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5号),《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清人社函〔2018〕332号)等及《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清新人社发〔2018〕5号)精神,经评审,现对今年申报清远市清新区一级、二级、三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详见名单)。
公示时间从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9日。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受理情况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姓名或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1.清远市清新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联系人:侯伟标 联系电话:5810078 邮政编码:511800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10号
2.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人事股(公示的相关信息反馈回区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人:梁成品 联系电话:5820802 邮政编码:511800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笔架路3号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人事股
附件1.2018年清远市清新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xls
附件2.2018年清远市清新区中小学二级、三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xls
清远市清新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