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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党组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8-12-29 10:01 文章来源: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侨务局) 字体大小:【

区委:

     2018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奋斗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现将我区2018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做好强区放权有关工作。明确区级保留行政许可事项共272项,市下放委托给我区的98项事项均已调整落实到位。二是继续清理规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出台公布批清理规范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共17完成94项中介服务事项录入并在省、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布。三是完成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实现11类政务服务类型共6698个子项标准化梳理,完成556个行政许可和559个公共服务共1115个事项配置上线工作,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向社会提供统一规范的标准化服务。

(二)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做好权责清单修订工作。组织区直34个单位修订网上办事大厅权责清单事项,截至目前,共修订有效事项6119项(含税务、烟草专卖局)。

   (三)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一是调整优化有关机构设置。做好笔架山社会事务管理接管有关工作。二是稳妥推进机构改革各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梳理涉改单位,为下一步机构改革奠定坚实的基础。三是落实行政效能监督。开展2017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完成编制《清远市清新区2017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报告》。

(四)完善宏观调控。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事项中供水、管道燃气价格的调整和制定,按有关程序依法进行成本监审、风险评估和价格听证,加大力度基本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

(五)加强市场监督管理。一是清理、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排查全区20132018年上半年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没有发现“需废除和调整的政策措施”。二是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督促指导编制联合奖惩措施清单,拟建设联合奖惩平台及“红黑名单”查询嵌入政务服务大厅。三是运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社会组织法人信息资源库,基本完成重新换发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工作。四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开“多证合一”改革,实行“二十四证合一”;第一批共106项行政审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共办理全程电子化登记业务53宗,核发电子营业执照24

(六)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创新。一是深入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区综合服务大厅进驻窗口17个,人员116人,服务事项541,今年111,办理“最多跑一次”业务22346宗,占44.9%二是--村三级网上政务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现阶段已有13个部门共授权260个事项给8个镇、209个村(社区)办理。三是认真做好投资项目并联审评相关工作。11月,纳入并联审批综合窗口受理的26重点投资项目已完成15涉及行政审批事项提前办结率100%,共计提前20次、提前119个工作日办结行政审批环节提速率59.8%

(七)创新社会治理。一是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全部脱钩。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应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认真落实,对依法可以下放到镇的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落实到位。二是组织开展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等调研课题。

(八)优化公共服务。一是多措并举“减证便民”。今年先后公布两批取消的证明事项17项均已取消落实。二是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印发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支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转型发展,增强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能力。三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民生领域以及各项基本公共服务支出需要全年财政预算安排基本公共服务支出117,339万元,占全区一般预算支出的30.43%

(九)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一是严格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验收情况,按月公开环境信息、环保执法信息、排污费征收情况信息等,落实我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任务。二是打好淘汰落后产能歼灭战,淘汰一批“三高一低”落后产能,开展节能降耗专项监察,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能行为。三是深化农业水价改革,掌握了解我区农业供水情况,完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统计。

(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实施方案,切实部署和推进我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2017年“去产能”的压减钢铁产能工作已全面完成,并通过了2018年省、市对该项工作的复核检查。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规范完善“准立法”行为。印发《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2018年度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有计划、有安排地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发布工作。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按照《清远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要求,健全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并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公布信息化管理系统,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截至12月,经区法制局合法性审查、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共制定《清远市清新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清远市清新区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方案》等8份规范性文件,均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并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办理备案。二是根据《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的通知》(清新府办函〔201789号)精神,在全区范围内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和发布制度,并将此列入我区2017年度及之后依法行政考评的考评内容。三是对需修订的《清远市清新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做好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反馈和实施效果监控。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近年来,我区印发了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一系列文件,督促区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把该项工作列入区依法行政考评指标体系,不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二)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一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把区政府部门、镇政府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经集体讨论决定列入区依法行政考评指标体系。二是共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5件均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听取公众意见,进一步增强了公众参与度。三是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对《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质量强区的实施意见》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并召开听证会议,多次讨论完善方案,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四是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就《清远市清新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等事项开展风险评估工作,提高风险评估质量。

    (三)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一是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为区政府班子聘请了6名法律顾问,办理政府法律事138件,为区政府及其部门提供法律指导和咨询。二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制部门法律顾问作用。区法制局为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407次,其中审查协议书、合同等各类法律文书57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各执法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将所办案件信息录入平台,确保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或线索,实现“两法”无缝衔接。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信息共享平台录入21宗案件信息进行备案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普遍建立行政处罚自由权基准制度。区直各执法部门基本建立了本单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其中部分单位转发上级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定标准,确保了区政府各部门的合法行政和合理行政。二是转发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给区直执法单位,要求各单位学习并严格执行有关制度。三是转发省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通知将作为依法行政考评工作中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标准和依据,推进规范执法,强化法制管理。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区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及信用信息“双公示”系统均公示区政府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相关信息。有效运用开发“双公示”系统,加大诚信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下一步结合“双公示”优化升级改造提升等工作,从办事过程信息、结果信息、执法信息等方面,供各部门共享互认。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在公务员全员培训中组织学习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评查标准,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二是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并将结果运用到依法行政考核中。三是要求各执法单位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目前区直单位已完成相关工作。

(五)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辅助人员管理制度。举办2期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共264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考试,171人合格,合格率约为64.8%,参与人数在全市排名靠前。同时,我区创新性实行考试前提供场地给考生进行练习举措,让参考人员更能适应考试,考出好成绩。考试时严格执行“三次警告无效即刻取消考试资格”规定,以考促学,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监督。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区政府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区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二是自觉接受区人大、政协监督。区政府认真执行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同时,全力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做好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虚心听取区政协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今年共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27件、政协委员提案74件,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三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制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今年以来,共有3宗行政诉讼案件由行政负责人出庭。

(二)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一是做好“12345”政务服务平台与投诉举报平台管理工作。110月份我区受理工单总数15970件,派发单位共53个,其中投诉举报类占99.46%咨询类占0.23%建议表扬类占0.31%。工单办结率100%,按时回复率100%。市民投诉的热点主要集中在城市建设和管理消费维权等方面。二是建立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在区政府网站首页设置群众来信专栏,以便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接受群众监督。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多渠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据不完全统计,以来,全区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0589条,其中部门动态3259条、镇动态776条、通知公告1495条、政策文件类信息458条、重点领域信息1144条、财政信息983条、其他信息2474条。二是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明确不予公开范围。三是积极答复社会公众申请,上半年全区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60件,对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和录入申请公开系统及时率达到100%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健全预防与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一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围绕全区排查出来的突出重点社会问题及涉及民生的各类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推出一系列信访问题化解新举措。二是健全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推动重心下移,切实扭转基层信访维稳被动局面。今年上级交办的4案件及我区自行排查的19信访案件已全部办结。三是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区209个村居共安排43名法律顾问律师,12月,村居法律顾问到村社服务2394次,登记工作台帐3114条,出具法律意见35件、法律咨询2090次、法治宣传(讲座)742次、人民调解4件、法律援助13件、其他法律事项230件。四是全面实施低保、五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大病关爱救助等制度,形成严密的社会救助网络,从制度上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充分保障特殊群体有效救助,积极推动社会矛盾依法化解工作。

(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充分发挥内部层级监督职能,及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2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共收行政复议案件15,其中受理13,不予受理2,受理后经调解撤回申请8宗。受理的案件共审结12宗,未结案1宗,其中维持3,占已结案件的25%撤销1宗,占已结案件的8.33%终止审查8,占已结案件的66.67%办结的12行政复议案件中,涉及环保的案件1宗、涉及民族宗教的案件4宗,涉及工伤的案件1宗,涉及信息公开的案件1宗,其他案件5宗。

(三)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一是认真贯彻执行调解工作“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抓好以防激化为重点的人民调解工作,及时依法调解。今年共计调处民间纠纷2949,调处成功2897件,成功率达98.2%,较好地发挥了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二是建立劳动仲裁与人民调解相衔接制度。着力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发展。

(四)完善信访工作制度。一是积极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建设了信访微信公众号及手机APP客户端,建设信访视频接访系统完善网信系统,构建可反映、可回复、可评价、可监督的网上信访体系,尤其是通过对书记信箱和区长信箱信访案件的办理,让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可监督”。二是健全完善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制度,落实党政领导干部挂点联系信访工作制度、党政领导干部包案化解信访事项制度,健全信访工作综合协调机制,改进信访考核体系,强化信访工作责任追究。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坚持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对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在全区形成了“遵纪守法提拔任用、违法违纪严肃处理”的用人导向。

(二)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一是举办2018年度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邀请市法制局有关人员《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常见问题》为主题在区委党校进行授课。二是制定了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和区政府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把2期法治专题讲座列入区政府常务会议固定议题。分别邀请市法制局有关领导干部、华南师范大学以《<宪法>修改的重点内容及解读》、《程序法定是重大行政决策的“安全锁”》及《清新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与任务》为题,学习新修订《宪法》、重大行政决策及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内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三)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活动。一是将新修正宪法的学习内容纳入公务员培训的必修课程,做到全区公务员学习宪法全覆盖。全区10310名干部职工参加宪法考试,参考率达到96.06%,优秀率97.84,平均分97.72。二是举办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专场宣传晚会为法治清新建设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

八、工作亮点

(一)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37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林明晓同志出庭应诉某村小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纠纷案件;同月,副区长邹早银同志出庭应诉一宗因城市管理产生行政处罚的诉讼案件914日,副区长戴少枚同志出庭应诉一宗因违反计划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诉讼案件,对我区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和推动作用

(二)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方式有效化解行政矛盾。为应对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新形势,今年以来,我区不断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创新案件办理方式。一是采用听证审理方式,促进行政调解。如刘某不服某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一案,通过组织听证的形式,申请人充分陈述了己方观点和诉求,被申请人也对申请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充分解释,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调解,申请人撤销行政复议申请结案二是改进案件审理方式,在做好书面审理的同时,对一些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通过开庭审理,进一步厘清案件事实,更好地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截至目前共开庭审理2宗。

(三)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结合《清远市清新区科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及考评办法(试行)》,对8镇开展依法行政考评明确任期内依法行政情况考查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考核、职务晋升的依据之一,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设想

今年以来,我区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中总体取得较好成绩,但仍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地方和部门领导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表现在对依法行政考评体系及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不清楚;二是部分区直单位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不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中缺少主动开展专家咨询论证和风险评估等程序工作;三是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部分执法中还存在着法律依据不准确、程序不合法等问题;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入推进。

下一步,我区将针对存在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采取有力措施补齐工作短板。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进一步完善对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和决策程序。通过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力度,贯彻落实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提高我区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水平和能力。继续推进区政府及各部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化建设。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督查,规范政府网站建设。

(二)强化依法行政考评结果运用。尽快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2018年度市依法行政考评征求意见稿指标中,把县级以上政府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且总分值不低于绩效考核总分10%的,作为加分项目。我区拟根据《清远市清新区科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及考评办法(试行)》,在开展8镇依法行政考评基础上扩大考核评价范围至全区政府部门,明确任期内依法行政情况考查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考核、职务晋升依据之一,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推动作用。

    (三)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继续抓好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清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清远市清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各项具体工作任务落实,特别是要抓好年度进展落实工作,以确保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党组      

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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