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笔架林场,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清新区落实〈清远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政府应急办反映。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
清远市清新区落实《清远市突发事件应急
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
《清远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既是全市“十三五”期间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又是我区“十三五”期间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指导性文件。我区根据该规划,结合自身实际,特制定落实规划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区基本建成与公共安全风险相匹配、覆盖应急管理全过程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应急管理基础能力显著提升,突发事件防控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切实增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高,公众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不断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分类目标和责任单位
(一)自然灾害类。
1.到2020年末,台风、暴雨预报准确率提高5%,突发灾害性天气预警提前量达到20分钟以上,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覆盖面达85%以上。(区气象局)
2.流域面积1000平方千米以上的河流控制断面洪水预警发布率80%。(区水务局)
3.重特大地震发生后救援队伍在24小时内基本覆盖极重灾区。(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4.区内跨区域调用电力应急队伍100%实现24小时内到达应急处置现场。(清新供电局)
5.完善各镇(场)、各职能部门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确保第一批区级、镇级救灾物资可分别在灾后3小时、2小时内运达灾区。(区有关部门、各镇(场))
6.死亡人数在同等致灾强度下明显下降,受灾群众12小时内得到基本救助。(区有关部门、各镇(场))
7.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达到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要求,确保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监测覆盖率100%。(市国土资源局清新分局、各镇(场))
8.基本建成区、镇二级联动的应急避护场所体系和标识系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各镇(场))
9.逐步形成高抗毁、立体化、主动型的应急通信保障能力体系。(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10.基本建成检测功能齐全、监测手段先进、覆盖面广、信息资源共享的全区动植物疫情风险监测网络,农作物病虫害中、长期测报准确率分别提高5%和3%,区突发动物疫情报告率达100%。(区农业局)
11.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l‰以内,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配备率达100%。全区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率达到60%以上,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得到有效控制。(区林业局)
(二)事故灾难类。
1.到2020年末,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下降1O%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0%以上,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l9%以上。(区安全监管局、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2.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6%。(市公安局清新分局交警大队)
3.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体系。(区安全监管局、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4.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监管率和严重隐患治理率达到100%,万台特种设备事故起数控制在0.2以下,万台特种设备死亡人数控制在0.19以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完善重点流域饮用水源水质安全监控预警系统。(区环境保护局、区水务局)
6.全区主要污染源负荷80%以上的废水、废气等重点污染源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国控重点污染源全部实现在线监控。(区环境保护局、区水务局)
7.民爆、有毒有害等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100%。(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区环境保护局、区安全监管局)
8.确保全区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每年减少1人。(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9.各级公路安全设施基本齐全,消除国、省干线现有危桥,农村危桥呈逐年下降趋势,水路运输基本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各项安全设施基本完善。(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清新分局)
10.实现近岸航道和内河主要干线的监管全覆盖。(区交通运输局)
(三)公共卫生事件类。
1.到2020年末,进一步完善突发急性传染病防范应对措施,区级突发急性传染病应急队伍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100%。(区卫生计生局)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息响应率达到95%以上。(区卫生计生局)
3.鼠疫、人禽流感等突发急性传染病规范化处置率达100%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的网络直报率区级达到100%,乡镇卫生院达到100%。(区卫生计生局、区疾控中心)
4.较大以上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时有效处置率100%,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药品评价性抽验覆盖率达到l00%,药品评价性抽验总体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药品生产企业品种监督抽验覆盖率100%。(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5.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并有所提升,食品生产企业抽检监测覆盖率100%,食品经营市场抽检监测覆盖率98%以上,食品药品风险管理体系逐步健全。(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社会安全事件类。
1.到2020年末,90%以上较大社会安全事件均能实现预知、预防、预警,95%以上较大社会安全事件均能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市公安局清新分局)
2.涉恐、涉边、涉毒等突出社会治安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市公安局清新分局)
3.粮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均能做到及时预测并得到有效处置。(区发展改革局)
4.劳资纠纷预警预测体系健全完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作用,在开展应急管理工作中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综合协调。完善区应急指挥机构、镇(场)、相关单位之间分工协作机制,加强各级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及专家组的建设。将各镇(场)、各部门应急体系规划纳入本镇(场)、本部门“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共同推进全区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受突发事件影响较大的镇和行业给予贷款贴息、财政补助等大力支持,各职能部门要促进应急产业健康快速发展,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应对突发事件捐赠、开展志愿服务,鼓励家庭购买应急产品和储备应急物资,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共享应急物资储备。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应急管理投入的制度,积极引导企业、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各方资金相结合的应急资金保障机制。财政部门要调整应急管理财政支出重心,加大预防性财政支出,加强应急管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投入,保障应急管理工作经费需求。
(四)强化责任落实。各镇(场)、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按照本方案要求及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按时按质完成目标任务。区政府应急办要及时对各镇(场)、各有关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适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