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县的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省、市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全县各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民政局的工作部署,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和社会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任务,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民政事业整体水平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为构建和谐清新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二O一O年民政工作的主要成绩
(一)切实抓好救灾、救济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社会稳定
1.完善低保工作,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不断提高。在巩固低保成果,确保应保尽保的基础上,认真完善低保受理工作,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切实抓好低保工作动态管理的审批,规范完善申请、审核,公示审批等环节。同时完善资金的发放管理,由县财政国库直接支付,通过县农信社统一发放,确保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户手中。今年我县的低保标准为城镇250元,农村125元,全县保障人数为7859户、21391人,其中城镇520户、1009人,农村7339户、20382人。低保人数占全县总人口的3%,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我县发放到低保户手中的资金农村平均每人每月70元,城镇平均每人每月140元,全年共落实保障资金1844.5万元,其中县级财政586.72万元,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2、切实解决五保户生活困难。将符合五保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五保供养,实现了五保户“应保尽保”。 全县现有五保户5633人,其中散居五保户5420人,集中供养的213人。今年1至6月份集中供养的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250元,分散供养的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从7月份起,我县将五保户的供养标准统一调整到每人每月295元,达到了省政府要求的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896元的60%的标准。五保户的生活费也实行了县统一发放,五保供养经费全部由县财政纳入预算,全年共落实1508万元。
另外,我县继续解决五保户等弱势群体的过冬御寒问题,投入50多万及时购买了3125件军用棉大衣发放给全县的五保户和部分有需要的低保户御寒。这是我县连续第三年给五保户购买发放军用棉大衣,三年共购买5735件军用棉大衣免费发放给全县的五保户和部分有需要的低保户,实现了分3年给全县五保户每人购买1件御寒大衣的目标,基本确保了全县五保老人的御寒问题。
进一步加强敬老院的管理。全县现有敬老院8间,床位366张,入住五保老人213人,人月均生活费400元。我们在抓好敬老院内部管理的同时,继续完善和推进“千间敬老福星工程”即敬老院的改扩建工作,促进敬老院上等级、上水平。目前属第5批的太平镇敬老院、三坑镇敬老院均已准备动工。
3、救灾工作成绩显著。今年5至7月份,我县遭受了几次持续强降雨的袭击,灾情发生后,各级民政部门及时深入灾区核灾救灾,认真做好灾情统计、核查、报送工作,按要求准确及时上报。及时投入救灾资金和物资并加强救灾款物的管理,确保了灾民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特别是灾后重建家园工作,在时间短、任务重、资金紧的情况下,得到了比较好的落实,全县126户全倒户确保在元旦前迁入新居,为党和政府树立良好形象。
另外,我们还积极做好救灾款捐赠的接收工作,共接收捐款900多万元,其中:接收西南旱灾捐款9.27万多元、青海玉树地震捐款155.56万多元,在6月28日扶贫济困日活动中,又接收捐款738.9万多元。
4、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4%的比例,积极落实医疗救助配套资金,今年落实了医疗救助配套资金451万多元,达到《广东省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办法》的规定,有效地解决了困难群众“看病难、治病难”的问题,大大减轻了低保、五保对象和其他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同时完善规范医疗救助申请、审批、救助金发放程序,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预计到今年底,我县救助低保、五保及其他贫困对象3773人次,支出医疗救助金328.52万元,其中低保户547人次、49.39万元;五保户612人次、141.42万元;一般户2614人次、137.71万元。
(二)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成绩突出
1、积极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继续把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活动作为双拥工作的重点,作为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党政军领导重视、行业支持、军地互动的好形势。同时完善县双拥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到有办公场所、人员配备,确保双拥工作的正常运转。加大双拥工作宣传力度,在县城主干道和主街道设置了10多个大型平面双拥宣传牌,各镇(场)也在主要地段设置多块大型双拥宣传牌。
2、认真落实和发放优抚经费,全面落实和兑现抚恤补助标准。我县按照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要求,不断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的各类补助标准。2010年共为2467 名各类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定补资金899.4万元。今年10月份开始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金标准并实现全县抚恤金直接发放。重点优抚对象的补助标准都超过了省规定的标准。义务兵、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和孤老复员军人的优待金按当年标准发放,即按全县2010年农村人均收入90%计算,发放标准为5306元,发放人数为382人,发放资金202.7万元。实现了抚恤补助经费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当地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的目标。同时提高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医疗待遇,在医疗救助、医保费等方面给予解决落实,有效解决了优抚对象的医疗困难,保障了优抚对象医疗待遇的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政治、生活待遇得到落实,维护了优抚对象的权益。
3、积极做好安置工作,落实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安置办法。我县去冬今春共接收转业退伍军人192人。其中符合政策由政府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复员士官、转业士官47人,通过采取自谋职业、一次性发放安置补助金的安置办法,共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148.2万元,全年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人数143人,占当年退役人数的74%,安置工作顺利完成。
同时我县对荣立三等功的11人和评为优秀士兵的160人给予一次性奖励,共发放奖励金3.9万元。此外,积极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较好地发挥职能部门作用。
4、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拥军优属工作,支持和服务国防、军队建设。一是县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拿出资金497多万元,用于改善驻军官兵生活和各项设施建设以及支持部队的训练等,帮助驻军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二是在春节和“八一”建军节期间,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开展了隆重热烈,扎实有效的拥军优属活动。共发放慰问金17.2万元,为驻军部队赠送电脑一批。同时为全县1000多户特困优抚对象发放困难补助10多万元,解决医疗费用6.4万元,各镇(场)也为特困优抚对象发放救济补助金10多万元。三是春节和“八一”建军节给清新县籍的现役军人寄慰问卡,为172户军人张挂“光荣军属”门牌。四是组织县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以及非公有制组织开展慰问活动。
驻我县部队官兵以清新人民的关心支持为动力,把驻地当故乡,充分发挥部队优势,积极参加和支持驻地的三个文明建设,受到当地政府和群众的好评,军政、军民关系更加密切。一年来,建立军民共建点7个,驻地部队参加地方公益事业建设共出动官兵450人次,车辆87台次,投入劳动日170多日,抢救群众21人,为我县挽回经济损失170多万元;筹集扶贫资金4.5万多元,资助贫困学生20多人;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军训学生0.8万多人,开展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1.7万多人。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作出了应有的积极贡献,受到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5、加强维稳工作,做好参战退役人员群体性上访问题,加强对参战退役人员身份认定工作的调查核实,认真做好退役人员的来信来访和维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规定建立和完善双拥基金制度,落实了拥军优属保障资金,为“三难”对象解决了不少实际困难。加快建立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系统的建设,确保按时完成投入使用。
(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成绩显著
1、坚决实施死亡遗体100%火化,年度平均火化率保持100%。2010年全县预计火化遗体4367具,比去年多火化遗体250多具,火化率保持100%。今年的殡葬管理工作,县委、县政府及各镇(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尤其是各镇党委、政府共同下决心,加大殡改工作的投入和处理违规土葬的力度,对偏远乡村出现的个别违规土葬,坚决实行起棺火化严肃处理。同时,积极清理“三道二区”乱埋乱葬坟墓,“三道二区”没有出现新建坟墓。
2、完成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目标任务。
一是为进一步加强骨灰安放管理,杜绝骨灰乱埋乱葬现象,我县制订了《清新县骨灰安放管理暂行规定》并于2010年11月1日起实施。目前,本县辖区户籍的遗体火化统一实行丧属签订“骨灰领取承诺书”,凭“承诺书”才能领取骨灰,并承诺遗体火化后的骨灰做到不乱埋乱葬。二是启动了县城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
3、殡葬管理收殓服务规范、行业风气正,丧葬用品管理规范。我县遗体收殓服务是市殡仪馆委托的业务,在进行具体遗体运输收殓服务工作中,我们主要抓好了以下的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市殡仪馆收殓服务的各项规定,尤其是收殓服务的价格规定,无出现乱收费行为,行业风气正;二是抓好殡葬管理队伍建设,严格管理服务队伍,做到热情、优质、安全服务,深受群众好评。
4、深入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成效明显。健全县、镇殡葬管理领导组织机构,县、镇、村层级落实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增加殡改工作经费投入。
(四)社会福利工作取得历史性好成绩
一是全面完成县社会福利中心工程建设任务。重点抓好中心的配套设施、绿化等工程的建设和完善以及工程总体验收、结算、儿童院的装修等工作。2010年6月21日,儿童院搬迁入住并开展服务。中心老年公寓的服务,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实行向社会招租经营,力争早日开展服务。
二是切实抓好福利机构管理。切实加强安全监督、卫生管理,全年无安全、卫生事故发生。协助解决福利机构遇到的难题和问题,同时切实抓好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健全规章制度等各项管理工作。
三是认真做好收养登记和孤儿救助工作。认真配合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做好收养登记工作。今年1-11月共发放收养登记申请表格材料200多件,其中受理符合条件收养登记的材料70多件,已办理登记发证37件,是历年受理收养登记申请最多的一年。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民政部、公安部、卫生部、司法部、计生委《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问题的通知》精神,解决我县公民私自收养子女问题,做到热情服务,依法办理。同时,积极配合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通过办理收养登记解决被收养人无户口问题。
认真做好孤儿救助工作,在全面调查摸底掌握孤儿情况、建立和健全孤儿档案的基础上,重点把未享受五保待遇的孤儿全部转为享受五保待遇。同时认真抓好“明天计划”、“重生行动”有关工作的落实。
此外,抓好福利企业管理和认真抓好福利企业的年检工作,按时完成年检任务。
(五)认真抓好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认真抓好社会组织的登记、年检工作。目前全县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100个,其中社会团体3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64个。一年来,我们在切实抓好社会组织登记服务和监督管理的同时,积极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以及农村慈善公益性社会组织。认真开展清理整顿社会组织工作,严肃查处非法社会组织,成效显著。开展社团“小金库”的专项治理工作,无发现重大违规问题。成立社会组织党工委并开展活动,取得较好成绩。
(六)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成效明显
1、开展了村级换届调研工作,为明年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区划地名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一是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落实界线签约委托管理制度。分别同清城区、英德市、阳山县签订界线委托管理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建立了团结、稳定、和谐的边界关系,促进了边界地区的稳定发展。
二是地名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和完善,地名标准化水平得到提高。今年共命名商住楼22宗,为城市(镇)的规划管理创造了条件。
3、社区建设工作开创新局面
(1)完成了“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的建设任务。在太和镇的向群、建设2个社区被省评为“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的基础上,今年通过加强工作指导、落实包干经费,层层抓落实等一系列措施,太和镇的玄真、西河、明霞3个社区以及山塘、太平、三坑、龙颈、禾云、浸潭、石潭等10个社区通过“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的检查验收。
(2)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建成以龙颈镇石崇村委会为示范点的14个农村社区。
4、认真抓好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切实抓好服务,做到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婚姻登记合格率100%,预计全年全县办理婚姻登记10822对,其中结婚登记8462对,离婚登记1320对,补领登记1040对。同时婚姻登记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得到加强,已达到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的标准。婚姻档案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七)出色完成福利彩票销售任务
一年来,我们通过制定各投注站销售任务的分配和奖励措施、严格抓好管理、积极做好宣传服务、抓好即开型彩票的销售和投注站的专营建设、实行末位淘汰制、增加新玩法等一系列措施,全县福利彩票销售额大幅增长。预计全年销售额为2678万元,比去年多销售850多万元,大幅超额完成市下达1750万元的任务。其中:全年销售即开型彩票260万元,超额完成市下达100万元的任务。
(八)老龄工作进一步加强
一年来,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开展组织文艺汇演、体育比赛等老年人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认真落实省、市、县各级优待老年人规定,依时发放百岁老人长寿补助金。积极为老年人服务,积极办理“老人证”,全年共办理老人优待证1600多个。圆满完成了省、市老龄办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九)加强民政自身建设,树立了民政新形象
我们除抓好各项业务工作外,还注意加强自身建设,做到“内树素质,外树形象”。一是局领导班子团结有力,模范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组织建设,成立了县民政局党组,班子建设明显增强。二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特别是对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加强了对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教育,从而提高了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三是加强机关作风活动建设,机关作风明显好转。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建设也得到加强,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大大增强,局机关作风、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有了较大的转变和提高。“三乱”、“四难”、“五不”现象、上下班迟到、早退,上班办私事等现象得到明显改善。全局干部、职工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实事,镇民政办的工作人员、群众到局办事,都实行“一坐二茶三办事”,能立即办理的事情就马上办理,不能办理的就做好解释工作,做到平易近人,服务周到,热情大方。四是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局领导班子以身作则,带头落实党廉责任制,自觉做好廉洁自律和自查自纠等工作,使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整顿机关作风活动得到了全面加强,一年来,我局没有发现违反廉洁自律及有关规定的情况。五是做好了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工作。六是较好地开展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任务,全局干部职工都落实了挂扶户,并开展了工作。七是协助浸潭镇桃中村做好计生工作,成效明显。八是继续抓好创建教育强县有关工作,通过结对帮扶活动,保障弱势人群受教育权益,保证贫困户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率达到100%,且没有发生因贫困被动辍学;考上高中或高等院校的贫困家庭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积极为困难学生办理贫困证明,保障贫困学子们能及时享受到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优惠政策,为学子们顺利就学提供了保障。
此外,民政经费管理、民政法制、统计、宣传、信访、档案、信息化建设、保密、安全生产等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计划生育政策得到落实。特别是民政宣传工作,有专人负责,按时完成信息报送任务,并有多篇文章发表在市民政简报及县的相关简报,完成民政报刊订阅任务。
二、一年来工作的特点和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县民政工作主要体现以下特点:
(一)县委、县政府对民政工作予以高度重视。一是民政经费在县财政比较困难情况下,能够比去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从而确保了全县民政工作的正常顺利开展;二是民政工作的重点、难点,县委、县政府领导亲自挂帅出面解决,如殡改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亲自过问和批示,县政府分管领导亲自主持召开多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采取强硬措施,并多次找后进的镇委书记、镇长谈话和下乡指导。
(二)局领导班子团结战斗。局主要领导十分注意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带头廉洁自律,加强班子内部团结,进一步加强了党支部建设和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使局领导班子和局机关干部、职工出现了团结战斗的新气象。
(三)作风扎实,措施得力。一年来,局领导班子带头深入实际,掌握实际情况,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全年民政工作任务的完成。例如:针对上半年全县殡改工作比较落后的情况,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亲自下去比较落后的镇,找党委书记、镇长了解情况、解决实际问题,采取得力措施改变落后面貌。
(四)各级重视和支持民政工作。今年民政工作的重点,难点比较多,但都能得到各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例如:各镇财政经济比较困难,但对民政的“两项经费”、“两条保障线”所需经费都基本予以保证落实。又如:为了改变殡改工作落后状况,部分镇的镇委书记、镇长能亲自抓,有些书记、镇长甚至亲自参加进行强行起棺火化等。
一年来,我县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的问题,主要是一些重点工作做得不够理想,主要表现在:全县殡改工作发展还不够平衡;县、镇都存在民政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制约了工作的开展;村务公开工作不够完善;民政对象审批和把关方面有待加强;敬老院入住率偏低,个别镇入住人数较少;民政宣传工作做得不够等。这些存在的问题,有待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三、二O一一年民政工作计划
(一)加强学习,树立宗旨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要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及十七大精神作为行动的方向和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做到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基层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二)加大社会保障工作的力度,努力提高我县社会保障水平。要抓好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巩固和完善,使我县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走上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完善救灾款分级负担的救灾体制,落实好县、镇两级“两项经费”。认真抓好农村敬老院的管理,努力争取更多的敬老院创建省一、二级敬老院,使其真正成为当地精神文明建设和民政工作的“窗口”。
(三)认真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深入开展拥军优属工作,以创建双拥模范县为目标,使双拥工作逐步迈进制度化、经常化的轨道。争取提高定恤、定补、残疾金标准,建立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认真抓好义务兵优待金全县统一标准的落实,切实落实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标准,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积极探索城镇退伍兵安置工作的新路子,要继续推行一次性经济补偿、自谋职业的办法,按时完成城镇兵的安置任务,对农村义务兵要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荐就业和扶持他们发展生产,以解决退伍军人的实际问题。
(四)切实加大殡改工作力度,保持全县平均火化率100%。殡改工作的重点就是抓落实,促平衡;切实加强领导,除分管副局长专职抓之外,局主要领导要把殡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在继续执行已采取的各项强硬措施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补充措施,确保我县完成殡葬管理目标任务。要继续推进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力争平原区各镇新增1个以上公益性生态墓地,重点抓好县城太和镇300亩规模的公益性公墓建设,同时抓好已建成的生态墓地管理。此外还要认真制订《清新县“十二五”殡葬管理工作规划》。
(五)切实加强领导,继续开展“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建设和完善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
(六)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切实抓好村、居委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按时完成任务。抓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落实,促进村民自治工作深入开展。继续加强村务公开检查督促,实现规范化管理,认真按照规划抓好村民自治模范镇、村的落实。
(七)切实抓好社会福利工作,重点抓好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的完善,开展老人服务;认真做好孤儿救助和福利机构的管理工作,严格做好收养登记发证。
(八)继续重视抓好民间组织管理工作,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
(九)落实好创建教育强县阶段性任务,扶持更多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继续完善地名管理、老龄、民政经费管理、婚姻登记、福利彩票发行、保密、档案、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
(十一)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工作发展。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完善各项监督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把反腐败斗争深入持久地进行下去,努力把民政队伍建设成为思想作风正、业务过硬、高效廉洁的全心全意为民政对象服务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