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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清新县农村公路绿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04 00:00 文章来源: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小:【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清新县农村公路绿化工程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交通运输局反映。

 

 

 

一一年三月四日

 

 

 

清新县农村公路绿化工程实施方案

 

县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公路绿化,确保农村公路“畅、洁、绿、美”,按照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交通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县政府提出的要求,县交通运输局、太和镇、山塘镇、太平镇、三坑镇、龙颈镇、禾云镇和浸潭镇具体实施我县乡道六米以上砼公路及县道的公路绿化工程建设。乡村需进行公路绿化里程共172.04公里,补种的县道190.178公里,具体种植数量见附表。

二、责任主体

县交通运输局和各有关镇是该公路绿化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6以上砼路面的公路绿化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20113月,动员部署阶段。

(二)20114月,全面实施阶段。

(三)20119月,考核验收阶段。

四、实施办法

树苗由县交通运输局及各镇各自采购,县政府给予补助。县交通运输局及各镇负责挖穴、栽植、浇水、培土堆及后期养护管理,苗木死亡或缺损由镇负责补植。县交通、林业部门负责验收把关。栽种的苗木10年后经县交通、林业部门批准后可砍伐,收益归当地村委会所有,但砍伐后必须予以补种,以确保达到绿化、美化的目的。

五、绿化要求

(一)未完成道路两旁0.5以上路肩的必须先完成路肩的建设再进行种植。

(二)原有道路上栽种的树木不能进行砍伐。

(三)公路两侧宜林路段及公路用地均属绿化范围。

(四)选种树种包括:樟树、细叶榕、阴香、大花紫薇、水翁,树高1.5左右,胸径约34cm3公里内种植同一树种。

(五)新树苗栽植位置在路基边沟外侧1外,或在路肩边缘以外2较平坦的宜林公路用地上。

(六)栽植株距4,有条件的栽植2行或2行以上。

(七)挖树坑具体尺寸标准为:长50cm×宽50cm×深60cm。坑位的线型与公路线型始终保持平行,达到美化目的。

(八)苗木整体成活率达到98%以上为合格工程。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农村公路绿化是以公路路基绿化为主体,使公路沿线林木成行、空气清新、环境优美,把每一条公路都建成绿化线、风景线、致富线,是绿化、美化、生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综合体现。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村道路绿化领导机构,镇委书记、镇长为本镇的道路绿化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要紧密结合2011年植树节活动,在种植的乡道、沿线村委会、学校通过标语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公路绿化的重要意义。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确保全县农村公路绿化任务全面完成。

(二)明确分工。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做好工作,共同推进我县农村公路绿化工作。镇政府和村委会要承担直接组织和建设任务,落实路肩填平、整地、栽植及管护工作,宣传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学生、社会团体参加义务植树。县林业部门负责质量把关、技术指导及检查验收工作。县交通运输部门要把公路绿化作为公路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确保全县公路绿化在20114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

(三)考核验收。县政府将公路绿化工作与公路建设、养护纳入2011年对各乡镇政府年度考核内容。各镇、县交通运输局应负责做好绿化建设的工作进度、工程质量、组织管理等有关情况的检查考核准备工作。未按上述绿化要求完成的绿化工程,一律不予验收。县财政补助款必须专款专用,挪作他用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 清新县六米以上砼路面公路绿化明细表(表略)

      2. 各镇公路绿化项目明细表(表略) 

 

 

二○一一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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