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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奖励举报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2-05-15 11:13 文章来源: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小:【

为加大打击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力度,鼓励广大群众举报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县打击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镇(场)24小时受理投诉举报,及时到场核查处理,并对举报人实施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奖励对象
    举报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个人,经调查核实后给予奖励。一事多人多次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人。公职人员举报的不作奖励,但可视其举报所产生的影响或效果决定是否给予表彰。
    二、奖励方式
    以发放现金方式兑现奖励。奖金由县打击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支付。
    三、奖励标准
    (一)现场确有开采现象但没有人员、设备的,奖励1000元;
    (二)现场抓获违法人员但没有扣押设备的,奖励2000元;
    (三)现场抓获违法人员,扣押抽水机、柴油机等小型机械设备的,奖励3000元;
    (四)现场抓获违法人员,扣押抽水机、柴油机等小型机械设备和违法生产的矿产品的,奖励4000元;
    (五)现场抓获违法人员,扣押挖掘机、运输车辆等大型机械设备的,奖励5000元;
    (六)现场抓获违法人员,扣押挖掘机、运输车辆等大型机械设备和违法生产的矿产品的,奖励6000元。
    四、举报方式和要求
    (一)举报人可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形式举报。
    (二)举报内容要客观真实,详细描述违法行为发生地点,尽可能提供违法行为人线索,并留下具体联系方式。
    (三)受理机关对举报人资料严格保密。
    五、举报电话
    (一)清新县打击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5815090,18023318075
    (二)太和镇党政办:5810219
    (三)山塘镇国土资源所:5283987
    (四)太平镇政府值班室:5770975
    (五)三坑镇国土资源所:5862183
    (六)龙颈派出所:5712219
    (七)禾云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办公室:5674809
    (八)浸潭镇国土资源所:5630387
    (九)石潭镇国土资源所:5622213
    (十)笔架林场党政办:3810379
    特此通告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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