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笔架林场,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清远市清新区农村金融改革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财政局反映。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6日
清远市清新区农村金融改革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区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实施惠农工程,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切实做好我区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搞活金融、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目标,以强化诚信意识教育为依托,进一步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为金融机构对“三农”的有效信贷投放提供良好载体和诚信基础,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二、工作原则和任务目标
工作原则: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坚持以“政府主导、清新农信联社推动、部门配合、社会参与”为原则,依托原有的信用信息基础和工作载体,建立政府主导、多方配合的组织体系;以增进诚信意识为重点,加强金融政策、征信知识、诚信意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农村整体信用水平;以科学评价、广泛应用为重点,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投入,促进金融稳健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发展。
任务目标: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并将农户信用信息录入、导入数据库。
三、职责分工和要求
区农村金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宣传发动,协调各单位做好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录入、导入工作,安排采集、录入、导入等工作经费;印制采集表,按期报送工作进度,不定期进行督导等工作。
各镇(场):负责本镇(场)的宣传发动工作,安排专职人员开展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确保将本辖区各行政村的农户信息采集工作落实到人,逐村逐户进行采集,并建立纸质档案,做好农户信息采集的报送工作。
清新农信联社:负责农户信用信息的录入、导入工作,协助做好农户信用信息的采集和人员培训工作,同时向区农村金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录入、导入信息。
各有关单位必须妥善处理农户信息,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信息通报
根据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并将农户信用信息录入、导入数据库的任务目标,2015年5月31日前完成进度为30%以上,各镇(场)、清新农信联社每月(10日、20日、30日)将采集、录入、导入情况上报区农村金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府办公室通报采集、录入、导入情况。
五、经费保障
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录入、导入经费按照每户7元的标准安排,其中,采集费用为每户5元,录入、导入费用为每户2元。对按任务目标完成的镇(场)及清新农信联社给予适当的奖励,经费由区财政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