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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清新区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25 00:00 文章来源: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侨务局) 字体大小:【

各镇人民政府、笔架林场,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清新区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公安消防大队反映。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9日
    
                              清远市清新区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充分整合消防安全管理社会资源,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清远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推进清远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的通知》(清消安〔2015〕24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广州会议重要精神和公安部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和省、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充分整合消防安全管理社会资源,建立健全社会火灾防控体系,指导社区全面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区政府成立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局长冯天佑同志任组长,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副局长陆志文同志、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戴振彪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促等工作。各镇要成立相应机构,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探索工作思路、方法和举措,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工作内容
    积极引导和规范城乡居民社区志愿消防队伍发展,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和体系,发挥治安联防、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灭火应急预案,配备必要人员消防车辆、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组织开展业务训练,组织指挥扑救初起火灾,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社区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扑救的目标。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5月20日~5月24日)。各镇(场)结合实际制定推进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广泛进行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建立试点阶段(2016年5月25日~5月31日)。在太和镇向群社区设立社区微型消防站试点,通过试点工作,主动破解难点,树立示范样板,为全面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提供经验做法。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6年6月1日~11月30日)。到2016年7月31日前,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完成率须达到30%。到2016年11月30日前,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完成率须达到100%。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2月1日~12月31日)。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区政府对各镇(场)微型消防站建设推进情况采取查看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检查验收。
    五、经费预算
    社区微型消防站车辆、器材、装备由社区所在镇政府统一购置配发,队员可由兼职或志愿人员担任。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微型消防站建设,是我省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打造志愿消防队“升级版”,全面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的重大举措。各镇(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强力推进。要积极加强对重点单位和社区的业务指导,帮助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
    (二)强化指导,加强联勤联动。各镇(场)要按照社区微型消防站车辆器材装备配备标准的要求,从建设原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站房器材、岗位职责、值守联动和管理训练6个方面严格落实建站标准。要将微型消防站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加强对微型消防站的管理和指导,明确微型消防站的值班备勤、调度编组和联勤联动制度,加强日常执勤训练。各站需建成“两室两库”(即消防办公室、执勤办公室、消防车库、消防器材库)。
    (三)明确目标,严格奖惩。各镇(场)要成立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细化工作目标,明确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区政府将于年底对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度缓慢、弄虚作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责任人。
    太和镇向群社区请于2016年6月30日前报送试点阶段工作情况;各镇(场)请于2016年8月30日和10月30日前上报阶段性工作情况,11月25日前上报工作情况总结。

 
    附件:

1.清远市清新区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任务明细表.wps 
    2.社区微型消防站车辆器材装备配备标准.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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