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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新县整合涉农项目资金用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07 00:00 文章来源: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小:【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新县整合涉农项目资金用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业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科技农业局反映。
    
    
                                                                      清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二日
    
    
                                      清新县整合涉农项目资金用于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合理有效配置财政资源,提高涉农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县政府决定,从2012年起至2015年,在全县开展整合涉农项目资金用于我县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涉农项目资金整体使用效益为目的,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通过建立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的协调机制,整合各部门、各渠道安排的涉农项目资金,逐步形成涉农项目资金安排科学、使用规范、运行高效安全的管理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原则。一要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二要坚持“集中财力、优化结构、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三要保持各项“三农”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原则。在整合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上,涉农项目资金所有权归政府、管理权归财政、使用权归项目单位。四要实行“以奖代补”的原则。通过实行“以奖代补”拨付资金的方式,充分调动镇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二)项目申报管理原则。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的申报坚持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原则。县、镇有关部门在向上级申报年度涉农建设项目计划之前,必须先报县、镇级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机构,由县、镇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机构按照除上级明确的戴帽项目资金外,优先投向示范村的原则审核把关后,按照归口管理要求进行上报。
    三、目标任务
    以整合涉农项目资金集中使用的方式,按照建设完善“一条进村大路、一个休闲健身公园、一个文化活动场所、一个老人活动中心、一个公共厕所、一个垃圾转运站、一个候车亭、一条亮灯巷道、一项安全饮水工程、一座简易污水处理设施”等“十个一”的总体要求,以村道巷道建设、垃圾处理、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逐步把我县农村打造成“民富村美风气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2012至2015年,完成70~80个新农村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村小组)的任务,其中2012年完成19个新农村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的任务(每个镇2个共16个,幸福安居示范村3个)。
    四、整合项目资金范围及牵头部门
    (一)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由县科技农业局牵头。
    (二)高寒山区移民集中安置点项目资金,由县扶贫办牵头。
    (三)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由县科技农业局牵头。
    (四)农村沼气建设项目资金,由县科技农业局牵头。
    (五)农村文化器材补助项目资金,农村文化室(200平方米)室内场所建设项目,由县文广新局牵头。
    (六)村村通公路项目资金,由县交通运输局优先安排计划并申请补助资金,由当地政府组织实施。
    (七)扶贫幸福安居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由县扶贫办牵头。
    (八)万村绿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由县林业局牵头。万村绿建设资金实行县内统筹,按《广东省建设林业生态文明万村绿大行动方案》的要求实施,并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优先安排。
    (九)科技示范推广项目、科普项目资金,由县科技农业局牵头。
    (十)农户改厕项目资金,由县卫生局牵头。
    (十一)农村连片环境整治项目和农村污水、垃圾处理项目资金,由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环境保护局牵头。
    (十二)其他部门各项涉农项目资金(含社会捐赠资金)除戴帽资金外,应优先安排投向县政府确定的2012至2015年度70~80个新农村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并牵头做好项目资金整合工作。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示范村申报基本条件。申报示范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镇、村、村小组干部群众积极性高,经村小组村民大会95%以上村民同意;二是已经制定村庄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三是成立了村民理事会;四是村主导产业优势明显,村集体经济、村民收入较好;五是村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强,善于组织和发动群众。在具体申报时,还应符合各涉农项目的有关具体要求。
    (二)示范村认定。一是示范村项目申报。按照示范村的申报条件,组织各镇进行申报。各示范村申报书除说明基本情况、项目建设有利条件外,应从解决农民群众当前需求最迫切、反应最强烈的问题着手,以村道巷道建设、垃圾处理、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按照打造“民富村美风气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十个一”总体要求对自身现状进行查漏补缺,本着“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的原则,在征求当地农民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符合当地实际的年度建设项目规划和方案。当年11月25日前要完成次年示范村申报工作,其中2012年申报工作要在8月10日前完成。二是示范村审核、认定。每年申报工作完成后,由县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示范村申报条件,组织成员单位对各镇申报的示范村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示范村基本条件、群众积极性和项目建设可行性,择优推选出10~13个示范村报县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列入名村示范村、高寒山区移民集中安置示范村、幸福安居示范村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择先认定。当年示范村审核、认定工作要求在次年1月25日前完成,其中2012年项目要求在8月20日前完成。
    (三)项目建设实施阶段。各示范村按照项目建设规划开展项目建设。实施时间为每年6~12月,其中2012年为8~12月。在项目建设实施期间,各项目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示范村相关项目建设的指导、督查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建设。
    (四)检查验收阶段。每年12月左右,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组成检查验收小组,对各示范村当年项目建设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五)总结提高阶段。检查验收工作完成后,由县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和各镇对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认真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明年工作思路和措施,并由县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向县委、县政府汇报。
    六、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是新形势下推进财政涉农项目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涉农投入使用效益的重大举措,有利于转变和履行政府职能,有利于集中财力支持农村社会迅速发展。
    (二)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县政府成立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农业局、县财政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文广新局、县卫生局、县林业局、县扶贫办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农业局,由县科技农业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切实加强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的组织领导,着力构建政府领导、部门配合、沟通协调、上下联动的财政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机制,定期研究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协调部门关系,解决工作困难,为资金整合工作顺利开展和深入推进提供组织保障。各镇要参照县的做法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各示范村要成立理事会,具体负责本村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建设工作。
    (三)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县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联系、协调相关部门编制发展规划、审核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和专项资金整合工作。县发展改革局主要负责规划的审批和审核。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修订和完善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体系。各整合涉农项目资金牵头部门主要负责编制各领域的项目建设规划及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并会同县财政部门制定各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各项资金整合牵头部门主要负责规划论证、项目实施验收工作。
    (四)加大投入,确保成效。各涉农部门要积极与省、市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及时向上级汇报有关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情况及成效,努力争取上级的大力支持,使更多的项目落户清新。所有整合涉农项目资金、项目必须归口到财政专户专帐,专人统一管理,封闭运行。积极推行项目管理责任制、公示制、招标制、监理制、政府采购制,实行以奖代补的方式拨付财政资金,确保涉农项目资金作用管理规范、安全、有效,力争实现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各涉农项目资金来源要求,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各村按照“一事一议”方式,村民自筹资金情况将作为择优选择示范村参考条件之一。
    (五)严格考核,大力推进。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实行绩效考评制度,对项目组织管理、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建设质量、资金使用管理、项目综合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对整合工作进展快、效果显著的镇,采用“以奖代补”方式给予奖励;对工作达不到预期目标的镇,在以后年度涉农项目资金安排上进行适当调减。
    (六)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宣传整合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介绍和推广整合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良好的整合工作氛围。要认真研究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和善于总结经验教训,推进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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