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资金(2019年涨价补助20%部分)的通知》(清财综〔2020〕43号)文件要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制定清新区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资金(2019年涨价补助20%部分)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本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9月14日-9月18日,若对以上分配方案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清新区交通运输局反映。
联系人:何英冠 联系电话:5829729
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9月14日
附件:清新区2019年城市公交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中央财政涨价补助20%部分分配方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