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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 清新区农村削坡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2019-2022)的通知

时间: 2020-02-11 15:46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清远市清新区农村削坡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2)》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          

清远市清新区农村削坡建房隐患排查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2)

为防范削坡建房引发地质灾害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粤防办〔2019〕13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农村削坡建房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削坡建房整治管理的通知》(粤建村函〔2017〕3404号)、《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农村削坡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2)的通知》等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长宁6.0级地震、贵州六盘水市水城县“7·23”特大山体滑坡灾害作出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神,认真落实李希、马兴瑞等省领导有关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切实提高地质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加快推进削坡建房隐患排查和整治,防范削坡建房引发地质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锁定存量。通过深入排查农村削坡建房安全隐患,开展农村削坡建房点地质灾害危害性评估,划分安全风险等级,建立健全农村削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台账,完善农村削坡建房综合整治计划。边排查边整治,先急后缓,科学规划,分类管理,分类整治,争取2020年底完成具有重度以上安全风险的农村削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点整治,力争2022年底前完成所有隐患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二)遏制增量。加强农村建房用地管理,加大查处力度,对本实施方案发出以后新增削坡建设的农房,按照“谁引发、谁治理”,先治理再建房的原则,杜绝新增削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

(三)保障安全。加强削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将削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信息纳入“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系统”,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做好群测群防和应急预警,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我区农村削坡建房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清远市清新区农村削坡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任副组长,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林业局、区气象局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详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指导区农村削坡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职责分工

各镇政府为削坡建房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的主体,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削坡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区级各相关部门按职责指导各镇开展各项工作。

(一)各镇政府:

1.负责农村削坡建房点的全面排查;

2.负责建立农村削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与整治台账;

3.负责对农村削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定整治方案并予以落实;

4.负责对农村削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和监测;

5.负责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来临前对农村削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避险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发出预警,并组织可能受灾人员提前转移等工作;

6.负责农村削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点整治完毕后的验收;

7.负责农房规划建设和宅基地管理,杜绝新增削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点;

8.负责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和防灾告知书等。

(二)区财政局:负责筹措资金,视财力情况和整治工作情况,给予区级削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补助资金,并负责补助资金的使用监管。

(三)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负责指导镇根据住建部门提供的削坡建房排查台账,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削坡建房点地质灾害危害性评估,划定安全风险等级,拟定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负责指导镇制定分类整治方案,建立群防群测预警机制,指导各镇开展农村削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点整治。

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负责指导镇级自然资源部门村庄规划编制和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执法监督,负责指导镇对土地管理、规划选址和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监督新增削坡建房点责任人完成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杜绝随意削坡建房形成新的地质灾害隐患。

(四)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为农村削坡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牵头部门,指导组织镇、村干部对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前已形成的农村削坡建房点,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建立削坡建房排查台账。指导镇加强农村房屋建筑质量安全管理。负责组织农村削坡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信息收集和报送。负责牵头组织削坡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督查。

(五)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将削坡建房隐患点整治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内容,将完成削坡建房隐患点整治纳入美丽乡村验收范围,创建村申报美丽乡村验收前,村内削坡建房隐患点应已整治完成。负责对削坡建房隐患整治中必要的农村宅基地置换等给予政策支持。

(六)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指导、协调削坡建房突发事件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会同自然资源部门指导农村削坡建房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工作。

(七)区林业局:负责对削坡建房隐患整治中必要的占用林地给予政策支持。负责对占用林地削坡建房予以查处。

(八)区气象局:负责根据“削坡建房隐患排查整治管理系统”或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削坡建房隐患点信息,向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责任人、监测责任人或居民发送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并与自然资源部门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

五、实施步骤

(一)摸底排查。对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前已形成的农村削坡建房点,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建立农村削坡建房点排查台账。(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镇政府落实,2020年1月底前完成。)

(二)风险评估。对农村削坡建房点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划分安全风险等级,制定分类整治方案。(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牵头,各镇政府落实,2020年3月底前完成。)

(三)落实整治。制定削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点整治计划,并予以落实,消除安全隐患。(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牵头,各镇政府落实。2020年3月底前完成整治计划,2020年底完成具有重度以上安全风险的农村削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点整治,2022年底前完成所有隐患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四)验收销号。区农村削坡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牵头组织有关部门、邀请相关专家分别对区级管辖的农村削坡建房隐患整治项目逐个验收,逐个销号。(区农村削坡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五)建立群测群防预警长效机制,保障安全。(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各镇政府落实,2020年3月底前完成。)

(六)杜绝新增削坡建房隐患,建立健全农村建房用地管理长效机制。(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各镇政府落实,2020年6月底前完成)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领导。各镇政府要高度重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参照区的做法,成立农村削坡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村成立削坡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队,各级领导小组、工作队要不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推进会,要充分认识到农村削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一切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意识,确保农村削坡建房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各镇政府是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明确责任领导,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区级财政要安排削坡建房隐患排查、危险性评估、整治、宣传、群测群防等所需资金,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农业农村、林业、气象等部门按照责任分工,抓好落实。

(三)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锁定存量。镇村干部要积极行动起来,做好既有削坡建房点的全面排查。镇政府要尽快委托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机构对削坡建房点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划定风险等级,拟定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精准定位,建立健全农村削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台账,完善综合整治计划。

(四)进一步加快存量整治,消除隐患。各镇要按照边排查边整治、先急后缓的原则,对已完成评估的农村削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点科学规划,分类管理,分类整治。可因地制宜出台具体措施,多方筹措资金,促进农村削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点整治。2020年底要完成重度以上安全风险的农村削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点整治,力争到2022年底前完成所有隐患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五)进一步加强审批监管,遏制增量。各镇在编制村庄规划时要合理确定村民建房选址、布局,规范房屋规划选址,加强削坡建房涉及的用地管理和违法用地查处。确需削坡建房的,在符合国土空间和宅基地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应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应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同时进行,对本实施方案出台以后削坡建房的农房,予以区别对待,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削坡建房责任人负责整治。

(六)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和巡查,保障安全。镇村干部要加强农村削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采用简易实用的监测设备,利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患点进行监测,并将数据上传自然资源部门的地质灾害监测系统,实现监测数据实时同步。充分利用基层自然资源所和地质队等专业技术力量,开展巡查,在地质灾害隐患点树立警示牌,制定地质灾害应急撤离路线和应急救援预案等。大力宣传防灾避险知识,如遇台风、强降雨或出现重大险情时,要果断组织群众避险转移。

(七)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开展督查督导。各镇、各部门要加强工作联系,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要及时收集削坡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相关资料,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区农村削坡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督查督导。

附件:清远市清新区农村削坡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邹早银  副区长

副组长:罗小昌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朱利文  区财政局副局长

麦毅龙  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副局长

潘国辉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家文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区委农办(区扶贫办)常务副主任       

江剑锐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莫镜飞  区林业局副局长

罗   律  区气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由潘国辉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负责督促、指导区农村削坡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待农村削坡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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