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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2013年柑桔黄龙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7-22 00:00 文章来源: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小:【

各镇人民政府、笔架林场,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确保我县柑桔产业安全,根据市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2011-2013年柑桔黄龙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清新府办函〔201178号),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开展2011-2013年柑桔黄龙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防控柑桔黄龙病工作的重要性,明确黄龙病是柑桔生产的第一病害,柑桔木虱是柑桔生产的第一虫害。县政府成立以黎智明副县长为组长,县科技农业局邓伟洪局长为副组长,由县科技农业、财政、林业等部门组成的柑桔黄龙病防控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县柑桔黄龙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农业局,负责柑桔黄龙病防控日常工作。各镇(场)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落实本地柑桔黄龙病防控措施。

二、建立工作责任制

(一)工作责任。防控责任主体是县政府、镇政府(场)和村委会,主要责任人是县长、镇(场)长和村委会主任,县科技农业局负责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二)工作目标。 2011年柑桔黄龙病发生面积控制在8%以内,病株率控制在10%以下;2012年发生面积控制在5%以内,病株率控制在3%以下;2013年以后发生面积控制在3%以下,病株率控制在1%以下。

(三)签订责任状。县与镇(场)、镇(场)与村分别签订柑桔黄龙病防控责任状。

(四)考评和奖惩。把防控责任完成情况与年度工作业绩考核相挂钩,明确奖惩办法,增强做好柑桔黄龙病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五)以县政府名义发布关于综合治理柑桔黄龙病的通告,将有关工作要求通报全县。

三、加强技术攻关

邀请华南农业大学、省农科院等省级单位专家和市、县有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约10人的专家组,开展综合防控措施研究和技术攻关,建立柑桔黄龙病防控和沙糖桔产业发展同步推进模式。

四、加强柑桔黄龙病综合防控宣传和培训工作

利用宣传车、电视、报刊、标语等形式深入宣传柑桔黄龙病综合防控工作。在村委会、村民小组张贴宣传柑桔黄龙病综合防控措施通告,将柑桔黄龙病识别图谱发到农户,使柑桔黄龙病综合防控工作家喻户晓。县科技农业局要邀请省、市柑桔专家和县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镇(场)、村干部、农户进行柑桔黄龙病防控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柑桔黄龙病及传毒媒介柑桔木虱的田间识别、柑桔黄龙病的综合治理措施等方面的培训,增强农民科学防控意识,提高农民开展科学防控自觉性和积极性。

五、加强机构建设和人员调配

聘请或抽调植保专业人员,充实技术力量,建立沙糖桔产业发展和疫病防控专业机构,集中力量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六、加强柑桔黄龙病防控工作投入

2011年至2013,县财政视实际情况,每年安排沙糖桔产业发展和黄龙病防控专项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无病毒苗繁育基地建设,对农户的宣传发动和技术培训,黄龙病普查和柑桔木虱发生动态监测,柑桔木虱统防统治药物补贴,无病毒苗繁育和种苗补贴,新农药和新技术试验示范以及示范园建设等。

七、完善柑桔黄龙病群防群控机制

大规模种植沙糖桔的镇要成立柑桔黄龙病群防群控专业队,村委会成立工作队,动员各方力量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督促各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将柑桔黄龙病综合防控有关措施写进村规民约,在村规民约中明确相互约束、相互监督的互管互助机制,使综合防控柑桔黄龙病成为广大农户的自觉行动。

八、加强柑桔黄龙病普查和监测工作

(一)20119月,县科技农业局要在2010年初步调查的基础上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各镇(场),以村为单位,由县农业技术人员、镇(场)干部和农技推广人员、村委会工作人员、村农技员联合对各村进行逐园、逐株的普查、鉴定、标记,掌握各镇(场)、各村柑桔种植面积以及柑桔黄龙病发病情况,特别是龙颈的南冲、石马、珠坑,禾云的新洲、鱼坝,三坑的布坑、崩坑等重病区要加强普查跟踪工作。

(二)201111月,对全县已建苗圃进行全面调查登记,严格实施检疫,发现疫情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三)利用黄板等器械进行柑桔木虱监测。全县设12个监测点:禾云、龙颈各3个,三坑、太平各2个,浸潭、石潭各1个。掌握柑桔木虱发生动态,及时指导农民开展防治。

九、落实“三个一”技术措施

(一)落实“一把刀”。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动员农户砍掉感染黄龙病的柑桔树。这是黄龙病防控的关键环节,在宣传发动工作中要立场鲜明,态度坚决,不能有丝毫犹豫和动摇。通过消除柑桔黄龙病病源,为柑桔产业的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抓好“一棵苗”。培育和推广柑桔无病毒苗是整个防控工作的基础。扶持建设一个50-100亩的柑桔无病毒苗繁育基地,按照无病苗技术规程加快繁育柑桔无病毒苗,用于新发展或改种的生产需要,设立种苗补贴资金,推广应用柑桔无病毒苗。

(三)防好“一个虫”。柑桔木虱是柑桔黄龙病传播的唯一媒介昆虫,防控黄龙病必须防好柑桔木虱。防治柑桔木虱要选用对口农药,以预防为主,抓好六个关键时期:

1.砍病树前要全面喷药,防止人为造成柑桔木虱扩散。

2.早春(春梢萌芽前)。

3.春梢期(花蕾露白期)。

4.夏梢期。

5.秋梢期。

6.晚秋梢期-冬梢期。

十、建立柑桔无病毒苗繁育体系

(一)柑桔无病毒苗繁育圃。柑桔砧木苗木及嫁接苗培育全过程要在40目网棚内进行;柑桔无病毒苗接穗必须采自无病毒采穗圃或无病毒母本园;苗木出圃前办理检疫手续并出具检疫证书。符合条件的,可以由县科技农业局植检站出具证明。

(二)扶持建设一个50-100亩的无病毒苗繁育基地,按照无病毒苗繁育技术规范生产满足产业发展需要的种苗。

(三)加强柑桔苗木生产及苗木市场管理工作。种苗生产实施备案证制度,所有柑桔苗圃要报县科技农业局备案。县科技农业局对苗圃的接穗来源、生产过程、种苗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监测,对感染疫病的种苗坚决不准出圃。由县科技农业局联合县公安、工商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在柑桔种植季节对柑桔苗木生产和销售市场检查3-4次,对违法生产、销售的柑桔苗木,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发动群众不要种植来历不明的苗木,大力提倡种植无病苗木。

十一、加强苗圃管理

(一)符合柑桔无病毒苗繁育技术规范的苗圃基地要报县科技农业局备案登记。县科技农业局审查合格的,报市农业局审核备案。市农业局组织技术专家组进行实地考核,并进行现场评分,80分以上的视为合格,给予备案登记。

(二)县科技农业局对备案的繁育基地执行技术规范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实地检查,对基地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整改不合格的,给予警告,并暂停备案登记。2次警告的,取消备案登记资格。

(三)备案登记繁育基地要采购符合条件的接穗用于种苗生产。县科技农业局植检站每年对基地内砧木、嫁接苗进行2次以上抽样送检,检疫合格的发给检疫证书;检疫不合格的责令整改。

十二、加强种苗补贴

(一)补贴方式。采用购苗差额补贴方式进行补贴,即农民购买无病毒苗时支付部分价款,剩余价款由县财政给予补贴,建议2011-2013年度种苗补贴资金分别为30万元、60万元、20万元。

(二)补贴种苗来源。经市农业局备案登记的柑桔无病毒苗繁育基地内生产,符合无病毒种苗技术要求的种苗,列入财政补贴范围,农户可以自由选择其中一个基地购买种苗种植。备案登记繁育基地由市农业局每年公布一次。

(三)补贴程序。

1.对种苗售价进行备案。无病毒苗繁育基地向县财政和科技农业局就无病毒苗售价申请备案,县科技农业局和财政核定后报市农业和财政部门备案。

2.完善补贴程序。农户填写申请表格,经村委会初审,镇政府审核汇总后,报县科技农业局和财政局核实后,决定是否同意以补贴价格购买,以镇政府名义集中采购。

3.农户购买果苗后三个月内,无病毒苗繁育基地可以向县财政部门申请支付补贴款项。

(四)补贴标准。繁育基地参照备案价格销售无病毒种苗的,给予每株2元的补贴。

十三、及时组织农户改种补种

选择发病程度轻、中、重三种类型地区开展综合防控试点,指导农民及时进行改补种,确保产业可持续发展。发病轻的,经防治柑桔木虱并挖除单株或多株病树后,可于次年原地种植无病毒柑桔苗;发病中等的,在防治柑桔木虱后,对病树进行局部性挖除,并种植无病毒种苗;发病重的,进行木虱防治后,对病树进行连片挖除,可以重新种植沙糖桔无病毒种苗,也可以轮作12年后统一重新种植无病毒种苗。属于沙糖桔无病毒苗补贴的,于当年9月后由县科技农业局会同财政局进行现场检查种植情况,成活率是否达到80%以上。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追回补贴资金。

十四、加强柑桔黄龙病防控示范果园建设

选择条件较好的果园(滨江区2个,平原区1个)开展黄龙病防控示范果园建设。通过实施《无公害食品-柑橘栽培技术操作规程》,并配套制定《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基地产品检测制度》、《基地产品准出制度》和《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等有关管理制度,重点强化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示范区设立农业投入品使用监管警示牌,明确柑桔园禁限用农药和推荐农药种类,从源头上控制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抓好以柑桔黄龙病为主要目标的病虫害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木虱防控技术,栽培无病毒种苗,及时挖除感染病株,杜绝黄龙病传播危害。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使用档案、柑桔生产农事操作档案和产品采收、加工、运输、包装管理档案,对产品严格实行采前检测、产品准出制度,并与农事操作档案、农业投入品使用档案和产品采收运输档案互相衔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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