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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清新县残疾人社区康园网络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28 00:00 文章来源: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小:【

各镇人民政府,县残联

清新县残疾人社区康园网络建设工作方案》业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清新县残疾人社区康园网络建设工作方案

 

为了加快推进我县残疾人社区康园网络建设,逐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定》(粤发〔20099号)和广东省残联《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社区康园网络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残联〔2009107号)精神,结合我县残疾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社区康园中心是指各镇建立的综合性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属于公益性、非营利性社会服务单位。社区康园中心通过工(农)疗、娱疗等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手段,为社区内的成年精神病康复者、智力残疾人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功能训练、职业技能培训、庇护性就业和康乐文体活动等服务,以提高其社会适应能力和生活质量,减轻家庭及社会负担,使之经过一段时间的康复服务能够回归社会主流。社区康园网络服务功能主要包括:庇护性劳动(工疗站)、职业评估、职业咨询、职业技能训练、日间照料(日托型)服务、康复功能训练、辅助器具、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康乐文体、政策科普宣传、残疾人情况调查、转介及跟踪随访等服务。

二、工作步骤

20114月:县、镇制订工作方案,各镇确定场地选址。

20115月-6月:完成场地装修、无障碍改造工作。

20117月-9月:落实人员选聘、器材设备配置、完善牌匾标识、制度建设及人员上岗前培训等工作。

201110月:全县8个镇建成社区康园中心,通过验收并投入运作。

三、经费保障

(一)一次性投入经费:场地改建装修费用约15万元/间,康复器材、办公设备配套费用约8万元/间。两项合计23万元/间,全县8间共184万元由县财政解决,不足部分由镇统筹解决。

(二)日常运作经费:办公、水电、人员工资等费用5万元/间/年。其中县财政每间补助4万元并纳入财政预算,不足部分由镇统筹解决。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建设社区康园中心是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省委、省政府为残疾人做好事实事的具体体现,也是县委、县政府2011年“十项民心工程”之一。各镇要高度重视,镇残联要落实责任,如期完成本镇社区康园中心和社区康园网络建设。

(二)场地选址。各镇要根据残疾人数量、分布情况和当地经济状况确定社区康园中心场地选址。社区康园中心宜选址在地面楼层,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有独立使用空间,对室内和周边环境进行无障碍改造,交通设施便利,每天常规服务人数25人左右。

(三)人员配置。各镇社区康园中心按照18的标准配备服务人员。配置专职工作人员4人,其中设主任1人、工疗站配置专职工作人员2人、社工(康复)专业人员1人。工疗站专职工作人员中,要聘用胜任工作的轻度残疾人(或残疾人直系亲属),残疾人(或残疾人直系亲属)员工比例不得少于50%

(四)名称标识。各镇社区康园中心要设置统一招牌、统一标识,如:“清新县XX镇社区康园中心”, 社区康园中心接收工疗人员不少于25名。

(五)管理机制。各镇社区康园中心由镇政府主办,镇残联负责日常管理和业务运作。县残联负责指导、检查社区康园中心建设和运作情况。社区康园中心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岗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奖惩处罚等制度,严格遵守康复服务技术规范,确保服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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