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清新县农村公路绿化工程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交通运输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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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县农村公路绿化工程实施方案
县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公路绿化,确保农村公路“畅、洁、绿、美”,按照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交通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县政府提出的要求,县交通运输局、太和镇、山塘镇、太平镇、三坑镇、龙颈镇、禾云镇和浸潭镇具体实施我县乡道
二、责任主体
县交通运输局和各有关镇是该公路绿化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
三、时间安排
(一)2011年3月,动员部署阶段。
(二)2011年4月,全面实施阶段。
(三)2011年9月,考核验收阶段。
四、实施办法
树苗由县交通运输局及各镇各自采购,县政府给予补助。县交通运输局及各镇负责挖穴、栽植、浇水、培土堆及后期养护管理,苗木死亡或缺损由镇负责补植。县交通、林业部门负责验收把关。栽种的苗木10年后经县交通、林业部门批准后可砍伐,收益归当地村委会所有,但砍伐后必须予以补种,以确保达到绿化、美化的目的。
五、绿化要求
(一)未完成道路两旁
(二)原有道路上栽种的树木不能进行砍伐。
(三)公路两侧宜林路段及公路用地均属绿化范围。
(四)选种树种包括:樟树、细叶榕、阴香、大花紫薇、水翁,树高
(五)新树苗栽植位置在路基边沟外侧
(六)栽植株距
(七)挖树坑具体尺寸标准为:长
(八)苗木整体成活率达到98%以上为合格工程。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农村公路绿化是以公路路基绿化为主体,使公路沿线林木成行、空气清新、环境优美,把每一条公路都建成绿化线、风景线、致富线,是绿化、美化、生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综合体现。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村道路绿化领导机构,镇委书记、镇长为本镇的道路绿化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要紧密结合2011年植树节活动,在种植的乡道、沿线村委会、学校通过标语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公路绿化的重要意义。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确保全县农村公路绿化任务全面完成。
(二)明确分工。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做好工作,共同推进我县农村公路绿化工作。镇政府和村委会要承担直接组织和建设任务,落实路肩填平、整地、栽植及管护工作,宣传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学生、社会团体参加义务植树。县林业部门负责质量把关、技术指导及检查验收工作。县交通运输部门要把公路绿化作为公路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确保全县公路绿化在2011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
(三)考核验收。县政府将公路绿化工作与公路建设、养护纳入2011年对各乡镇政府年度考核内容。各镇、县交通运输局应负责做好绿化建设的工作进度、工程质量、组织管理等有关情况的检查考核准备工作。未按上述绿化要求完成的绿化工程,一律不予验收。县财政补助款必须专款专用,挪作他用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 清新县
2. 各镇公路绿化项目明细表(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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