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潭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第12批72号、第27批204号、第28批71号交办案件整改落实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环境保护局反映。
2018年11月19日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第12批72号、第27批204号、第28批71号交办案件整改落实方案
为切实做好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第12批72号、第27批204号、第28批71号交办案件的办理工作,区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对第12批72号、第27批204号、第28批71号万邦浸潭分公司交办案件进行研究部署,并制定本整改落实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交办案件办理,落实有关问题整改。
二、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万邦浸潭分公司的监管,严格执法,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努力化解企业与周边村民的矛盾,有效解决万邦浸潭分公司交办案件投诉反映的问题。
三、主要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论证废气治理设施收集治理效果。委托专家对万邦浸潭分公司有机废气收集效率问题进行调研论证,督促该公司加强管理,及时升级改造设备,确保废气收集效率达到环评要求。
责任单位:区环境保护局
责任人:温传勇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30日
( 二)加强巡查监督。将万邦浸潭分公司纳入广东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平台(简称“双随机”)特殊监管对象,确保每季度至少1次巡查。委托或要求企业自行委托第三方资质公司加密监测,确保每半年至少1次废气、噪声检测。
责任单位:区环境保护局
责任人:温传勇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三)依法稳妥处理涉环保信访。制定上访群众接访工作预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半年至少1次走访、约见万邦浸潭分公司周边村民代表,及时了解群众反馈情况,确保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责任单位:浸潭镇政府
责任人:陈劲峰
完成时限: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