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笔架林场,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清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已经区政府八届1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卫生计生局反映。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
清远市清新区医疗卫生服务
体系规划(2016—2020)
随着国家医药卫生事业改革的全面深化,我区进入实现医疗卫生现代化的关键期。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外来人口就医等所带来的挑战,满足公立医院改革、“医养结合”和多元化就医需求,构建科学、公平、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现状
目前我区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卫生服务体系。居民健康状况良好,孕产妇死亡率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1‰。2015年,全区各类注册医疗卫生机构397间,其中区直医疗卫生机构6间,镇卫生院16间,医疗保健机构6间,村卫生室283间,个体诊所63间,医务室8间,中小学保健所1间,社区服务中心1间,门诊13间。开放病床1251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1.73张。各类卫生技术人员2404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232人(每千常住人口医生数1.7人),执业注册护士847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1.17人)。区医疗机构门(急)诊量3478370人,住院量47613人,床位使用率66.34%,平均住院日5.7日,次均门诊费用67.1元,人均住院费用4337.9元。
第二节 主要问题
一、资源总量相对不足。2015年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1.73张、执业(助理)医师1.7人、注册护士1.17人,全省排名相对靠后。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特别是优质资源相对不足,医疗卫生服务压力较大,难以满足快速增长的居民卫生服务需求。
二、资源配置不均衡。区级医疗机构设置不够完善,至2015年只设置了区人民医院、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区中医院与区人民医院合署办公,区慢性病防治站与区疾控中心合署办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薄弱,卫生技术人员“低学历、低职称、低待遇”问题突出,人才“引不进、留不住”,服务能力亟待提高。专科医院发展相对缓慢,产科、儿科、精神卫生、康复、老年护理等领域服务能力较为薄弱。全区暂无民营医院。市场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有待加强,多元化办医格局尚未形成。
三、服务体系整体效率较低。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碎片化问题比较突出,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信息联通共享不足。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亟待完善。
第三节 形势与挑战
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成为国家战略。2015年,省委、省政府作出建设卫生强省、打造健康广东的重大战略部署,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面临新的历史任务。卫生与健康工作逐步由以疾病诊疗为中心向以健康服务为中心转变,将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一、疾病谱变化。随着人口老龄化和居民生活方式转变,影响我区居民健康和威胁社会公共安全的主要疾病逐步从传染性疾病转变为不良生活方式、饮食习惯等导致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糖尿病、高血压、心血管等慢性病成为威胁人群健康的主要疾病,新发突发传染性疾病威胁增加,多重健康问题并存。客观现实要求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和服务结构,从单纯的疾病诊疗向综合性的健康干预和健康管理转变,推动形成“以健康为中心”的各类卫生资源分工协作格局,发展预防、医疗、康复、护理相协调的健康服务体系。
二、医疗需求变化。随着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居民对医疗卫生服务呈现多层次、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社会需要提供优质、高效、安全、舒适的医疗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面临新的形势任务。老龄化、高龄化、城镇化对医疗保健等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康复、护理、疗养等薄弱环节问题将更加凸显,医疗资源需要进一步优化配置。满足居民不断增长的医疗需求,加快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统筹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均衡健康发展的任务更加紧迫。
三、信息技术发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对公立医院数量规模和资源优化配置提出了新的要求。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提升服务效率提供了有力支撑,能够有效提高医疗资源配置效益,推动预约挂号、远程医疗等诊疗服务,切实改善居民看病就医环境,提高群众就医体验,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深刻转变。
第二章 目标和原则
第一节 规划目标
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构建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布局合理、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富有效率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卫生强区、打造健康清新。
一、在创建卫生强区的大背景下,合理适度地发展医疗卫生服务业,形成良好的发展公共服务基础。
二、以实现全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全覆盖为目标,满足全区90%以上居民的医疗服务需求。
三、提升区级公立医院技术水平,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规范引导民营医院。以康复护理等延续性医疗服务为特色,发展中医特色,预防与治疗相结合,完善区、镇、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
四、按照规模合理、适度超前的思路,实现对周边镇的辐射,打造具有特色的现代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第二节 发展思路
一、发挥区位优势,改善就医环境。针对本区居民的主要疾病、就诊习惯和支付能力,构建诊疗和预防结合、急慢病分治、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动发展区人民医院与广州红十字会医院对口支援和业务合作关系,发挥交通便利的区位优势,通过将专家请进来的模式留住患者,区内住院比例达90%以上。
二、提升服务能力,控规模调结构。与省、市合作医院进行对接,针对本区居民多发病、高外转病和主要死因强化相应专科建设和防治方案,重点提升区人民医院的专科服务能力。依据服务人口控制医疗资源整体规模,鼓励有潜力的社会办医院明确定位、提升能力,扩大规模,进行资源整合,做精民营医院。明确镇卫生院发展康复、护理等延续性医疗服务的职能定位,建立服务网络,提升服务水平和资源利用效率。
三、注重内涵发展,强调系统整合。从医保的支付方式改革入手,转变医疗机构依靠不断增加业务量的发展模式和运行机制。引进和培养卫生人力资源,不断提升医务人员的薪酬待遇。建立和完善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办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整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
第三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健康需求导向。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以调整布局结构提升能力为主线,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
二、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促进公平公正。以“强基层、补短板”为重点,推动工作重心下移、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三、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强化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推进社会办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
四、坚持系统整合。加强全行业监管与属地化管理,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系统性、协同性建设,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
五、坚持协调发展。统筹不同类型、层级的医疗卫生资源的数量和布局,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质量。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资源规模,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提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四节 规划内容
本规划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医院包括公立医院(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社会办医院(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
基层卫生机构包括镇卫生院、诊所和村卫生室。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急救机构等。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不设病床。
第五节 规划指标
一、医疗卫生资源总量。2020年居民健康和医疗卫生服务主要指标在清远市处于较高水平,医疗资源配置指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医疗卫生主要指标见附件1。
二、医疗机构床位构成。2020年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构成见附件2。
第三章 医 院
第一节 公立医院
一、区人民医院。重点发展心血管内科、骨科、普外科、泌尿外科、儿科、康复科等专科,达到三级综合医院技术水平。强化与省、市级对口帮扶医院的合作关系,建立远程医疗会诊机制,搭建相关专科疾病转诊的绿色通道,组织相关专家定期到区人民医院坐诊,集中完成择期手术,重点发展与上级医院对接的相关专科。到2020年基本完成各功能科室设置,床位1000张,成为我区综合性医疗中心。
二、区中医院。2017年动工新建,规划建设面积约50亩,首期开放床位200张,2020年床位约400张,基本完成各功能科室重大设备采购项目,达到二级甲等中医院水平。重点发展神经内科、骨伤、康复等特色专科,建设成为我区康复医疗中心。强化与省、市级对口帮扶医院的合作关系,建立远程医疗会诊机制,搭建相关专科疾病转诊的绿色通道,组织相关专家定期到区中医院坐诊,集中完成择期手术,重点发展与上级医院对接的相关专科。以康复病区为龙头建立全区康复护理医疗网络,负责全区居民慢性病和急性病康复期的住院治疗。
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7年动工异地新建,2019年上半年建成,下半年投入使用。建筑面积40500平方米,床位300张,2020年基本完成各功能科室设置,2022年达到二级水平。
2020年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规划见附件3。
第二节 社会办医院
一、发展社会办医。鼓励社会办医院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鼓励社会办医院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需求;鼓励社会办医院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
二、为社会办医预留空间。力争2018年社会办医院床位数和诊疗服务量分别占总量30%左右。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0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站)、口腔疾病、老年病和慢性病诊疗机构等各类医疗机构,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社会办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支持社会办医院合理配备大型医用设备。对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办医院应按照规定予以批准,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三、社会办医发展项目。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转型,成立1~2家老年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新兴健康服务机构、特需医疗服务机构。
第三节 医院人员配备
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以居民卫生服务需求量和医师标准工作量为依据,结合服务人口、经济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配置医生和护士的数量,合理确定医护人员比例。按照医院级别与功能任务的需要确定床位与人员配比,承担临床教学、带教实习、支援基层、援外医疗、应急救援、医学科研等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适当增加人员配置。
第四章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站、医务室等,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
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受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公共卫生管理,负责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站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镇卫生院分为中心镇卫生院和一般镇卫生院,中心镇卫生院除一般镇卫生院服务功能外还应开展普通常见手术等,并承担周边一般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站在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和指导下,承担村(居)委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
第一节 镇卫生院
全区设置镇卫生院16个,其中中心镇卫生院3个。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0.9张。
镇卫生院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病床设置。加强区中医院对镇卫生院的业务指导,对现有的住院设施进行改造升级,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和康复护理水平,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
太平、禾云、浸潭镇卫生院逐步建成为国家二级乙标准服务能力的区域性综合医院。2017年底完成石潭镇、龙颈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和村卫生站公建民营规范化建设。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
第二节 社区卫生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人口小于5万人的,建筑面积为1400平方米;服务人口大于7万人的,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每千服务人口设置0.3~0.6张床位,原则上不超过50张。社区服务站服务人口为0.8~1万人,建筑面积在150~220平方米之间。
第三节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备
2020年,我区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以上。初步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服务模式;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基本实现每万人有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数不低于其医师总数的20%;全科医生服务水平全面提高,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原则上每千人应有1名乡村医生,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适当增加。每个村卫生站至少有1名执业乡村医生。中心城区(太和镇)设置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条件成熟时延设社区卫生服务站。
第五章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第一节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018年,异地重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高疾病预防控制综合能力。规划占地面积5亩,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1080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1200平方米),建设3幢6层业务用房,地下设停车场,配备电梯。预算投资10234.86万元,其中业务用房建设8870万元,设备购置1364.86万元。
第二节 卫生监督机构
一、全面构建卫生监督执法新体系。深化卫生监督体系改革,转变职能,理顺关系,健全卫生监督工作运行机制,建成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快速高效的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构建以区卫生监督所为中心,以农村卫生监督网络为基础的反应敏捷、监督有力、职责分明、城乡联动的卫生监督执法新体系。
二、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以《全国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卫生部令第39号)、《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76号)、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国卫监督发〔2015〕91号)等为依据,以基础设施建设和执法装备建设为重点,加大投入,加快改善区卫生监督所的仪器设备、防护设施、交通通讯、取证工具、信息网络等硬件设施条件。
三、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加快高素质的卫生监督人才队伍建设,充实一线卫生监督执法力量。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法律、法规、规范等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员卫生监督综合执法能力和处理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能力。
四、不断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把卫生行政许可关。加强卫生监督执法,打击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科室出租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医疗服务市场。
第三节 妇幼保健机构
一、整合妇幼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成立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合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职能。村级保留村卫生站。
二、推进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以二级标准异地重建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规划用地50亩,业务用房占地面积81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500平方米,预算投资约32317万元,其中业务用房建设22317万元,设备购置10000万元。规划床位300张,日均门急诊服务量可达500人次,形成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管理规范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加强产科急救体系建设,完善产科急救绿色通道,健全产科急救机制,提高产科急救能力。
第四节 医疗急救网络
一、规划目标。2020年建成机构健全、设施设备完善、反应快捷、服务高效、急救中心和急救点通过120急救指挥中心统一调度的二级院前急救医疗服务网络。
二、机构设置。全区设1个120急救指挥中心,1个急救中心、15个急救点。
三、规划布局。120急救指挥中心1个:区人民医院。急救中心1个:区人民医院。急救点15个:15个卫生院。
第五节 精神卫生防治
2018年底,在综合医院建设带有病床的精神专科,以区精神卫生机构为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
第六节 公共卫生机构人员配备
一、2020年公共卫生人员724人(每千常住人口数达到1人)
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达到工作要求,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比例不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低于70%。
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配备人员330人。区、镇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80%。
四、成立清新区卫生应急救援中队,建立专业化的急救队伍和组织严密的急救网络,根据急救半径科学布点,完善急救中心功能。
第六章 卫生人才队伍
第一节 完善卫生人才制度
坚持“科教兴医、人才强卫”战略,建立与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才管理机制。建立卫生人才资源系统,加强卫生人才信息的沟通和服务,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引导卫生人才向基层、农村流动。优化卫生人才配置,逐步构建政府、社会、市场和单位各司其职的宏观管理机制,实现卫生人力资源全行业管理。
第二节 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一、2022年基本实现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分别达到2.8人和3.5人。
二、区级医疗机构新进人员除护理专业以外要求本科以上学历,镇卫生院临床人员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执业助理证以上。区级医疗机构(含社会办医院)每年引进150名卫技人员;基层卫生机构(镇卫生院、个体诊所、村卫生站)每年引进120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镇卫生院在核定编制范围内公开招聘。
三、畅通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每年为区级医疗机构引进高级职称技术骨干10名。对肿瘤、骨伤、呼吸、消化、康复、护理等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经考核和区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并报区政府同意,作为医疗技术骨干办理流动(调入)手续。
四、保障财政持续投入机制。区财政每年安排卫生计生系统人才引进经费100万元,用于对引进人员安置费及高职称人员奖励津贴。
第三节 完善收入分配机制
增加区级公立医院的人事分配权限,鼓励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2020年将人员支出占比提高到40%以上。基本工资执行国家统一工资政策和标准。绩效工资以综合绩效考核为依据,突出服务质量、数量,注重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第四节 加强卫生人才培养
建立健全科研机制,创造条件落实科研项目,提高科研学术水平,力争每年新立项1项、开展2项以上科研项目。医疗卫生单位继续医学教育活动项目的学科专业(一级学科)覆盖率达100%,继续医学教育对象获取规定学历的达标率达90%以上,力争2020年卫生专技人员专科以上学历达到95%,本科以上学历达到40%以上。每年选拔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到市级、省级医院进修学习,通过举办学习进修班、参加在职学历教育、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不断提升镇卫生人才队伍综合素质。大力培养选拔高素质年轻、后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建好后备干部队伍。
第七章 卫生信息化
第一节 提高全区医疗信息化水平
以“服务医改、服务百姓、服务管理”为目标,建成纵向贯穿区镇、横向覆盖主要医疗卫生机构的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门诊统筹管理的医疗卫生信息化体系架构,医疗服务和基本药物监管实现跨机构、跨区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协同高效。
第二节 建设区域智慧医疗系统
建设区域智慧医疗系统,形成“一网、一中心、一平台、三大资源库、一卡通”的卫生信息平台。“一网”指连接区镇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卫生信息专用网络;“一中心”指区域医疗卫生数据中心;“一平台”指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三大资源库”指电子健康档案资源库、电子病历资源和人口资源信息库。 “一卡通”指利用统一的IC载体,对辖区内患者身份标识信息提供统一管理和信息服务。
一、卫生医疗机构区域智慧医疗系统。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建设规划见附件4。
二、镇卫生院及卫生分院内部组网。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采用专线网络链接,覆盖区大数据中心政务云、区卫监所、区疾控中心、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各基层卫生院。各医疗卫生单位的数据内网运行着HIS 、PACS、LIS、EMR、ECG等业务系统,实现单位内部办公自动化、行政管理、医疗业务管理、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等信息的传输处理等。
第八章 功能整合与分工协作
第一节 防治结合
建立医疗与公共卫生机构间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培训和考核,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部门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要设立预防保健科。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防治合作,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功能。区中医院要设立“治未病”科室,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第二节 分级诊疗
一、建立相应转诊机制,合理选择省内国家、省、市重点转诊医院,签订相关转诊协议。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制订康复患者转诊标准和转诊流程。
二、鼓励以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为核心,吸纳周边社会办医院和镇卫生院组建医疗联合体。区级医院负责患者急性期的治疗,压缩平均住院日和医院单体规模,其他成员医院和社区医疗中心负责患者康复期治疗。联合体内部实现医师多点执业,利用联合体内部的营利性民营医院剥离核心医院的特需服务。区医保部门要完善联合体医院之间转诊病人住院报销机制。
三、推进区、镇、村一体化管理。公共卫生基本项目支付村医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费用,区医院和镇卫生院提供技术培训和公共卫生服务指导。村医相应地接受镇卫生院的统一管理,包括服务质量监管与考核等。加强区级医院与镇卫生院在卫生技术人员招聘、培训、流动管理机制等方面的合作。
四、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资源共享。区财政加强对医疗信息化特别是远程医疗网络硬件设施的投入,2018年底前实现区级医院与省、市重点转诊医疗的互联互通,将远程会诊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实现医疗机构之间检查结果互认。
第三节 急慢分治
一、建立区域康复医疗网络。把区中医院康复科建设成为市级重点临床专科,各镇卫生院开设康复科,加大资金和政策扶持,鼓励社会办医院向康复护理及养老医院发展,形成区中医院为核心的区域康复医疗技术骨干力量。完善出入院标准和支付政策,使住院患者在急性期和康复期之间合理流动。
二、完善医疗护理服务支付与运行模式。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护理院。加强镇卫生院家庭病床服务能力,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中医保健等上门服务。医疗护理服务按床日加特殊项目的方式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区卫生资源调整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卫生资源调整工作。区卫生计生局负责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管理工作,会同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统筹平衡区域社保支付能力。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逐年提高区财政的卫生投入水平。
第二节 明确发展重点
将提升区人民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镇卫生院服务效率作为全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健全区人民医院与省、市对口医院的良好合作关系,通过远程医疗和专家会诊等形式降低患者外转率,打造专业发展平台。升级改造镇卫生院医疗设施,加强镇卫生院与区级医院的双向转诊,提高病床使用效率。
第三节 深化卫生改革
一、完善区级公立医院自主化管理改革。加强区级公立医院的预算、成本和绩效管理,同时加大医院业务发展权、人事管理权和分配权下放。
二、改革补偿机制。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落实财政对公立医院的补助政策。重点完善政府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投入政策,降低大型综合性公立医院发展压力,引导基本建设资金合理高效利用。
三、强化监管机制。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完善服务质量和效率监管。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医疗绩效评价机制。
第四节 落实监督评价
一、严格本规划实施。区卫生计生局要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调整等信息,将纳入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新建和改扩建医院、扩大病床规模、购置大型医疗设备等,无论何种资金渠道必须依据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未经批准的,用地不得改变,项目不得建设,确保规划实施到位。
二、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本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打造统一的规划信息平台,建立规划建设与行业管理联动机制,实现项目建设统一规划、管理联动、建设协调,加强规划衔接。
三、保持规划弹性。优先保障医疗卫生项目用地需求。适当提高改扩建和新建医疗卫生项目的容积率。规划中期结合执行情况和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对本规划进行微调。
附件:1.清远市清新区2020年医疗卫生主要指标
2.清远市清新区2020年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构成
3.清远市清新区2020年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规划
4.清远市清新区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建设规划
附件1
清远市清新区2020年医疗卫生主要指标
指标 |
现状(2015) |
近期(2017) |
远期(2020) |
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床/千人) |
1.73 |
1.74 |
5.4 |
其中 |
|
|
|
公立医院 (床/千人) |
0.85 |
0.83 |
2.8 |
社会办医院 (床/千人) |
0 |
0 |
1.0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床/千人) |
0.93 |
0.9 |
1.6 |
执业(助理)医师数 (名/千人) |
1.7 |
1.84 |
2.8 |
注册护士数 (名/千人) |
1.17 |
1.23 |
3.5 |
附件2
清远市清新区2020年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构成
指标 |
医院 |
基层卫生机构 |
床位合计 |
|
床位数(张) |
3463 |
450 |
3913 |
|
其中 |
公立 |
2763 |
450 |
3213 |
民营 |
700 |
0 |
700 |
附件3
清远市清新区2020年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规划
序号 |
名称 |
等级 |
床位(张)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建设方式 |
|||||||
现状 |
规划 |
现状 |
规划 |
现状 |
规划 |
|
||||||
1 |
区人民医院 |
二级 |
三级 |
600 |
1000 |
38558 |
69000 |
扩建 |
||||
2 |
区中医院 |
一级 |
二级 |
25 |
400 |
2000 |
35900 |
新建 |
||||
3 |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一级 |
二级 |
20 |
300 |
1780 |
40500 |
异地新建 |
||||
合计 |
|
645 |
1700 |
42338 |
145400 |
|
附件4
清远市清新区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建设规划
系统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实施时间 |
备注 |
|
区域智慧医疗系统 |
|
|
2017年9月30日前 |
本项目覆盖区域医疗卫生数据中心及全区15个卫生院。 |
|
1 |
医院信息化管理系统(HIS) |
套 |
1 |
||
2 |
医学影像管理系统(PACS) |
套 |
1 |
||
3 |
心电网络管理系统(ECG) |
套 |
1 |
||
4 |
检验管理系统(LIS) |
套 |
1 |
||
5 |
电子病历管理系统(EMR) |
套 |
1 |
||
智慧医疗系统配套设备 |
|
|
|
||
1 |
工作站(含:操作系统、显示器+键鼠) |
台 |
160 |
||
2 |
激光打印机 |
台 |
160 |
||
3 |
条码打印机 |
台 |
16 |
||
4 |
身份证识别仪 |
台 |
16 |
||
5 |
指纹扫描仪 |
台 |
16 |
||
6 |
智慧医疗综合布线及安装物品 |
个 |
16 |
||
区域医疗信息专线传输网络租用 |
年 |
5 |
覆盖区大数据中心政务云、区人民医院、区卫监所、区疾控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及全区15个卫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