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笔架林场,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清远市清新区推进全光网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0日
清远市清新区推进全光网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区全光纤网络城市(以下简称全光网城市)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城乡宽带网络发展水平,夯实“互联网+”发展基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应用需求为导向,加强规划引导,充分发挥电信基础运营企业的主力军作用,加快推进我区城乡光纤网络建设,全面提升我区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综合服务能力,促进信息强政、信息兴业、信息惠民。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加强规划引导,强化政府职责,加强部门配合。充分发挥电信基础运营企业的积极性,以企业为主体,调动各方资源,合力推进全光网城市建设。
2.区镇联动,协同推进。区、镇协同推进,明确职责分工,加强任务衔接,健全联动机制;加强政府职能部门与电信基础运营企业的配合,扎实推进,保障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二、建设目标、任务和验收标准
(一)建设目标
按照“统筹规划,分片实施,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创建“全光网小区”、“全光网乡镇”、“全光网乡村”为抓手,分片实施,分阶段推进,实现城区、农村光纤网络全覆盖,力争在2018年6月前全区建成全光网城市。具体目标是:
1.城市区域:推进新建小区光纤入户一步到位,加快对既有小区光纤改造,成片区推进既有小区实现光纤全覆盖。到2018年6月底前,城区区域光纤网络全覆盖,实现全区城区用户100%光纤接入。
2.农村地区:实施村村通光纤工程,加快推进光纤宽带向自然村延伸。到2017年底前,全区50%以上的自然村(常住户20户以上的自然村,下同)实现光纤网络覆盖;2018年底前,全区90%以上的自然村建成“全光网乡村”。
(二)建设任务
1.城市区域。2017年12月底前,全区90%以上城市小区建成“全光网小区”;打造至少10个以上“全光网小区”示范点。2018年6月底前,100%城市小区建成“全光网小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清新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清新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清新区分公司、清新电视台、太和镇)
2.农村地区。2017年12月底前,打造10个以上“全光网乡村”示范点;建成至少3个以上“全光网乡镇”。2018年3月、6月、12月底前,全区40%、60%、90%以上的自然村建成“全光网乡村”。2019年3月底前,全区所有自然村建成“全光网乡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清新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清新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清新区分公司、清新电视台、各镇(场))
(三)验收标准(试行)
参照《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推进全光网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府办函〔2017〕147号),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全光网建设相关验收标准(试行)”,具体内容如下:
1.主要指标说明:验收标准(试行)包括光网络覆盖率和光网用户渗透率两个维度指标,其中光网络覆盖率为硬性评估指标,光网用户渗透率为参考评估指标。光网络覆盖是指只要有1家电信基础运营企业对其进行有效覆盖即可,但不包括仅承担传输电视信号功能的光纤网络。光网络覆盖率是指区域内已有光网络覆盖区域与现有宽带(含光/铜)覆盖区域的比率;光网用户渗透率是指所在区域内光网用户与全部宽带用户(含光/铜用户)之比(以上指标数据以市级各电信基础运营企业光网接入能力和宽带用户统计数据为参考进行评估和验收)。
2.全光网区:区域内100%的乡镇为全光网乡镇;全区光网用户渗透率80%以上。
3.全光网乡镇:区域内90%以上的行政村为全光网行政村;全镇光网用户渗透率80%以上。
4.全光网行政村:辖区内90%以上的自然村具备光网接入能力,辖区内光网用户渗透率80%以上。
5.全光网自然村:主要人口聚居地、学校、医院(卫生站)等具备光网接入能力。
6.光网接入能力:是指区域内至少有1家电信运营企业建设有提供50兆以上容量的光网接入点(城市200米半径,农村1公里半径),可满足所有用户需求,用户报装光网宽带可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光网接入容量不足,可在15个工作日内快速完成扩容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全光网建设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建立强有力的推进保障机制;同时,结合创文创卫和城市综合整治等工作,大力推进城市老旧小区、城中村光纤网络改造;大力推进辖区内工业园区、旅游景区光纤网络接入工作;结合精准扶贫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尤其是贫困乡村光纤入户工作,扎实做好辖区内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各电信基础运营企业要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强化支持配合。各镇(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我省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粤府办〔2014〕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粤府办〔2015〕56号)、《清远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16-2017年)》(清府办函〔2016〕24号)工作部署,全力配合电信基础运营企业进行光纤网络改造和建设,无偿开放公共设施,禁止巧立名目收取任何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快完善和制定配套措施,严格执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50846-2012)、《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847-2012)两项国家标准。区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依据《广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规定,打击和处罚通信业务垄断经营行为,依法查处不执行明码标价有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在规定外收费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督导协调。各镇(场)、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工作督查推进制度,及时跟踪督办和推动工作落实,结合实际情况,将全光网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责任人员。各单位要按要求认真落实,确保完成任务。在推进全光网城市建设过程中,我区将按照本方案的验收标准(试行)要求,对达标的镇(场)和单位予以验收和确认(如全光网自然村、全光网行政村、全光网小区、全光网乡镇等)。各镇(场)、各部门要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充分发挥光网设施的支撑作用,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服务。
(四)加强广泛宣传。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对全光网建设的意义、建设进展情况等进行广泛宣传,宣传光纤宽带网络在生产生活各领域的典型应用案例和重要作用,使广大民众、企业切实感受到全光网城市建设带来的实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全光网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