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笔架林场,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2016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2日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2016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 号)和《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清新府〔2015〕68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计划。
一、学习方式
区政府领导集体法律学习采取法制专题讲座和常务会议会前集中学习两种形式进行。全年计划安排法制专题讲座2次,常务会议会前学法12次。具体学法内容由区法制局、区普法办负责拟定,各承办单位负责讲解,区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会务工作。
二、学习对象
法制专题讲座:区长、副区长、区政府党组成员;各镇、区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区政府常务会议参加人员和列席人员。
三、学习时长
法制专题讲座:专家授课时间每期控制在120分钟以内。
常务会议会前学法:以自学为主。承办单位备好学习资料,主要负责同志简要概述学习背景、要点,时间每期控制在10分钟以内,学法活动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有调整的另行通知。
四、学习内容及承办单位
(一)法制专题讲座学法内容及承办单位。
1.《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修改意义(区法制局);
2.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内容(区法制局)。
(二)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内容。
1.新修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
2.根据实际需要的学法内容。
五、组织实施
(一)区政府领导学法活动由区法制局、区普法办具体负责,相关部门负责承办落实。
(二)在政府常务会议召开前一周,区法制局根据学法计划的安排,确定学法内容后,区府办公室通知承办单位做好准备工作。
(三)区政府领导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更改原学法计划的内容,临时确定学法内容,也可指定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教授负责讲解。
六、学习要求
(一)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是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有效手段。各镇、区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学法制度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工作,确保落到实处,根据实际制定本单位切实可行的学法计划,单位主要领导要带头参加学习,切实抓出成效。
(二)各承办单位要切实负起学法活动的责任,根据学法计划的安排,认真组织实施,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授课老师的邀请、学法材料的准备等各项工作。
(三)参加学法人员,要积极参加学习,认真做好笔记。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须向区政府请假。
(四)按照依法行政目标考核的要求,年底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领导干部学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抽查部分领导干部学法记录本,对各承办单位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通报。
(五)要提高认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以法治国,以宪治国,要着力提高各级政府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这对于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为此,参加学习人员要自觉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坚持以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提高依法执政的工作水平。
(六)要精心组织。区府办公室、区法制局及区普法办要主动与各承办单位进行工作衔接,做好学法课程准备、相关材料印发、学法总结和效果反馈等工作。讲课的费用由各承办单位负责。区府办公室负责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记录并将学法情况和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列入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法制专题讲座由负责承办的单位牵头、记录与总结工作。各承办单位要按照本计划要求,认真做好课件选材和确定授课人员,确保工作到位。
(七)要学以致用。区、镇两级政府领导干部要以学法为契机,严格落实法治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完善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要牢记法律红线、底线,以身作则,带头遵纪守法。要将学法与各项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实践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自觉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