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首页
清新动态
走进清新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网络问政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 其他文件
印发清新县贯彻落实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7~2020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2-31 00:00 文章来源: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小:【

各镇人民政府、笔架林场,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新县贯彻落实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72020年)工作方案》业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清新县贯彻落实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

纲要(20072020年)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72020年)》,促进我县知识产权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创新型清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完善知识产权制度,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文化环境,提升我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我县社会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体制创新,突破瓶颈制约。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政府各部门知识产权工作合力,健全县、镇(场)联动的知识产权工作新体制,由镇科技办承担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建立企业、行业协会、政府相互协调的知识产权保护新机制,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知识产权现代服务体系。

(二)坚持政府引导,完善市场机制。发挥知识产权政策的导向作用,引导企业建立相应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整合社会资源,搭建社会共享的公共服务平台。围绕我县重点产业,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示范作用,着力培育发明专利、驰名(著名)商标、重点软件版权,推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企业的发展。大力培养、吸引和集聚知识产权各类人才,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

(三)坚持统筹兼顾,实现重点突破。以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创新意识、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和规范的市场秩序、不断提高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正确把握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知识产权创造与应用的关系、技术引进与自主创新的关系和知识产权的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整体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全面发展,统筹知识产权与科技、经济、贸易的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

——专利。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率保持15%左右,发明专利申请量持续快速增长,年增长率20%以上。国(境)外专利申请量进一步提高。(职能单位:县知识产权局)

——商标。注册商标年均增长率10%左右。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国际知名品牌拥有量进一步提高。加强省级专业镇和产业集群注册地理标志产品、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职能单位:县工商局)

——版权。版权合同登记量年均增长10%,版权产业实现的出口额占商品出口额的5%。(职能单位:县文广新局)

——植物新品种。农业植物新品种授权量达到5件以上,林业植物新品种授权量达到5件以上。(职能单位:县科技农业局、县林业局)

——软件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软件产品登记量逐年增加,企业集成电路设计水平和整体实力显著提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量逐年增长。(职能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商业秘密。进一步健全企业商业秘密内部管理制度。80%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60%以上的大中型国有企业建立健全商业秘密内部管理制度,实现企业商业秘密的规范化管理。(职能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标准。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标准,培育一批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参与国际和国内标准制定的企业。推进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力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采标率达到70%以上。(职能单位:县质监局)

四、任务措施

(一)努力创造自主知识产权。

1.大力推动我县行业龙头企业建立国家、省级工程中心和技术中心,加强市级工程(技术)中心的培育和认定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各类专项资金导向作用,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努力创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职能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科技农业局)

2.积极开展省部产学研合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计划项目,组织我县重点领域的科技攻关,优先支持具有或可产出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项目。(职能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农业局、县知识产权局)

3.组织我县企业积极申报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提高企业对知识产权的创造能力。(职能单位:县知识产权局)

4.做好广东省著名商标向上级提名和管理的工作,帮助、指导企业创建自主商标品牌,发挥商标品牌优势,提高综合竞争力,扶持驰(著)名商标企业做大做强。对获得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以及省著名商标续期成功的企业政府或职能单位给予奖励。注册成功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协会或企业事业单位,当年给予奖励1万元;注册成功一般商标的企业,当年给予奖励1000元。(职能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工商局)

5.做好农业商标品牌的培育和发展工作,积极引导和支持农业组织、农业企业和农户注册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职能单位:县科技农业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

6.继续开展国内专利申请的资助工作,积极组织我县企业申报中国专利奖、广东省专利奖,并奖励获得中国专利奖、广东省专利奖的单位。(职能单位:县财政局、县知识产权局)

7.做好具有深厚本土人文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强的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发挥品牌优势,提高综合竞争力。对在申报地理标志产品过程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企业政府给予奖励。

8.鼓励企业参与国内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推进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参与国内与国际标准的制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企业政府给予奖励。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1.坚决打击假冒专利、商标、版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恶意侵权、群体侵权、反复侵权等案件的打击力度;重点对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商品的商标侵权假冒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集中力量查处情节严重、影响重大的侵权案件,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职能单位:县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打击流通领域非法出版物和盗版等违法行为,保护文化领域的知识产权。整顿和规范印刷复制业;清查出版物市场,取缔证照不全或无证无照经营;开展打击光盘走私贩私行动;充分发挥1231512318投诉举报网络功能,及时发现违法行为线索和案源。(职能单位:县文广新局、县工商局)

3.加强对地理标志及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识的管理和保护,严厉打击伪造产地、假冒名牌标识和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识的违法行为。(职能单位:县工商局、县质监局)

4.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及人民法院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完善重大案件会商和通报制度,形成联合执法协调机制、纠纷快速解决机制和诉讼调解的联动机制。(职能单位:县知识产权局)

5.大力推动县公安局与县知识产权局执法联络室的运作,建立“警企联系协作机制”。县公安局、县知识产权局要针对反复侵权、群体性侵权以及大规模假冒、盗版行为,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加大知识产权部门向刑事司法部门移送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和刑事司法部门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力度。(职能单位:县公安局、县知识产权局)

(三)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1.围绕我县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扶持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效应强的自主知识产权项目,积极推动拥有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商品化、产业化。(职能单位:县知识产权局)

2.积极推荐我县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种子期企业申报国家创新基金,争取国家资金的扶持。积极向风险投资公司推荐我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长期的企业,争取社会资金的支持。(职能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科技农业局、县财政局)

3.贯彻执行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协助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提升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从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方面加大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扶持。(职能单位:县科技农业局、县知识产权局、县工商局)

4.加大科技成果(专利)推广力度,为我县高校、科研单位、企业和投资者实现成果专利转化提供便利条件,促进我县专利技术、非职务发明专利技术的实施应用。(职能单位:县科技农业局、县知识产权局)

5.积极申报省知识产权试点及优势区域。(职能单位:县知识产权局)

6.推动自主知识产权标准化工作,引导企业实施知识产权和标准战略,培育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有机结合的骨干企业。(职能单位:县知识产权局、县质监局)

7.指导企业正确使用企业名称、包装装潢、注册商标,避免发生知识产权民事纠纷和违法违规行为。(职能单位:县工商局)

(四)强化知识产权宏观管理。

1.各镇(场)科技办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落实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职能单位:各镇(场))

2.建立县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能,研究制定并指导实施全县知识产权有关政策和发展规划。加强全县知识产权工作的协调,组织、指导全县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组织全县性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职能单位:县知识产权局)

3.县科技三项资金、县技术改造创新专项资金、县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要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倾斜。政府财政资助应重点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实施和产业化。(职能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科技农业局、县财政局)

4.在各类科技立项、科技奖励、企业工程中心及技术中心和公共实验室的认定过程中,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予以倾斜扶持。(职能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科技农业局、县知识产权局)

(五)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1.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为我县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出谋献策,推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深入、有效开展。(职能单位:县知识产权局、县版权局、县工商局)

2.加强对我县从事专利代理人员的规范管理,强化行业自律。(职能单位:县知识产权局)

3.加强专利信息服务建设,帮助企业在进行项目立项、项目开发过程中,利用专利信息进行专利文献查询和跟踪检索,促进企业缩短研发时间、节省研发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职能单位:县知识产权局)

(六)建设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1.加强专利、商标、版权知识产权保护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效能。(职能单位:县知识产权局)

2.鼓励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参加各类进修培训、开展学术交流、参与课题研究,提高他们的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水平。(职能单位:县知识产权局、县版权局、县工商局)

3.组织实施广东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工程”,针对企业行政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举办多层次的专利工作者培训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水平。积极参与省、市知识产权高层次专业人才以及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培训活动。(职能单位:县知识产权局)

(七)大力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1.我县各级知识产权职能部门要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为契机,大力宣传战略纲要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职能单位:县知识产权局)

2.坚持日常宣传与专项宣传相结合、普及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营造良好的保护知识产权社会氛围。(职能单位:县知识产权局)

3.加强对技术创新型企业技术秘密保护工作的宣传与指导,引导企业建立健全技术秘密管理制度。(职能单位:县科技农业局、县知识产权局、县工商局)

4.积极开展中小学及职业学校的知识产权教育,组织申报省级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积极培育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职能单位:县教育局、县知识产权局)

(八)加强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方案的推进与落实。

各镇(场)、各职能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重视并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落实完善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做到认识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实施方案的相关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经费投入,为知识产权工作发展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各镇(场)、各有关部门)

浏览次数:-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网站首页 清新动态 走进清新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