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笔架林场,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清新区政府有关部门权责清单调整事项目录(2017年)》(以下简称《目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各相关单位应根据此目录及时更新本单位权责清单事项并向社会公布。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编办反映。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
0.统计表.xls
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xls
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xls
清远市清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xls
清远市清新区旅游局.et
清远市清新区民政局.xls
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局.xls
清远市清新区水务局.xls
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