编制管理和采集应用入口;开发标准地址信息服务接口,实现与人口、治安、警综、情报、空间标准地址库、社区警务平台、时空大数据平台、公安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等系统共享对接,强化标准地址信息的基础性地位和唯一性应用。
(二)整合改造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地址(房屋)管理功能。将人口管理信息系统的地址(房屋)管理功能整合改造融入标准地址信息系统,在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实有人口管理业务中全面应用标准地址信息。
(三)集中开展门楼牌清理核对。修改完善门楼牌管理业务相关规范,基于标准地址信息,开发应用门楼牌管理系统,集中开展门楼牌“重、错、漏”清理核对工作,建立健全门楼牌常态化管理机制,为所有房屋建筑编排门楼牌号,钉装门楼牌。
(四)全面开展标准地址信息采集应用。结合门楼牌清理核对工作,全面开展街路巷、住宅区(工业区、商业区)、建筑物、建筑物单元房屋等要素信息的标准化处理(清洗、核对、标识)和采集应用,建立健全标准地址信息常态化管理和共享应用机制,推进业务系统统一应用标准地址信息。
(五)同步开展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信息采集应用。结合房屋建筑标准地址信息采集,同步开展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信息采集更新工作,实现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信息与标准地址信息关联应用,全面摸清辖区“三实”情况。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清远市清新区“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李伯伦同志任组长,副区长、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局长叶军强同志任副组长,各镇、区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清新分局,由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治安大队教导员邓越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市公安局清新分局:负责统筹全区“一标三实”及门楼牌清理核对工作,受理已变更的居民地址信息变更业务,组织辖区派出所做好宣传及协助“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
(二)区民政局:负责提供所有已命名街、路、巷、农村名称资料。
(三)区财政局:负责“一标三实”及增补门楼牌设置工作经费保障。
(四)市国土资源局清新分局、区市场房产管理中心:负责提供每栋房子已登记的信息及房子地址变更后土地证、房产证地址信息变更工作。
(五)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清新分局:负责对无名的街、路、巷命名及提供具有道路名称城市规划平面图1:3000的相关工作。
(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提供所有企业的地址信息(不包括个体户)及地址变更后给予变更登记。
(七)各镇:负责联系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等部门尽快完成所管辖社区、花园管理处、小区、村(居委)无名街、路、巷的命名及“一标三实”宣传工作;在“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录入期间,各村(居)委会要指定专人协助派出所及专业采集公司做好标准地址信息、现场采集核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镇、区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一标三实”工作的重要性,提高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公安部门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认真组织部署,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地完成“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应用工作。
(二)突出重点,加强沟通。“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是基础性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公安部门要加强与民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街路巷(住宅小区、工业园区)、建筑物等地址名称存在的历史问题。对需要变更地址名称的,要尊重历史事实,协调房管和邮政、供水供电等民生服务部门做好后续事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实行奖励机制,主动争取基层社区组织、小区物管、单位内保和群众的支持与配合,有效调动各方积极性,共同推动工作开展。
(三)强化质量,有序推进。由于我区门楼牌管理和房屋建筑地址信息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信息更新不及时,清理核对和采集更新任务十分艰巨、繁杂。各镇、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分析研究,制定科学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加强业务培训,熟练掌握“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管理规范和工作指引,明确工作任务要求,规范操作流程,通过购买服务或合作等方式,充分利用专业公司技术力量和社会资源,组织充足专业队伍力量,强力推进“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
(四)加强督导,落实责任。“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作为今明两年全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考评内容。公安部门要牵头相关部门组成工作督导组,对各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解决采集录入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将信息质量作为“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生命线,按照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科学分解安排“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任务进度,坚决避免弄虚作假问题的发生。要按工作标准、工作流程和工作方式,做好门楼牌地址清理和全区标准地址库建设工作,对故意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严格问责并予以纪律处分,确保“一标三实”基础信息准确、动态、鲜活,能够真正服务实战应用。
各镇、各有关单位请将本单位“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分管领导及联络员信息(见附件)于11月8日前报送至市公安局清新分局,联系人:李桂祥,联系电话:13602930093。
附件:清远市清新区“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联络员信息表
附件
清远市清新区“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成员
单位分管领导及联络员信息表
单位 |
分管领导 |
联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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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电话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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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清新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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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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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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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清新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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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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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规划局清新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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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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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房产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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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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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塘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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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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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坑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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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颈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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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云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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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潭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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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潭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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