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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清远市清新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 2020-02-11 15:51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人口普查是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为切实加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粤府〔2019〕10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清远市清新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潘海涛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罗  宁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   睿  区统计局局长

张   捷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陆志文  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副局长

罗金锐  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副局长

邱   亮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初升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成  员:曾  星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欧建洪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胡德强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潘惠霞  区教育局副局长

黄映红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万艳华  区民政局副局长

朱丽斯  区司法局副局长

朱利文  区财政局副局长

何志坚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黎雄銮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黄   健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汤国华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何炳全  区统计局副局长

邓佐斌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林伟健  区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科长

腾福民  武警清新中队指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由何炳全同志兼任。

二、有关要求

(一)各镇、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把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切实可行的普查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区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镇政府要在2020年2月20前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抓紧组织做好相关事项的部署安排。

(二)本次普查经费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和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各级财政共同负担,所需资金按程序报批后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

(三)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领导小组不纳入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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