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笔架林场,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清新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和《清远市清新区政府部门职权调整目录》已经区政府七届4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事项管理。由区清理行政职权编制权责清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有关单位定期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和协调机制。
二、加强调整事项的衔接。各部门要认真做好相关职权事项调整的后续工作,密切跟进权责清单实施过程中的动态情况,确保有关事项衔接顺畅、落实到位。
三、加强事项监管。各有关单位要以权责清单为基础,加快建立权责事项的监管办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人员培训,规范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促进政府部门正确履职。
附件:1.清远市清新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2.清远市清新区政府部门职权调整目录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