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笔架林场,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强化政企沟通,密切政企关系,提升涉企服务效能,着力打造推进我县工业经济跨越式发展的良好基础和环境,经县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创新服务载体,拓宽服务内容,进一步提升机关、部门服务工业经济的水平和效能,努力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以及企业反映的热点问题、突出问题,努力实现我县工业经济新一轮跨越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政企沟通制度,力求达到以下目标:机关、部门与企业交流、互动的渠道更加畅通,服务企业的载体更加丰富、规范;机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服务企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和质量进一步提升;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政企关系更加和谐、融洽;机关、部门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经济发展软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涉企政策信息公开机制
1.构建涉企信息网络公开平台。充分发挥清新县政府门户网站的作用,开通涉企政策查询系统,便于企业对涉企政策的查询和了解,各镇和涉企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宣传和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并及时更新和调整。确保各项涉企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县、镇(场)及部门门户网站“企业办事”专栏建设。
2.编制涉企服务指南。将县、镇(场)主要领导分工、各相关部门的审批流程、所需材料、办结时限、收费项目标准、信贷程序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汇编成《清新县企业服务指南》,对企业发放或通过清新县政府门户网站提供下载(电子版),使办事流程公开透明,简便快捷地完成所有审批手续。
(二)建立企情动态监测机制
1.健全县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制度。每个县领导负责联系2~3家重点企业,实行联系和走访制度。通过座谈、实地走访等形式,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或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倾听企业呼声,了解、掌握企情,并及时协调、沟通,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
2.建立干部走访企业制度。各镇(场)和涉企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要联系一定数量的企业,通过每季定期、不定期走访企业,宣传部门职能和涉企政策,鼓励和协助企业利用好省、市、县的优惠政策措施,了解、掌握企业在生产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处理、解决一些能及时办理的问题和事项。
3.建立政企沟通工作制度。县政府不定期召开政企协调会,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与重点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进行1次定期约谈、沟通,听取企业对政府及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企业分析经济形势,了解宏观政策,理清发展思路,并现场针对企业提出的具体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各镇(场)每年要定期、不定期召集辖区内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掌握企业的发展状况、重点技改项目推进及年内新竣工项目的进展情况,听取企业对当地政府的意见和建议,并力所能及地帮助企业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4.健全“政银企”对接制度。县政府适时组织“政银企”对接活动,积极搭建银企沟通、交流与合作的平台。动员各金融机构大力开展各类融资宣传推介活动,努力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和资金周转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银行、担保公司的沟通联系,协调解决困难企业的融资贷款问题。
5.建立政府工作评议制度。强化企业对机关、部门及其干部的民主监督,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对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测评,并及时汇总、分析企业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同时将问题和意见建议提交有关部门,责令整改完善,有效转变工作方式,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三)建立涉企事项综合处置机制
1.建立涉企事项交办制度。各镇(场)、各部门针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若不属本单位职责权限范围内的,应将有关问题和意见建议向县政府反馈,由县政府提交相应的镇(场)、部门办理、解决,并向有关企业反馈相关情况。
2.健全政策信息发布制度。县、镇(场)及相关部门应建立涉企政策信息发布制度,特别是中央和省、市扶持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或其他形式及时传递给企业,使企业能及时了解政策动态,掌握市场信息,及时申报各项扶持和优惠政策。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各镇(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政企沟通制度在强化涉企服务意识,提升涉企服务质量,改善政企关系,优化发展环境方面的重要意义,要建立相应的政企沟通领导小组,加强对政企沟通工作的统一领导。
(二)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各镇(场)、各部门要把政企沟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明确班子成员分工,落实相关责任;各镇(场)、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政企沟通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走访企业,并及时参加涉企事项的调处。要建立政企沟通相关制度台帐,做好投诉受理、走访企业和事项处置等相关活动记录。
(三)各镇(场)、各部门走访企业应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强人所难,要提前预约,避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