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笔架林场,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清新区贫困村扶贫互助金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七届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扶贫办反映。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0日
清远市清新区贫困村扶贫互助金实施方案
为有效推进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通过开展扶贫互助金等金融扶贫来解决贫困户发展生产资金不足问题,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自愿入社、社员申请、严格审批、基金担保、按时付息、到期归还、适当贴息、简化手续”的原则,成立村级扶贫互助社,利用社员股金、财政扶贫互助金和帮扶资金组建扶贫互助基金,与金融部门合作,通过扶贫互助基金为贫困户提供融资担保并发挥其放大效应,向群众发放生产性的小额担保贷款,协助贫困户自主创业、勤劳致富。充分发挥扶贫互助社理事会的自治作用,调查审核推荐社员贷款并监督社员按需用款、按时还贷,坚守诚实守信底线。区扶贫部门动员帮扶干部或利用财政资金帮助贫困户贴息,减轻贫困户贷款负担,构建农村“自治式”和“造血式”的扶贫机制。
二、工作原则
(一)依据扶贫互助金管理办法要求,按照自愿的原则成立以贫困户为主的贫困村扶贫互助社,以户为单位的入社社员缴交一定的股金(300元起步5000元封顶),扶贫互助社设立理事会和监理会。
(二)将扶贫互助社社员股金、财政扶贫互助金和帮扶资金3部分组成的扶贫互助基金作为社员贷款的风险补偿基金,合作银行按风险补偿基金总金额3倍的额度授信该扶贫互助社。如存量贷款余额大于等于风险补偿基金总金额3倍时,合作银行有权暂停贷款发放,直至基金得到补充或者存量贷款按期归还后空出贷款额度才继续办理此类业务。
(三)社员申请并经理事会审核推荐和银行审批,按社员入股本金10倍的额度放贷(3000元至30000元),贷款期限原则上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利息不超过同期基准利率的1.4倍。
(四)如贷款逾期无法收回本息,扶贫互助社按不高于70%、合作银行按不低于30%的比例承担贷款风险。合作银行负责将农户信贷情况纳入金融部门征信系统管理和有关追收工作。扶贫互助社不良贷款率达到5%时,合作银行有权暂停对该社社员发放贷款。
(五)扶贫部门动员帮扶干部或利用财政资金帮助贫困户贷款贴息,按照每月按时交息、年底贴息的原则,对按时还款的贫困户贷款给予50%的贴息。贴息时间暂定执行2年,贴息资金从往年结余扶贫专项资金中解决。
(六)社员申请的贷款资金原则只能用于发展生产性项目,所发展的项目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及行业的政策要求。
三、工作措施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合作银行(暂定为清新农信联社和清远清新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扶贫办,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和指导工作,各镇、村密切配合。
四、工作步骤
(一)成立贫困村扶贫互助社,制定章程,选举理事会和监理会(由于民政部门对扶贫互助社不予以登记,故不用办理机构代码证、法人登记证等)。镇、村和驻村干部做好宣传发动,对于贫困户的入社股金由帮扶干部给予支持解决。
(二)开设扶贫互助社账户,由于没机构代码证等,因而不能到合作银行开设专户,在村经济合作联社账户下设立扶贫互助社子账户。
(三)由扶贫互助社与合作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区扶贫办作为第三方,明确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社员向理事会提出贷款申请,村理事会根据社员的信贷需求、信誉度、生产状况、担保情况、还款能力等进行调查核实,经过3名以上理事会成员审核同意后向银行进行贷款客户推荐;银行对理事会推荐的贷款农户进行业务面谈和进行察看现场工作,并按照银行的内部贷款流程进行贷款业务办理(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据等文本资料)。
(五)贷款发放后,银行每月向贷款社员出具扣息单据,向扶贫互助社提供贷款发放清单。对贫困户贷款进行贴息,每年进行一次,需由借款人申请,村和银行双方签章确认。借款人需确保在贷款期限内未发生违约现象,并在完全结清贷款本息的情况下,凭银行扣息单据申请贴息补助。政府为贷款农户补贴利息,采取间接贴息方式。具体为银行首先向农户正常收取利息,并根据发放贷款情况填制贴息资金汇总表报扶贫互助社。扶贫互助社审核完成后,将贴息资金下拨到扶贫互助社在银行开立的贴息专户,再由银行根据区扶贫办审核通过的贴息名单将贴息资金支付到农户账户。
(六)对贷款逾期或贷款未到期但发生了贷款合同约定的银行可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的情况,银行首先扣划风险补偿基金中该贷款社员的入股本金,然后按双方约定的比例分别承担风险,其中按比例应由扶贫互助社承担的风险补偿金金额直接在风险补偿基金中扣划,按比例应由银行承担的风险补偿金金额由银行按自行渠道解决。同时银行将扣划清单送扶贫互助社,并按扣划的风险补偿基金金额协助互助社起诉借款人,成功追收后,按扶贫互助社、银行、贷款社员的顺序,把清收资金归还入风险补偿基金专户和银行。
(七)建立有关工作制度和公示制度,定期召开会议,推进落实协议内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对扶贫互助社的运作及社员的还贷情况按季度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