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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清新区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23 11:43 文章来源: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侨务局) 字体大小:【

各镇人民政府、笔架林场,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清新区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财政局反映。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9日
 

清远市清新区推进基层公共服务

综合平台建设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创新基层治理,推动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根据省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全省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站)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2016〕3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财农〔2015〕32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整合资源、统一建设、规范运作信息共享、便民高效”“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改革要求,整合各级各部门在村(社区)设置的各类机构、牌子、平台等,建立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站)成为党和政府在村(社区)基层的执政阵地。2016年10月底前完成部署工作,12月底前基本建成,2017年3月底前总结验收。

二、工作原则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强化党组织主导,突出党的领导核心,体现党的形象。坚持标准化,规范建设场所设施,科学设置公共服务系统和内容。坚持因地制宜,简约实用合理建设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站)。

三、工作措施

(一)整体措施

1.整合资源。整合相关系统、资源内容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和“一门式、一网式”服务平台建设同步推进

2.规范建设场所设施。统一名称、外观、内部设置等。

    3.科学设置系统内容完善政务服务、村级组织运作、生产生活服务系统和内容设置

    4.加强运作管理。明确区、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中心职能,落实区、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二)具体方法

    1.依托“一门式、一网式”建设基础,构建区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中心。

   (1)设立区级公共服务中心。

结合“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改革建设方案,按照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系统、有经费的要求,统筹利用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场所作为公共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整合优化区政府各部门现有窗口办事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后统一进入区级公共服务中心。对于区级职责范围内的面向基层群众的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应进必进”要求,凡符合条件的均纳入区级公共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编办、区财政局、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2)设立镇级公共服务中心。

 在镇原有综合服务中心基础上,设镇公共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统一挂××镇公共服务中心”牌子。按照镇级综合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能,科学合理制定工作岗位,整合优化工作人员,充实镇级综合服务中心队伍。[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镇(场)]

(3)设立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

在已有或在建的村便民服务站基础上,统一挂“××村(社区)公共服务站”牌子。依托村委会作为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的办公场所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集中受理村(社区)自身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受理代办区镇职责范围内公共服务事项。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主任由村支部书记、社区党支部书记兼任,也可整合现有的计生专干、护林员、大学生村官等进入村(社区)管理服务队伍。确需额外聘请工作人员,由当地镇结合实际通过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区民政局、各有关单位、各镇(场)]

2.明晰权责,统一规范区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内容和项目。

(1)按照权责统一、便民利民的要求,在划定政府服务、居民自治、市场服务三方面职能界限的基础上,结合工作职责和权限明确划分区、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平台权责清单。[责任单位:区编办、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各镇(场)]

(2)根据区、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平台的权责清单,全面梳理面向群众的服务内容,形成区级、镇级、村(社区)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在区、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区级网上办事大厅公布。在此基础上,统一编制本辖区《综合服务工作指南》,详解区、镇、村(社区)三级工作职能办理业务权限要求等事项,提高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区编办、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各镇(场)]

(3)编制《清远市清新区基层公共服务基本目录》。结合我区推进简政放权工作等的实际情况,编制《清远市清新区基层公共服务基本目录》,指导全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区编办、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区法制局、各有关单位、各镇(场)]

3.优化整合,统一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信息网络系统。

按照连接畅通、简便高效、信息安全、运行稳定的要求,在整合原有区、镇、村(社区)三级硬件设备、软件系统、网络资源的基上,建立集“服务、管理、监督”三位一体的“一站式”区、镇、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信息网络。[牵头单位: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镇(场)]

(1)整合区各部门原有公共服务有关信息系统,统一连接到区级网上办事大厅,实现网上信息查询、业务办理、投诉举报等“一站式”服务功能,通过互联网实现村级网络、镇级网络与区级网上办事大厅相连接。推进区、镇、村三级政府的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纵向连接,争取实现全区面向城乡居民一个“网上窗口”提供服务,形成“纵向到底,连接城乡居民;横向到边,整合各级部门”的全区基层公共服务网络。

    (2)以区级公共服务平台为载体,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在“线上服务大厅”与“线下服务中心”无缝对接。在线上,区、镇政府有关部门在区网上办事大厅后台逐级审核城乡居民申请的办理事项;在线下,所需书面材料由镇、村(社区)服务中心统一收集后送至区、镇综合服务中心;事项办理后,通过区、镇、村(社区)三级综合服务中心,逐层回传给办事群众,实现服务流程无缝对接。设立公共服务热线电话,对政府服务事项进行查询、监督、评价畅通群众办事议事渠道,强化公众监督。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以及运行管理和服务情况纳入各有关单位绩效管理范围。

(3)配备必要的网络设备打通区、镇、村(社区)三级网络连接依托目前已经延伸至村(社区)的互联网,实现村(社区)级网络、镇级网络与区级网上办事大厅相连接。村(社区)级公共服务中心应配备1台办公电脑、相应打印复印设备等办公设备。镇级公共服务中心根据业务要求,统一调配镇级办公电脑等办公设备,保障镇级公共服务中心信息服务需要。

(三)严格规范,建立区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联网同步的运行模式。[牵头单位: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委农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各镇(场)]

1.建立区、镇、村(社区)公共服务标准化外部办事流程。区、镇、村(社区)根据职责和权限,制定居民申请办理事项标准化办事流程图,明确办理业务需要提供的材料、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要素,并在区、镇、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公示,在区级网上办事大厅公布。

2.建立标准化办事内控规程。对应居民申请办理每个事项,制定区、镇、村(社区)公共服务内部运行控制图,一般包括申请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环节对逾期办结业务要设立提醒机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加快办理,提高办事效率。制定区、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对区、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本人年度考核范围。

(四)完善机制,提高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经费保障水平。[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镇(场)]

    1.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的经费保障机制。区、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经费列入年初预算。以区级为主体,整合现有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和“一门式、一网式”平台建设资金,统筹用于“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改革和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与运营。

2.建立公共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要求区级财政投入,不断提高区级基本公共服务资金保障水平。加大对财力薄弱镇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镇级公共服务保障能力。通过省市补助、区统筹保障方式,促进建立政府适当补助为、村级自我累积为主的村级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机制。20162018年,逐步提高村干部补贴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保障标准。

、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0月)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省、市的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目标任务、工作阶段、工作步骤及相关要求。

(二)运行阶段(2016年1112月)。11月初启动12月底前,区各级基层公共服务办公场所落实到位,正式挂牌运行各级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实现网上办事功能。

(三)督查检查阶段2017年1月中旬)。结合区级督查工作安排,重点督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根据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督查反馈的结果,做出相应整改,进一步完善工作。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2月底前。开展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验收工作,并通报全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抓、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监督问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镇(场)、各有关单位要确保经费、人员、系统和场所投入,确保行政服务平台顺利运行、发挥作用。各镇(场)、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要抓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平台建设及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二)上下联动,迅速推进。由财政部门牵头,会同提供基层公共服务的相关职能部门制订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可整合的基层公共服务内容,完善区镇村级建立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协作机制。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为各级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工作保障。

(三)制定方案,跟踪落实。各镇(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尽快制定镇(场)、单位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确定分阶段目标,明确任务分工和具体操作办法。对线上、线下平台的日常运转、功能发挥、系统维护等实行定点、定时、定员的跟踪,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四)广泛宣传,加强培训。召开区、镇、村(社区)三级动员和培训会,各有关单位层层落实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工作措施。通过电视台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使全社会关注、支持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区、镇、村(社区)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培训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电子政务及操作规程等内容,切实提高区、镇、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素质,确保各级服务平台快捷高效运行。

(五)严抓考核,加强督查。把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实绩考核内容。各单位要按“谁建设、谁考核、谁管理”原则组织督查和指导工作,从日常管理、服务质量、廉政情况、民主评议等各方面加强对区、镇、村(社区)工作人员的考核管理。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各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敷衍应付等行及时通报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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