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
一年来,区教育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对2018年工作的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狠抓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教育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治教、依法服务水平,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观念日益增强,行政执法不断规范,促进了全区教育事业的和谐健康发展。现将我局法治建设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健全制度,提升政务水平
进一步健全《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等一系列依法行政的相关管理制度,逐步规范依法行政的工作。健全办文管理制度。对局机关制定的相关文件一律实行拟文股室、局办公室、局领导三级审核审批制度,由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审核签发。对执行文书一律采用法定正规格式,对各级文件整理装订成册,对各类会议、检查认真记录,并及时存档,促进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责任落实。今年依据《清远市清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工作细则》,认定了我区17所民办幼儿园为清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二、严格把关,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我局依法受理民办幼儿园、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设立和教师资格认定等行政许可事项,做到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程序正确,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2018年年同意设立幼儿园(培训中心)13所,同意筹设民办幼儿园(培训中心)12所,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充分保证网报、确认、审批等工作的顺利实施,今年认定初中以下教师资格证共196人次。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相关资料,能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了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三、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
为了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大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成立了清新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安排1名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于领导小组个别成员工作有调整,我局及时对领导小组成员作了相应调整。2018年度的政府信息年度报告已按规定按时编制完成,及时主动公开了我系统的相关信息。
四、强化制约、监督,提高规范管理水平
完善民主监督制度、校务公开制度、信访问题专项督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强化制约、监督,提高规范管理水平。完善教育内部审计监督,根据国家教育部《教育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及《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教审〔1997〕2号)的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的实际,为规范我区中小学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切实做好了一系列工作。一是在区财政核准预算内,根据“二上二下”的预算编制流程,指导教育局各职能科室、部门对所属项目经费进行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内容、经费概算、组织实施时间节点。提升经费预算管理水平,项目预算更加科学和规范;二是配合区发改局受理和审核了23所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工作,通过成本审核提价的中小学2所;三是配合区审计局完成教育系统2014年隐性债务审计工作。四是配合区财政局完成省绩效评价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财务支出管理,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范资金支出行为,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保障局机关各项工作有序运转,促进机关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重新制定了《清远市清新区教育财务管理规定》和《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
重视抓好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投诉电话、网络咨询投诉等民意诉求渠道,完善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制度。建立信访台账,确保群众咨询有答复,投诉有受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着力抓好信访预警预测,实行强力排查,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一年来,受理信访件34件,信访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比较高。同时,纪检监察室牵头制定了《2018年清新区原民办代课教师领域社会矛盾大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原则、工作措施、工作安排等方面的内容。成立了原民办代课教师领域社会矛盾大化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专责组,全面开展原民办代课教师领域社会矛盾大化解专项治理和维稳工作排查,全方位、全链条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着力在源头防范、收集信息、依法处置、解决问题等方面下功夫,完善了每月一报送制度,及时摸清风险隐患底数,从摸查的情况看,暂没有发现扬言上访的言论及苗头,为新时代清新改革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提高行政管理水平。首先是接受区人大、政协监督。依法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按时办结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一年来,承办和协办区人大和区政协委员提案16份,办复率100%,满意率100%。其次是接受社会监督。按时办理200多条清远市政府“12345”服务热线专线咨询、投诉和55封群众来信,妥善处理教育突发事件和舆情,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五、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依法行政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一是利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等组织干部《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等三个办法》等的学习,提高干部依法行政业务水平。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行政执法员实行持证上岗,严格要求执法人员在职能范围内按法定程序履行职责,从而保证了执法的合法性。
(二)加强行政检查,履行权责职能
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工作,以落实校园周边安全及防溺水、踩踏、交通、食品、消防、自然灾害等为重点,规范学校“人防、物防、技防”管理,加大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组织全区中小学校长召开了区教育系统2018年春季学期预防重特大安全工作会议,对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开展了涉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共督查了8个镇,18间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托管机构由区午托办组织开展)。从督查情况看,各镇各校都高度重视专项工作,严格落实部署,开展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不能马上解决的形成台账,落实整改措施。扎实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治理,组织并深入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宣讲活动,把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抓早、抓细、抓实。进一步加强校车的监管,加强校车司机、跟车司机的安全管理和培训,抓好校车的日常维护和校车行驶线路的检查,全区校车安全行驶。
一年来,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行政执法程序正当,全年没有出现行政纷争、行政诉讼案件、复议案件,没有执法投诉被确认为不作为、乱作为并受到处理的案件。但我们清醒认识到依法行政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实际问题、保障教育和谐发展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全局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系统性、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机关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
今后,我们将按照区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狠抓落实,使全区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2018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