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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清新区行政村“村村通班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25 08:40 文章来源: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侨务局) 字体大小:【

各镇人民政府、笔架林场,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清新区行政村“村村通班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八届2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交通运输局反映。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2日
 

       

清远市清新区行政村“村村通班车”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行政村通客运班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交运〔2017〕698号)(下简称省《实施意见》)及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清远市行政村“村村通班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市交〔20183号)(下简称市《通知》)要求,为补齐我区城乡交通运输发展短板,力争2018年实现95%行政村公路符合通客运班车条件并实现客运班车通达,2020年实现100%行政村公路符合通客运班车条件并实现客运班车通达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

(一)组织领导。

成立清远市清新区行政村通客运班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邹早银   副区长  

副组长罗裔平   区府办公室副主任

        谢建军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曾卫坤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邱  静   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副局长

        周  睿   区财政局副局长

        徐耀其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志成   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徐耀其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丘辉任(区地方公路站站长)、汤玉波(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股股长)、沈丽艳(区交通管理总站站长)担任。

领导小组负责监督与指导全区推进行政村通客运班车工作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高行政效率、增强部门协作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全区“村村通”客运工作,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农村公路基础设施改造和农村客运运营管理,建立区级台账研究出台区级专项扶持政策,统筹指导和督促检查,定期向社会公开各地“村村通班车”工作进展情况。市公安局清新分局负责加强农村公路路面交通安全监管。区安全监管局负责督促指导本级政府负有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及下级政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本级“村村通”客运项目配套资金。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加强对通行政村班车相关价格工作的监督检查。市国土资源局清新分局林业局和其他相关部门应按省《实施意见》及市《通知》要求,结合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主要任务分工。

 1.加强“路运一体化”的通行政村公路基础设施改造和管理按照行政村通客运班车目标,以地方实际需要和农村群众出行需求为导向,按受益村多少及先易后难的顺序推进农村公路窄路基路面改造同步建设交通安全、排水生命安全防护设施和沿线候车亭,改造危桥,确保建成一条、达标一条全面落实农村公路及其配套设施养护管理主体责任,将日常养护经费和人员作为“有路必养”的重要考核指标。(任务时间: 2018年完成95%,2020年完成100%;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清新分局、区安全监管局、区林业局配合

2.全面推进行政村通客运班车工作创新农村客运组织模式科学合理配置农村客运车辆建立通行政村班车可持续发展机制。具体客运模式、车辆以试点方案形式报区交通运输局。区交通运输局按省《实施意见》和市《通知》审核同意后实施,建立通行政村班车可持续发展机制。任务时间: 2018年完成95%,2020年完成100%;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区财政局、区安全监管局配合)

3.保障农村群众安全出行规范组织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审核。交通运输应报请政府同意,建立联合公安相关镇政府农村公路通客车条件审核机制。新增农村公路通客车条件审核原则上在竣工后15天内完成。加强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安全动态监管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出现损毁时及时修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符合通客车条件。班车运营单位接受政府监管,遵守市场秩序,保障运营安全(任务时间:2018年完成95%,2020年完成100%;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区安全监管局配合)

二、强化统筹和落实保障

(一)加强宣传贯彻和经验推广。

区政府高度重视“村村通班车”工作,将其列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并列入各相关部门考核目标之一。区行政村通客运班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迅速将全省推进农村客运工作现场会交流经验传达到各相关部门,鼓励我区客运企业总结经验,加交流学习。

(二)加强规划统筹和技术指导。

在完成“村村通班车”任务前,要扎实做好规划。在“一村一方案”制定过程中,统筹各村镇内外区域人口与经济特点,用足相关扶持政策。要加强通班车方案与我区农村其均等化工作结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区政府可召集各部门开展“区内村村通班车一体化评审”。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资金统筹:财政局要利用好涉农资金统筹政策,统筹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站场建设资金、精准扶贫资金、社会自筹资金、对口帮扶资金以及客运专项补助资金,集中资金投入建设,按《“村村通班车”同步工程项目预算表》(见附件)和其他运营专项补助安排配套资金。

2.规划建设环节统筹:区交通运输按照“路运一体化”和城乡一体化原则,对未通车的行政村要做到“道路建设、安保工程、候车站亭配备、客运班车通达”四环节一体设计统筹进度同步完成。要做好“一体化”技术指导,统筹调整各村通车相关工作。候车站亭采取“交邮”“交农”“交商”合作,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形式的,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与财政补贴。

3.部门分工统筹:公安、财政、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安管等部门镇政府要围绕“村村通班车”目标,统筹合作,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11个部门《转发11部委稳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交运函〔2017〕1号)要求,为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分工协作,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优化供给。

4.客运资源统筹:由区政府引导,统筹道路客运资源,将多、小、散、弱的客运主体与“散、广、远、贫”的客运资源有效对接,避免恶性竞争,提高资源有效利用,引导服务升级、延伸。

5.综合效益统筹:提高资源利用效益,减少浪费,结合当地实际,在道路设计与班车运营中,兼顾农村通邮、乡村物流、沿线经济带动以及服务农村教育、医疗、旅游等其均等化项目,充分体现交通基础性作用。

三、创新业态和点面结合

要创新业态,提高行政村通客运效益,鼓励区域运输资源收购、重组。要打破传统,允许试行联运、定制班线、日班车、早晚班车、节假日班车,依托“互联网+”技术定制客运。研究试点以政府购买服务或专项补贴形式的运营补贴机制、路运一体管养机制,确保农村客运开得起,留得住。

根据市《通知》精神,清新作为市村村通班车试点之一,于2017年10月启动试点工作

试点目的:采取创新方式加快南部地区城乡一体化,完成村村通班车任务。

试点内容:运用对口帮扶政策,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拓展投资方式,统一完善交通客运基础设施。统筹现有班线、公交线路,以沿伸、接驳方式以及定制服务,减少换乘,缩小城乡差距。

创新形式:城乡交通规划一体、一票制、网约定制班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资金保障

确保政府投入与村村通班车任务相适应。一是保证上级财政扶持资金及时发放,项目启动立即预拔,完成50%后需全额下达完毕。二是保证本级财政交通均等化项目支出比例,发挥统筹机制。三是对新开通班车行政村,原则上享受农村客运车辆成品油价格补助倾斜政策。四是设置新增行政村通班车购车专项补助,按购置车辆服务范围给予补助。五是对客源稀少、通过市场化方式无法开通和维持运营的通行政村客运班线,财政部门按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健全相应补贴机制。六是拓宽融资渠道,采取PPP、PSL方式贷款,招商引资、资源变现、民间投资、以工代赈多种形式投入。

(二)加强行政效能保障

各相关部门优先办理相关审批事项,对达到《实施意见》标准的线路与设施,不得以非标准原因拖延或推诿办理审批。对涉及本方案的用地问题,下达用地指标时予以政策倾斜,用好市级、区级统筹用地指标政策。要营造良好环境,各项保障资金及时发放,确保有关项目“早启动、早落实”。

(三)实施税费优惠保障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交通扶贫脱贫攻坚基础支撑作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发改交通〔2017〕415号)要求,积极落实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四)强化考核与监督

强化工作监督与指导,定期将“村村通班车”工作进展情况公开,规范和加强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审核、安全动态监管,监督农村客运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农村客运经营者应为农村客运车辆安装符合标准的带卫星定位功能的行车记录仪,并实时向区交通运输上传卫星定位数据,运营数据接受交通运输监督。农村客运经营者应与相关行政村签订服务协议,约定服务内容向村民公开。

附件:“村村通班车”同步工程项目预算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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