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首页
清新动态
走进清新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网络问政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 其他文件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清新区中小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11 00:00 文章来源: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侨务局) 字体大小:【

各镇人民政府、笔架林场,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清远市清新区中小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教育局反映。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0日 
     
     
     
           清远市清新区中小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周边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学校周边涉师涉生安全事故发生,构建安全、卫生、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安全、促发展”为主题,突出学校周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全区师生的安全意识,正确处理好推进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和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相互联系,齐心协力,努力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通过广泛宣传,完善制度,强化责任,落实措施,使我区教育教学工作顺利推进,确保学校周边环境良好,师生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校周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依法打击处理侵害师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扰乱学校正常教学及生活秩序的行为;依法取缔非法经营,教育、督促学校周边从事各类经营活动的业主依法经营,规范学校周边各类经营场所的日常管理;进一步落实学校内部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学校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长效工作机制,使广大师生、家长和群众对学校周边环境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历来是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其环境整治成效直接关系到学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认真履行职责,狠抓落实,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成立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戴少枚同志任组长,区府办公室联系教育工作的副主任及区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区综治办、区教育局、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区环境保护局、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广新局、区安全监管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工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及各镇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组成。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有关部门、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开展学校周边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积极争取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深入学校周边,对娱乐场所、网吧经营者、各类摊主进行宣传教育,动员社会人员及各经营业主积极支持,共同参与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各学校要通过校园广播、橱窗、板报等形式,对广大师生进行安全和法治教育,为整治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突出重点,深入排查。 
   各有关部门、学校要组织人员深入学校周边,对学校周边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排查。重点排查师生员工反应强烈的学校周边违法犯罪活动;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电子游戏厅、歌舞厅、棋牌室等娱乐场所;营业执照不全、执行实名登记及未成年人禁入制度不到位,超时营业,包夜营业等违规经营的娱乐场所;学校周边不洁饮食摊点、违规“小饭桌”和“小食堂”等其他各类违规摊点;出售、出租涉嫌色情、淫秽书籍的书报售亭(点);学校门口交通不畅及交通安全隐患问题;“黑校车”、“黑出租车”非法接送及其他影响学校周边环境等问题。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做到一校一档,落实专人跟踪,确保整治到位。区教育部门要做好综合汇总等相关工作。 
   (四)强化管理,全力整治。 
   坚持“齐抓共管,整体联动,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证照齐全的经营场所,及时予以引导规范。对证照不全的经营场所,有经营条件的督促其完善手续,无经营条件的责令其限期停止营业或依法吊销已颁发的证照。对无证经营的及时告知其行为违法,责令限期主动纠正,停止营业。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要限期整改。加大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整治力度,加强完善各类交通设施建设。规范学校周边餐饮经营行为,加强卫生管理。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防范措施,提高学校安全防范能力。 
   (五)建章立制,长效管理。 
   在集中整治工作基础上,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的组织协调、各司其职、主动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使整治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学期召开1次,对全区中小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原则上每学期集中整治1次。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交流情况,沟通信息,及时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六)加强督查,严格问责。 
   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有关部门在整治行动中,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根据各自职责要求,严格落实整治活动的各项任务,将整治工作常态化、深入化。对不予配合的人员,要依法采取措施,对个别违法人员,要在证据确凿的基础上,坚决予以处理。对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安全稳定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时间安排 
   清新城区中小学校周边环境集中整治时间为:春季学期4~5月,秋季学期10~11月,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排阶段(每年4月和10月的10日~20日)。相关职能部门、学校要认真排查学校周边环境存在的问题,分类建立安全隐患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每年4月和10月的21日~30日)。由区政府召集各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存在问题,解决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 
   (三)总结完善阶段(每年5月和11月的1日~10日)。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及存在问题,并提出今后工作措施。

浏览次数:-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网站首页 清新动态 走进清新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