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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21 00:00 文章来源: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侨务局) 字体大小:【

各镇人民政府、笔架林场,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便于各镇(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有关节假日放假调休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月7日至13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6日(星期六)、2月14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五、端午节: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镇(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守应急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节假日值班安排请于放假前2天报区委办公室秘书组(电话:5826610,传真:5810493)、(区府办公室秘书组(电话:5826510,传真:5810692)。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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