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笔架林场,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在全区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改革的实施方案》业经区政府七届五十四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反映。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1日
关于在全区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政务服务改革和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精神,进一步优化政府公共服务环境,满足群众办事需求,提升政府服务质量和水平,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19号)和《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府办〔2016〕3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依托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办事大厅,创新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整合全区行政资源、打破行政界限、信息孤岛,跨越区域、层级、部门限制,破除政务服务碎片化、条块化、本位化,建立市、区、镇、村(居)四级政务管理一体化运行机制和同城化服务模式,努力打造标准统一、体验一致、跨界协同、运转高效的政务服务模式。
二、总体目标
整合打通各级、各部门自设的“服务门”、“标准门”、“信息门”,推动政务服务从分部门、分层级、分区域、分散式服务向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综合化服务转变。按“互联网+政务”管理理念打造政民互动大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方式和大数据技术,强化政府部门管理服务从被动向主动转变,推动和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到社会治理和政府管理中来,促进政府在科学决策、市场监督、效能评价等方面充分发挥社会的力量。
三、主要任务及实施步骤
(一)进一步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三到位”工作要求。
行政审批“两集中、三到位”是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改革核心特征之一,区直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三到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府办〔2014〕14号)要求,进一步清理部门应进未进事项。对部门应进未进事项、人员配备达不到工作要求、业务授权不到位等情况进行清查。区督查、监察部门依据清查情况,对部门落实“两集中、三到位”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进度安排:2016年7月底前,区对部门落实“两集中、三到位”工作情况进行清查。
(二)优化实体办事大厅窗口设置,推进政务服务“一窗通办”,实现政务服务“一门通办”。
1.区、镇、村(居)三级实体办事大厅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调整区、镇综合服务中心原有服务窗口建设模式和服务功能,创新一门式一网式服务模式,将原以部门为主设置部门服务窗口统一调整为以综合服务中心为主设置窗口的综合服务模式,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并与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无缝对接。
(1)实施前后台审批分离。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即将各窗口单位的前台服务统一集中或委托授权给综合服务窗口,各部门仍负责审批的实质性审查,实现前台的集中统一受理,提高窗口即办率。(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各镇政府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2)分类建设综合服务窗口。围绕个人办事、企业办事等两大类,设置自然人办事综合窗口和法人办事综合窗口。实现“一口受理,一窗通办”,任一综合服务窗口可以办理同类所有事项。每类还可按若干服务主题进行细分,将同类或相关的办理事项横向整合集中到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一窗通办。”各类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和服务事项不再以部门身份进行分类,各窗口工作人员均可受理本综合服务窗口集中的所有服务事项。(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各镇政府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3)实行综合服务窗口人员的统一调配。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所需人员通过统筹方式补充;各镇可根据实际,按集约化配置原则,通过各部门原有服务人员就地调配转化、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解决。(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各镇政府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进度安排:2016年9月底前,区、镇完成综合窗口建设和综合窗口人员调配。
2.以企业投资和商事登记一门式一网式为切入点,稳妥推进法人一门式一网式办理模式。
(1)按照“先易后难”成熟1个再推广1个的原则,逐步推动各部门法人行政许可事项进驻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和实体综合服务窗口。(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各镇政府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2)在实体办事大厅分类建设法人事项综合服务窗口,科学划分服务主题,将企业设立、工程建设等相近或相关的事项或者相同行业、领域内的事项,整合集中到同类综合窗口实行“一窗通办”。(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各镇政府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3)以办理事项为主题,整合优化相同服务事项、关联服务事项和跨部门服务事项统一网上申请入口,优化相关许可事项申请材料和表单,实行“一表式”申请,根据申请表自动按部门、层级、区域进行后台分派流转,提高网上办事便利度。(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各镇政府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进度安排:2016年12月底前,区、镇分批次完成法人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推广工作。
3.全方位推进自然人一门式一网式通用办理模式。
(1)区级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各镇要着力对接区里的标准和系统,融入全市、全区一门式一网式整体架构;加大窗口即办授权力度,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建立健全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各镇政府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2)坚决砍掉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的手续。依法清理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申报材料,坚决砍掉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必须将申请材料的种类、数量等限制在必要的最小范围内。(区编办、区法制局、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镇政府、各有关单位配合)
进度安排: 2016年9月底前,区、镇启动自然人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推广;2016年11月底前,完成自然人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推广工作。
(三)改造区级实体办事大厅,推进政府服务“一窗通办”。
按照一门式一网式综合服务窗口的要求,从节俭、简约、便民出发,在区级实体大厅1楼公共区域及原A区分别设立自助终端服务区、网上办事大厅自助服务区、中介超市区和帮办服务窗口。(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进度安排:2016年9月底前,完成区级实体办事大厅改造。
(四)推广“市民之窗”及其他自助办事终端,推进政务服务“一端通办”,实现政务服务“一门通办”。
1.建设推广自助办事终端,逐步形成“网上大厅办事为主,自助终端办事为辅,实体大厅办事为补”的服务格局,通过居民身份证与终端服务卡实名绑定,实现凭一证(居民身份证)可在全区任何自助终端跨区域咨询、查询、缴费、办事。(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2.拓展和推广手机移动办事终端。推动手机版“查、缴、办”一站式便民服务升级。依托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快推进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与区相关单位和市的数据共享,并与网上办事大厅无缝对接,实现社保查询、公积金信息查询、水费查询、电费查询、燃气查询、交通违章查询。(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进度安排:2016年9月底前,拓展和完善手机移动办事终端功能,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市民之窗”自助终端布点、优化功能。
(五)以“标准化”建设统一全区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实现政务服务“同城通办”。
1.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全面梳理和公开区级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含行政许可和社会服务事项)目录,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全部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办事大厅,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的公共服务。(区编办、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2.统一编制行政许可和社会服务办事标准。编制公布区级行政许可和社会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指导各镇编制公布行政许可和社会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形成全区统一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标准,实现同城无差别审批,选择部分事项试行同城通办。(区编办、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各镇政府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进度安排:2016年9月底前,区级标准管理系统全面上线,2016年12月底前,全区统一实施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实现同城通办。
(六)以“一体化”原则统筹搭建综合受理和协同调度平台,建设“上下左右”无缝对接、数字贯通的电子交换共享体系。
1.充分利用网上办事大厅综合办事系统,按一门式一网式改革要求升级改造通用审批平台,全面启用清新区一门式一网式综合受理和协同调度平台,统一全区审批服务业务入口。(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镇政府、各有关单位配合)
2.建设全区统一、逻辑清晰的政务大数据库,完善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立健全信息采集、归类、储存等机制,配合推动市、区两级共享交换体系建设,为政务数据资源实现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交换和共享提供有力支撑,夯实一门式一网式政务信息化基础。(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3.建立健全政务信息交换、使用、管理机制,通过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整合、打通网上统一平台与各部门审批系统、事项目录管理系统、电子证照管理系统等系统、实现各系统、各环节、各时段行政许可和服务数据的互联互通,促进部门服务相互衔接。(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镇政府、各有关单位配合)
进度安排:2016年9月底前,完成一门式综合受理和协同调度平台第一期建设任务,并在全区推广,2016年下半年健全和完善共享交换平台。
(七)强化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效能监督。
1.根据市工作部署,建立行政许可绩效评估机制,对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进行即时绩效评估,不断提高行政许可和服务效能。(区编办、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2.推动一门式一网式综合受理和协同调度平台与效能监控系统无缝对接,加强对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申办、受理环节的实时监控。(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镇政府、各有关单位配合)
3.建立健全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信息公开机制和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发现和查处推诿扯皮、违规办理等问题,拓宽公众参与监督的途径和渠道,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镇政府、各有关单位配合)
进度安排:2016年9月底前,完成一门式一网式综合受理和协同调度平台效能监控系统无缝对接。
四、配套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的领导,将其作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内容,纳入重点改革任务统筹部署推进。要充分认识政务服务改革的重要意义,明确1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进驻部门要积极参与功能服务区的职能整合和流程再造,不得以不方便部门业务管理等借口拖延或者阻碍政府服务改革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
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各镇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对进驻部门的业务流程梳理和再造的组织协调工作,明确部门工作责任、工作内容和时间进度要求。各进驻部门要按照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设置的原则和要求,按质按量完成业务进驻、人员配备、业务授权、流程再造等各项工作要求,做到各司其职、团结协作。
(三)加强资金保障。
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改革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的改革任务,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改革要求上来,在人、财、物等方面加大投入,保障和落实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改革建设经费,确保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改革建设在全区范围内顺利推进。
(四)加强督查落实。
区政府办公室和区监察部门要对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改革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落实不力、推诿扯皮的要监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