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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关于清新区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向清远市人民政府报告)
发布日期:2018-01-20 00:00 文章来源: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侨务局) 字体大小:【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关于清新区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2017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奋斗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印发了《清新区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试行)》,全面优化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流程。大力推行限时、规范、透明、网上办理制度,超额完成市政府2017年下达指标,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88.15%上网办理率达89.99%网上办结率达80.83%89.19%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20.58%申办事项实现零次跑动。

(二)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动态管理。印发《清远市清新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公布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同时结合我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于2017年10月进行动态调整,共调整权责事项917项(其中修订903项,新增10项,取消4项),并公布了第一批100家事业单位共868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其中公益服务事项600项,经营服务事项34项,其他事项234项)。

(三)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拟对我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调整为在区府办公室挂牌,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同时,对2015至2016年以来成立的68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共撤销22个议事协调机构。

(四)完善宏观调控。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加强“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监测,并对全区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及有关数据进行动态研判。

(五)加强市场监管。一是开展企业“七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共核准营业执照2066户。二是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已全面完成区机关群团、税务机关和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换发。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共通过“两建”平台推送商事主体信息1074条。四是健全联合奖惩机制,共对484户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在市场准入、政府采购、项目投资、招标投标、检验检测等重点环节和领域予以限制。

(六)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创新。一是抓好“两集中、三到位”工作,建设“一门式”实体办事大厅。目前进驻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的单位有18个,进驻人员102人,业务受理窗口55个,进驻服务事项541项,并设置“市民之窗”自助服务区,共配备7台终端,方便群众24小时自助查询办事,进一步提升了办事效率。二是依托我区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一网式”政务服务体系。区综合受理和协同调度平台系统已投入使用,网上办事大厅全面延伸到 9个镇(场)服务事项共100项延伸到村级208个服务点可网上在线申办事项共61 项。三是开展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加快重点项目落地。在实体大厅C区设置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综合窗口,发改、国土、规划、住建、环保及消防大队6个单位纳入并联审批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报建环节从原来法定期限355天压缩到149天,行政提速58.03%企业投资项目施工报建环节从原来法定期限338天压缩到163天,行政提速率达51.78%。

(七)创新社会治理。一是深入推进平安清新建设,构建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全年共立故意伤害、抢劫等“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96宗(与去年同比下降1%),破65宗,同比上升38.3%。二是全面加强社会矛盾的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全年没有发生影响恶劣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三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推进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全年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0%、30%、13%。四是继续抓好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强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和灾害治理,全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八)优化公共服务。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建设太平、三坑4个通过省教育强镇复评区五小、六小等学校动工建设,区特殊教育学校投入使用。加快创建卫生强区,稳妥推进区人民医院综合改革,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龙颈、石潭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扎实推进;与广州中医药大学启动共建区中医院。区文化馆获评“国家一级文化馆”,3间自助图书馆和2个镇级综合文化站(文体广场)如期建成使用

   (九)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迳口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32家企业全部关停,取水口上移工程稳步推进;云龙工业园18条陶瓷生产线完成“煤改气”改造全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加快推进空气环境“五大领域”治理,完成禁燃区燃煤锅炉整治2台,淘汰黄标车1574辆,VOCs综合整治企业3全年环境空气优良天数316天,优良率90.8%全面推行“河长制”,设立区、镇、村三级河长222名。完成6个镇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工程。启动5个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开展滨江河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全面完成黄坑河清新段黑臭水体整治。积极推进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整治,拆除养殖场26619.64万平方米。深入开展剿灭漫水河劣V类水环境综合整治,关停养殖场102家,动工整治304家。完成碳汇造林3725亩、森林抚育12.4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9.63%。

   (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降补”行动取得显著成效。淘汰1家落后产能企业;商品房消化库存33.15万平方米,去化周期缩短至5个;多措并举降成本,为企业减税降费9.06亿元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年制定《清远市清新区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4份,均由区法制局合法性审查和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办理备案。

(二)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印发2017年度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有计划、有安排地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发布工作。印发了《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2015—2016年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拟于近期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第一批次结果。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增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效。全年共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3件,公开听取公众意见,进一步增强公众参与度。

(二)提高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聘请专家对《清远市清新区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清远市清新区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及《清远市清新区河湖水域岸线利用管理规划》进行咨询论证,切实提高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

(三)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一是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区政府聘请6名法律顾问,年共办理政府事务113件,为区政府及其部门提供法律指导和咨询。二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制部门的法律顾问作用区法制局固定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对于重大行政决策、出台规范性文件,在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之前,都经过区法制局合法性审查才作出决定,为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349确保区政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

(四)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去年,区政府3重大行政决策均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将区政府部门、镇政府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经集体讨论决定入区依法行政考评指标体系。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配合市对我区城市管理职能情况开展调查,梳理汇总了涉及我区城市综合管理、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和治安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领域的城市管理领域执法机构编制情况供市级参考。稳妥推进食盐监管体制改革已印发实施方案。

 (二)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核查工作,目前全区共有927人持有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并均在有效期内,未发现有单位存在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的人员持执法证上岗的情形,清理结果已向社会公示。推行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制度,全区26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合格率约70%。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预防和降低廉政风险督促各镇、各部门按要求开展岗位调整、职权变化、人员变动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及时录入预防腐败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管理。建立形式多样的违反党纪、政纪举报渠道,通过向社会公开信访、机关不良作风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公开投诉地址,开通手机短信举报平台等措施,加强了行政监察工作。

(二)自觉接受监督。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区政府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区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并在常务会议上组织学习《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责任。二是自觉接受区人大、政协监督。全力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做好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虚心听取区政协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61件和政协委员提案144件三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大力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案件14(次)

(三)加强行政监督、审计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充分运用“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平台,全年共监督各级各部门“三重一大”事项1735项,实施监督次数2686次。二是加强审计监督,全年共开展审计项目15个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扎实做好27个区政府部门、8个镇依法行政迎检督导及开展考评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程序。

(四)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健全“12345”政务服务平台与投诉举报平台,全年共受理工单12588件,工单办结率100%,按时回复率100%。建立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在区政府网站首页设置群众来信专栏,以便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接受群众监督。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积极推进“五公开”(指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工作,做好重大政策、决策和重点项目公开工作,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对全区政府网站开展考评,并通报考评结果,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六)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大力整治“庸懒散奢”和“四风”问题,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围绕区重点工作推进、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机关作风建设、专项工作治理等情况,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综合治理“为官不为”,切实解决“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共查处“为官不为”案件1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人,诫勉谈话1人 。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健全预防与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71宗,成功调处87宗(含积案19宗),调处成功率95.7%,一批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的案件得到妥善化解处理,全区没有因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有效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大局。

(二)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案件情况、行政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决的执行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评范围,全共受理行政复议案9件,已结案8件;市政府受理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5件

(三)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共计调处民间纠纷2913,调处成功2868件,成功率达98.5%,较好地发挥了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四)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263批1191人次办结“市长信箱”298件、“区长信箱”来信361件,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坚持把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对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在全区形成了“遵纪守法提拔任用、违法违纪严肃处理”的用人导向。

(二)加强学法活动。制定了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和区政府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把法制讲座列入区政府常务会议固定议题,组织学习了《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清远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并通过学习清远首宗行政公益诉讼案清新白花塱垃圾填埋场案,明晰其典型意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2017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如依法行政的相关制度规范还不够完善、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部门法制机构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下一步,我区将针对存在问题,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实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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