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笔架林场,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2016年7月28日上午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和城市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近期我区发生的安全事故,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立即在全区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
各镇(场)、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成立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在全区范围内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旅游景区(点)、工贸行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道路交通、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在建工地和企业厂房)、水库、堤围、小水电站、特种设备、学校、文化娱乐场所等领域和行业。
二、即查即改,落实责任
各镇(场)、各有关单位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进行切实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三、强化督导,确保实效
各镇(场)、各有关单位要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设立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督促指导,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各镇(场)、各有关单位开展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请于2016年8月5日前书面报区安委办(电子邮箱:qingxinsafety@126.com,联系电话:5835708,传真:5835769)。区安委办要组织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对各镇(场)、各有关单位开展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