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笔架林场,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清新区创建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教育局反映。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
清远市清新区创建广东省社区
教育实验区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区创建“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工作,更好地满足我区社区群众对教育的需求,建设学习型社会,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教育现代化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清府〔2015〕126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创建和申报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工作的通知》(清市教函〔2016〕2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认真实施“文化强区”战略,充分开发和利用社区各类教育资源,积极构建社区教育新平台,逐步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形成开放式教育网络,开展全员、全程、全方位的教育活动。不断丰富社区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社区居民的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
二、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各类社区教育活动和创建各类学习型组织,完善我区社区教育网络,构建具有清新特色的成人终身教育体系,树立“终身学习,学以致用”的教育理念,形成“人人是学习之人、处处是学习之地、时时是学习之时”的社会氛围,到2017年10月我区创建成为“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
三、组织领导
区创建“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负责具体创建工作。
(一)督查指导组。负责指导协调各镇(场)、各有关单位、村(居)委会开展创建工作。抓好薄弱环节整改,督促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完善社区教育条件,确保各村(居)委会、各单位硬件达到创建要求。组长由领导小组组长兼任,成员由各镇(场)、各单位、村(居)委会有关人员组成。
(二)档案资料组。负责创建进程安排、会议组织、领导讲话和自评报告的起草,编印反映我区社区教育成果的材料和画册,指导各村(居)委会、各单位按《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评价指标》要求收集、汇总和整理有关档案资料。组长由区教育局局长兼任,成员由各镇(场)、各单位、村(居)委会相关人员组成。
(三)宣传报道组。负责策划创建宣传工作,制作宣传资料,组织媒体采访报道,组织制作公司拍摄创建纪实VCD和《清新新闻》专版报道。组长由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兼任,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新闻信息中心人员组成。
(四)迎评统筹组。负责统筹迎检各项工作,包括会务布置、路线安排、车辆调度等。组长由区府办公室副主任兼任,成员由区府办公室、区教育局相关人员组成。
四、工作分工
区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制订、审核和印发推进社区教育工作有关文件,督促协调全区社区教育工作。
区委组织部:负责落实社区党建工作,指导、规划、协调、检查党员干部教育工作,利用基层党校开展社区党员干部教育活动。组织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坚持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培训评选学习型组织、学习型干部,帮助老干部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组织老干部开展各类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组织老干部向青少年讲闹革命和创业奋斗史,让老干部发挥余热。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建理论教育、党史教育,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加强学习型党政机关、学习型社会的理论宣传,建设“人人乐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社会,构建和谐社区。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制作社区教育实验区创建活动宣传片、专题片、专刊报道,协助和联系电视台、报社等媒体大力宣传报道我区社区教育建设成果。指导社区文明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反对邪教,树立文明的生活方式。组织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市民行为规范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建立维护文明行为的志愿者或义工队伍。开展学习型党政机关、学习型社区、学习型组织创建和指导,以及各类文明称号单位的评选工作。
区委统战部:负责宣传统战政策,在社区内设立统战宣传墙、宣传栏,向居民宣讲统一战线知识、展示统一战线工作,扩大统一战线工作的影响。积极探索搭建合民意、解民忧、惠民生、察民心的活动载体和平台,组织社区统一战线成员共同服务社区、建设社区。
区社工委:负责组织退休干部志愿者参与社区教育培训工作。配合做好青少年爱国主义、民主法制、社会公德等思想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后进青少年的转化工作、失足青少年的帮教挽救工作和贫困生的扶贫帮困。
区教育局:负责制定创建社区教育实验区实施方案、领导机构、工作机构。指导建设好区社区学院、各镇社区教育学校、各村(居)委会(企业)社区教育学习站,形成区、镇、村(居)委会三级社区教育网。完善各级社区教育网(学习机构)的硬件建设。指导社区开展社区教育和宣传工作,完善社区教育管理机制、评估检查考核体系。建立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公共教育资源向社区市民开放制度。负责社区教育实验区创建工作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实各工作组职责分工。协调各单位、各社区贯彻落实社区教育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对社区教育实验区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对照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自评,对薄弱环节进行整改。收集整理各项资料,完成社区教育实验区申报表、自评报告、评估指标体系自评分说明等。
市公安局清新分局:负责分析统计近3年全区各类案件情况并形成年度工作汇报。宣传社区公共安全法律、法规,对社区群众进行社区安全教育。制定社区治安保卫和消防措施。制定不同地区不同时期的防控措施。指导有关部门落实治安防范工作,建立健全治安巡逻等群防群治组织方案,维护社区的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稳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交通标志的宣传教育,教育司机遵章守法、文明驾驶、依规停车,使社区市民出行守法、守秩序,安全出行。
区民政局:负责制定社区建设规划,推动居民自治和农村社区标准化建设。开展婚姻法、家庭教育宣传。关心和帮扶弱势群体。开展复退军人的创业技能培训。制定社区各类考核标准,推动社区建设。
区司法局:负责抓好法制队伍和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建设。开展依法行政、法律工作者及司法所长培训,对社区居民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等主题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做好为社区市民“法律援助”工作,参与社区刑释人员的心理辅导、帮扶、安置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按照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落实经费,指导和监督资金的使用。收集整理社区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有关数据资料。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与经济社会相适应的人才培训规划。组织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做好职工培训和下岗、待岗、失业、转岗职工培训。做好融入社会的新市民、新上岗人员的培训教育,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培训。推进终身教育网络建设,对进城务工人员等开展技能培训。指导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建设和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指导职业资格、职业技能培训民办学校进行工作总结。
区农业局:负责做好农民实用技术的培训工作、新项目新品种辐射推广工作、农民素质提高和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培养适应农村社区发展的农业致富带头人、农业科技应用带头人。发挥农业新项目、新品种、新农艺对农村社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农民素质。推广农业科技,依靠科技致富,形成学科技的热潮。
区文广新局:负责加强社区体育工作,指导组建社区篮球队、足球队。组织开展各类大型社区文艺活动,抓好送戏下乡、文化入户、农家书屋建设和扫黄打非工作,发展传统文化、特色文化,挖掘提炼本土文化,培养艺术人才。抓好文化设施向市民开放工作,加强网吧、公共场所文化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发动各社区组织开展全民健身体育活动、增强市民体质,适度开展市民大众能参与的体育比赛,活跃社区氛围。督促社区搞好体育活动场地等设施建设,体育活动场地等公共资源适当对外开放。
区卫生计生局:负责对社区卫生保健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总结。指导各社区开展社区健康教育,宣传健康知识及应急救护知识。督促社区做好卫生宣传、便民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开展“健康知识进万家”、“健康伴我行”活动。开展科学育婴育儿、中老年人保健教育活动。指导社区计生教育网络建设,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政策咨询、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与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工作。利用婚育学(分)校对育龄人群进行优生、优育、优教的教育宣传,参与社区人口的综合管理与服务。
区旅游局:负责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重大项目推广活动,宣传地方名片。组织实施旅游人才培养规划,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倡导环保旅游、文明旅游,开展旅游从业人员培训。
区总工会:负责宣传贯彻《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对广大职工和社区居民进行维权教育。开展职业技能和文化、体育、娱乐、艺术教育活动。培养职工对家庭、生活、社会的热爱,发展学习型职工。
团区委:负责组织社区少年儿童开展各类教育和丰富多彩的文娱、体育活动。发动志愿者参与社区教育的相关活动。
区妇联:负责对社区妇女学校培训及家庭教育工作进行总结。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三八红旗手”、“巾帼英雄”、“学习型家庭”评选,组织下岗女工培训。组织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培训和妇女维权工作。对社区妇女开展教育培训。
其他区有关单位:负责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整理、提供有关材料。
各镇(场):把社区教育纳入议事日程,制定并印发本镇(场)社区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社区教育工作会议,成立镇(场)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社区教育中的重大问题。做好镇(场)社区教育硬件建设,指导支持社区教育学校、各村(居)委会(企业)社区教育学习站建设,满足社区群众开展教育培训等活动需求。创建本镇(场)学习型党政机关、学习型社区、学习型组织。配齐社区教育专职干部和教师,保证社区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把社区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标准安排经费,专款专用。总结社区教育工作经验,表彰奖励社区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创建1个社区教育示范点,对社区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开展社区教育研究,发展符合实际并有鲜明特色的社区教育。按照社区教育实验区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做好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各村(居)委会:负责落实社区教育各项措施,加强社区教育管理,全面总结本村(居)委会社区教育工作情况。加快学习型社区建设,建设标准化文化教育、艺术教育以及社区娱乐中心。充分挖掘社区教育资源,成立村(居)委会学习组织。增设少年儿童活动项目,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体育活动。按照社区教育实验区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做好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各学校:负责配合社区做好资源共享,制定学校资源向社区教育开放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向社区教育开放管理工作,登记每次开放使用记录。
各企业社区:负责开展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和培训活动,培养爱岗敬业精神。开展文娱、体育、艺术活动,培养本单位干部职工开朗、大方、阳光性格,团结、关心、爱护同事、工友,增强责任感,维护企业形象,服务企业发展。积极创建学习型组织。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5月)。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布置工作任务。各镇(场)、各单位、村(居)委会、学校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确立创建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实施计划。
(二)全面创建阶段(2017年6~7月)。各镇(场)、各单位、村(居)委会、学校对照《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评价指标分工表》要求,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构建社区教育网络,加强社区教育队伍建设。筹措社区教育经费,广泛开展各类人群的教育培训。落实专人负责社区教育活动的计划、报道、总结、图片等资料的收集整理,认真填写各类表格。创建资料在2017年7月20日前完成整理装订,配合区教育局按时按质完成有关资料填报工作。
(三)检查督促阶段(2017年8~9月)。各镇(场)、各单位、村(居)委会、学校对照《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评估标准》,查找创建资料的疏漏和不足,及时整改补充。每个镇(场)重点创建1个社区教育示范点,并准备3~4个社区作为必查单位,其他社区有所侧重。2017年8月30日前区教育局对重点单位进行检查,确保必查单位资料过关。
(四)迎检阶段(2017年10~11月)。各镇(场)、各单位、村(居)委会、学校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张贴标语,精心布置宣传栏。区教育局准备好汇报材料,拟定检查路线和单位。被检单位要做好各项资料的准备工作,随时接受检查组的检查。
六、创建要求
(一)领导与管理。
1.各镇(场)党政领导重视社区教育工作,指导思想明确。对社区教育工作的认识深刻,工作积极性高。制定社区教育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规划并认真落实。
2.建立“党政统筹领导、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配合、社区自主活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比较健全的社区教育制度,并不断地创新和完善。
3.主动联系已有经验的地区,组织人员前往交流学习。
(二)条件与保障。
1.建成区、镇(场)、村(居)委会三级社区教育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2.积极推进终身教育信息网络的建设,开展社区数字化学习,并能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社区教育的管理,以信息化带动学习型社区建设。
3.积极整合社区内各类教育资源,社区教育资源开发和服务程度较高。社区内教育机构教育资源共享度较高,社区内非教育机构教育资源得到较好地开发和利用。社区重视无形教育资源的总结、提炼和利用,建设社区学习资源服务圈。
4.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结构合理、专兼职相结合的社区教育管理者队伍和辅导员(师资)队伍,并能定期进行岗位技能培训。
5.保障社区教育经费的投入。财政部门按常住人口不低于年人均1.5元的标准落实社区教育专项培训经费,专款专用。建立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
(三)教育培训与学习活动。
1.各类社区教育协调发展。全年接受社区教育服务的社区成员占全体成员的比例达30%以上。城市社区登记在册的下岗待业失业人员培训率达70%以上。农村社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率达30%以上。城市社区登记在册的进城务工人员培训率达50%以上。农村社区劳动力外出转移培训率达50%。社区教育机构有专门服务未成年人的场所和配备专有人员,能常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公益服务,保障未成年人安全,未成年人参与社区教育活动的比例不低于50%。
2.注重社区教育机构能力建设。积极开发具有社区教育特点的课程资源,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社区成员多样化的学习需求,没有开办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种形式的收费培训班。
(四)社区教育成效。
1.积极创建各类学习型组织。学习型党政机关创建率达70%,学习型社区创建率达40%。
2.社区成员对社区教育的认知和评价不断提高。社区教育知晓度、认同度达70%以上,服务满意率达60%以上。
3.社区成员终身学习理念和社区归属感增强。社区成员精神生活质量有改善,社区和谐稳定,文明程度较高。
(五)特色与创新。定期开展社区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积极开展社区教育研究,不断实践探索,形成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