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乡镇 > 部门 > 清新区民政局 > 规划计划 > 工作计划及总结

清新区民政局2013年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计划

时间: 2014-01-13 00:00   来源:清新区民政局   发布机构:   点击:-

2013年我区的民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省、市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全区各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的工作部署,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和社会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区委、区政府的工作任务,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民政事业整体水平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为构建幸福清新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二O一三年民政工作的主要成绩
    (一)切实抓好救灾、救济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社会稳定
    1.完善低保工作,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不断提高。在巩固低保成果,确保应保尽保的基础上,认真完善低保受理工作,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切实抓好低保工作动态管理的审批,规范完善申请、审核,公示审批等环节。完善资金的发放管理,由区财政国库直接支付,通过区农信社统一发放,确保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户手中。今年我区的低保标准为城镇360元,农村185元,保障人数为6461户、16351人,其中城镇403户、807人,农村6058户、15544人。低保平均补差城镇250元,农村110元,达到了省、市的要求。全年共落实保障资金2308万元,其中区级财政740万元。
     2.切实解决五保户生活困难。将符合五保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五保供养,继续实现了五保户“应保尽保”。 全区现有五保户5122人,其中散居五保户4925人,集中供养的197人。今年1至6月份的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378元,从7月份起,我区将五保户的供养标准统一调整到每人每月433元,达到了省政府的要求。继续实行区统一发放五保户的生活费,五保供养经费全部由区财政纳入预算,全年共落实2490万多元。
    进一步加强敬老院的管理。全区现有敬老院8间,床位665张,入住五保老人197人,人月均生活费约450元。我们在抓好敬老院内部管理的同时,继续完善敬老院的改扩建工作,促进敬老院上等级、上水平。改扩建完成后,可增加468人入住,集中供养率达到12%以上。
     3.救灾工作成绩显著。今年4月和8月份,我区分别遭受了风雹和台风的袭击,其中龙颈、禾云、浸潭、石潭等镇受灾比较严重。灾情发生后,各级民政部门及时深入灾区核灾救灾,认真做好灾情统计、核查、报送工作,按要求准确及时上报。及时投入救灾款物一批开展救灾工作并加强救灾款物的管理,重点做好了倒房户灾民特别是五保户的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的保障工作,确保了灾民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特别是灾后重建家园工作,在时间短、任务重、要求高、资金紧的情况下,得到了比较好的落实,全区191户全倒户可确保在明年春节前迁入新居,为党和政府树立良好形象。
    另外,我们还积极做好芦山地震和“6·30”广东扶贫济困日捐款接收工作,共接受芦山地震捐款143万多元,接收“6·30”广东扶贫济困日捐款474万多元。
    4.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4%的比例,积极落实医疗救助配套资金,今年落实了医疗救助配套资金518.9万多元,达到《广东省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办法》的规定。有效地解决了困难群众“看病难、治病难”的问题,大大减轻了低保、五保对象和其他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同时完善规范医疗救助申请、审批、救助金发放程序,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全年共审批医疗救助2636单,发放医疗救助金890.3万多元,救助受益人数6810人。另外,我区从今年7月份起建立了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系统,使五保户、低保户入院治疗可即时办理医疗救助,大大方便了五保户、低保户入院治病。
    (二)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成绩突出
    1.积极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继续把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活动作为双拥工作的重点,作为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党政军领导重视、行业支持、军地互动的好形势。同时完善区双拥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到有办公场所、人员配备,确保双拥工作的正常运转。
    2.认真落实和发放优抚经费,全面落实和兑现抚恤补助标准。我区按照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要求,不断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的各类补助标准。2013年共为3536名各类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定补资金1370.1万多元。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及时调整增加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确保按时足额发放。重点优抚对象的补助标准都超过了省规定的标准。2013义务兵优待金年发放标准为7784元,发放人数为399人,发放资金310.5万多元。实现了抚恤补助经费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当地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的目标。同时提高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医疗待遇,在医疗救助、医保费等方面给予解决落实,完善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系统,有效解决了优抚对象的医疗困难,保障了优抚对象医疗待遇的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政治、生活待遇得到落实,维护了优抚对象的权益。
    3.积极做好安置工作,落实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安置办法。我区2012年冬接收转业退伍军人133人。其中由政府安排就业的3人已得到落实。通过采取自谋职业、一次性发放安置补助金的安置办法,共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216.6万元,安置工作顺利完成。
    同时我区对立功受奖的148名现役军人给予一次性奖励,共发放奖励金8万元。积极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较好地发挥职能部门作用。
    4.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拥军优属工作,支持和服务国防、军队建设。一是区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拿出资金1237.1万多元,用于改善驻军官兵生活和各项设施建设以及支持部队的训练等,帮助驻军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二是在春节和“八一”建军节期间,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开展了隆重热烈,扎实有效的拥军优属活动。共发放慰问金59.3万元,安排随军家属就业1人。各镇(场)也为特困优抚对象发放救济补助金40万元。三是春节和“八一”建军节给清新区籍的现役军人寄慰问卡115张,为166户军人张挂“光荣军属”门牌,为军属、烈属、残疾军人发春联600副。中秋节前发放月饼2269盒慰问全区重点优抚对象。四是组织区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以及非公有制组织开展慰问活动。
    驻我区部队官兵以清新人民的关心支持为动力,把驻地当故乡,充分发挥部队优势,积极参加和支持驻地的三个文明建设,受到当地政府和群众的好评,军政、军民关系更加密切。一年来,7个军民共建点开展活动有声有色,驻地部队参加地方公益事业建设共出动官兵3700人次,车辆216台次,冲锋舟2艘,投入劳动日140多日,抢救转移群众1019人,为我区挽回经济损失420多万元;筹集扶贫资金19万多元,资助贫困学生22人;军训学生4千多人,开展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19万多人。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作出了应有的积极贡献,受到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5.加强维稳工作,做好参战退役人员群体性上访问题,加强对参战退役人员身份认定工作的调查核实,认真做好退役人员的来信来访和维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规定建立和完善双拥基金制度,落实了拥军优属保障资金,为“三难”对象解决了不少实际困难。认真做好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工作。
    (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成绩显著
    1.坚决实施死亡遗体100%火化,年度平均火化率保持100%。2013年全区实施死亡遗体火化4119具,火化率继续保持100%。今年的殡葬管理工作,区委、区政府及各镇(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尤其是各镇党委、政府共同下决心,加大殡改工作的投入和处理违规土葬的力度,对偏远乡村出现的个别违规土葬,坚决实行起棺火化严肃处理。
    2.重视殡葬设施建设。区政府高度重视公益性公墓建设,其中区贵坑公墓建设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95%,区财政投入建设资金1000多万元。预计在2014年春节前完成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清明节可投入使用。区贵坑公墓建成后,可安放骨灰(骨骸)墓穴位约4000个。
    3.强化全区殡葬公共基本服务,实施低收入群体免费殡葬基本服务。2013年区财政投入资金70多万元,为全区低保、五保等低收入群体以及优抚对象689人实行免费殡葬基本服务。
    4.积极开展对乱葬坟的治理工作。今年区殡葬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多次“开展对乱葬坟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要求各镇开展对“三道二区”乱葬坟进行专项治理。其中由区政府领导组织,林业部门牵头,民政、国土等部门配合,对区城市棕榈园后山的毁林建坟约40座进行了平坟头绿化行动,全年清理和屏蔽乱葬坟100多座。
    5.认真抓好殡葬管理其他各项工作和遗体收殓服务工作,全年无出现殡葬管理和服务问题上访事件,无发生封建迷信,丧事大操大办现象。深入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成效明显。健全区、镇殡葬管理领导组织机构,区、镇、村层级落实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增加殡改工作经费投入。
    (四)社会福利工作取得历史性好成绩
    一是认真抓好福利机构的管理。目前,我区有福利机构3个,其中公建民营星光养老服务中心入住老人150多人,其管理和服务的水平得到省、市民政系统的好评;儿童福利院在院残疾儿童有24人;白湾阳光儿童村有孤儿、单亲儿童81人。一年来,区局领导和业务部门高度重视区儿童福利院、白湾阳光儿童村的管理,其管理和服务工作得到上级的好评,为我区部分特殊困难家庭减轻了很大的抚养经济压力,为建设幸福清新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二是认真做好收养登记工作。全年受理收养登记申请56件,符合条件登记发证40件。同时积极协调公安等部门为20多名因历史原因无户口的孤儿解决了户籍问题。
    三是强化全区孤儿生活保障制度。积极争取区政府的重视,孤儿生活费发放标准提高至福利机构孤儿每人每月1080元,社会散居每人每月650元。为全区550多名孤儿(6096人次)发放了基本生活费,共发放资金440万多元,其中区财政投入资金约180万元,中央补助约150万元,省补助约110万元。同时,认真抓好孤儿生活费发放和管理常态化工作,办理超龄孤儿退出享受人数30多人,新受理审批孤儿发放生活费65人。
    四是积极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一是按照省、市要求,认真做好并按时完成有关调研材料及数据的上报;二是认真做好2014年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计划方案。
    (五)认真抓好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认真抓好社会组织的登记、年检工作。目前全区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124个,其中社会团体4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76个。一年来,我们在切实抓好社会组织登记服务和监督管理的同时,积极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以及农村慈善公益性社会组织,开展扶贫助学、救助、公益性资助等活动。认真抓好社会组织党工委工作并积极开展活动。
    (六)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成效明显
    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抓好完善村级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研究制定了《关于培育和发展村民理事会的指导意见》,目前,全区已成立村民理事会2960个,在促进村民自治、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积极开展“双强双促”项目示范创建活动,推进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完成了太和镇建设社区、山塘镇西尾村委会、石潭镇雷坑村委会、太平镇马岳村委会、龙颈镇白石村委会的“双强双促”项目示范创建任务,使社区的“四规范”和村委会的“五规范”得到较好落实。
    积极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创建工作。对2012年全区20%村(社区)的创建工作进行落实监督检查,并在检查合格后,为每个创建单位申请补助了2000元的创建经费。同时开展了2013年的创建申报工作。
    做好了界线界桩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继续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
    地名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和完善,地名标准化水平不断提高。严格按照《地名管理条例》和地名的命名原则和要求来审定批复。2013年共命名商住楼2宗,为城市(镇)的规划管理创造了条件。
    认真抓好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切实抓好服务,提高婚姻登记质量和效率,做到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婚姻登记合格率100%。全年办理婚姻登记9899对,其中结婚登记6660对,离婚登记1466对,补领结婚、离婚1773对。另外,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照1080人。加强婚姻档案工作,规范婚姻档案管理。
    按上级要求积极做好了太和“镇改街”申报工作,按要求递交了申报材料。
    (七)出色完成福利彩票销售任务
    一年来,我们推行目标责任制及奖惩制度、制定各投注站销售任务的分配和奖励措施、加强投注站的管理和专营建设、实行末位淘汰制、优化站点资源、着力做好宣传营销、加强培训,促进即开型彩票的销售等一系列措施,全区福利彩票销售额大幅增长。全年销售福利彩票4760多万元,与去年相比增长660多万元,增幅16%,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09%。同时,募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约330万元,大力促进了我区福利事业的发展。
    (八)老龄工作进一步加强
    一年来,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开展组织文艺汇演、体育比赛等老年人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组织参加市第四届老年人文艺调演活动并取得不错成绩。认真落实优待老年人规定,积极为老年人服务,全年共办理老人优待证7578个。抓好高龄老人津贴的发放工作,共发放504万多元,圆满完成了省、市老龄办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九)加强民政自身建设,树立了民政新形象
    我们除抓好各项业务工作外,还注意加强自身建设,做到“内树素质,外树形象”。一是局领导班子团结有力,模范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组织建设,班子建设明显增强。二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特别是对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加强了对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教育,从而提高了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三是加强机关作风活动建设,机关作风明显好转。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建设也得到加强,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大大增强,局机关作风、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有了较大的转变和提高。“三乱”、“四难”、“五不”现象、上下班迟到、早退,上班办私事等现象得到明显改善。全局干部、职工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实事,镇民政办的工作人员、群众到局办事,都实行“一坐二茶三办事”,能立即办理的事情就马上办理,不能办理的就做好解释工作,做到平易近人,服务周到,热情大方。四是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开展了“正风”行动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以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做好了“公述民评”活动,完善了纪检监察相关制度。局领导班子以身作则,带头落实党廉责任制,自觉做好廉洁自律和自查自纠等工作,使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整顿机关作风活动得到了全面加强,一年来,我局没有发现违反廉洁自律及有关规定的情况。五是切实抓好机关党建工作,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2013年我局支部结对帮扶禾云镇的新洲村支部,按照区委的要求,我局选派了一名副职领导到该村任第一书记,派驻了一名中层干部作为党建指导员,帮助该村党组织加强党员管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排查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等。尤其是注重办好事实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把为群众办实事好事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帮助驻点村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主要体现在:争取资金10000元解决该新洲村困难群众的医疗难问题;解决新洲村五保户房屋维修经费8000元;解决新洲村困难群众因灾受损房屋维修经费5000元;解决党建、殡改、计生等工作经费5000元;争取镇政府支持30000元资金,完善村委办公设施建设;努力争取“扶贫开发”驻村单位佛山移动公司的支持,投入10万多元,改造该村下九、上岗等道路约1公里,有望彻底解决1000多人行路难问题。六是较好地完成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任务。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安排,我局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的挂扶村是龙颈镇的龙北村委会,投入资金4多万元开展工作,主要是:支持该村2万元发展集体经济;“七一”前筹措资金5000元,慰问了龙北村10户低保户、五保户、特困党员群众;资助该村2名困难学生入学资金10000万元;中秋前开展慰问活动,送上慰问金(品)共11270元,有挂扶任务的干部职工走访慰问了23户挂扶的贫困户,全年组织有帮扶任务的干部职工走访挂扶户4次以上,与联系的挂扶户进行了一对一的亲切交谈,倾听他们的想法和需求,向他们送去了组织温暖,进一步完善了帮扶台账。七是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较好落实,行政审批业务100%实施全流程网上审批并纳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网上咨询投诉能够按时回复好,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此外,民政经费管理、依法治理、统计、宣传、信访、档案、信息化建设、保密、安全生产等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计划生育政策得到落实。特别是民政宣传工作,有专人负责,按时完成信息报送任务和相关报刊订阅任务。
    二、二O一四年民政工作计划
    当前,我区进入了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清新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事关全局、意义重大。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清新的核心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支持和促进国防建设、提供和强化社会服务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发展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充分发挥民政在建设幸福清新中的基础性作用。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不断巩固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
    1、进一步加强汛期各项救灾应急准备工作。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好随时应对突发性灾害的一切准备,确保灾害发生后民政部门及时查灾、准确报灾。
    2、大力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一是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低保工作各项政策,坚持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完善对象认定条件、健全审核审批机制。二是全力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要健全工作机制,区、镇(场)、村(居)委会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三是要加强基层低保工作队伍建设,通过整合人力资源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法,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四是全面落实全省城乡低保补贴、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及时足额落实低保配套资金、五保供养经费。同时在完成各镇敬老院改扩建的基础上,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入住率达到12%。五是提高医疗水平。2014年要按照城乡低保标准人月增加14%的比例,足额配套落实区级医疗救助金,提高城乡低保对象救助比例。
    二、探索建立新型的社会福利体系
     1、根据清远市“十二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关于各县、区建设一间城市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的要求,计划2014年在太和镇完成建设一间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建设规模为占地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
    2、规划在滨江片建设一间服务性和经营性的敬老院。目前,清新区社会福利中心占地12亩,已建成老年公寓和儿童院,入住老人和儿童已满负荷。根据省、市《“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要求,我区到2015年末要拥有社会养老床位2400张,而我区2013年末只有养老床位710张,其中区福利中心老年公寓床位178张,镇级敬老院床位532张。按照《规划》要求,2014年我区要完成新建床位1400张。因此建议在滨江片建设一间服务性和经营性的敬老院,结合滨江片的地理位置,建议在禾云镇建设。
    3、计划民办资金建设老年公寓,建设地址建议为清新区三中南面原燕星小学(已撤并),占地面积10亩(该用地目前是个人租用)。
    三、有效增强基层民主自治能力
    要按照区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2014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各个阶段的工作,尤其是选举实施阶段的工作,同时抓好换届选举所有难点、重点村(社区)的工作,确保所有难点、重点村(社区)按时平稳顺利完成换届。
    继续研究和推进基层体制改革,指导各地做好完善村级自治组织各项工作;继续实施“双强双促”(强居促和谐强村促稳定)计划,督促落实好“双强双促”2014年五个项目建设单位(太和镇万寿村、太平镇天良村、三坑镇大陂村、三坑镇葵背村、禾云镇西社村)的建设工作;加强村(居)委会建设,加强城乡社区服务,进一步加强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继续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争取在2014年全区70%的村委会创建为示范单位,提前完成创建任务。
    继续做好区划地名管理各项工作。完成清新“县改区”、太和“镇改街”后行政区划界线的重新勘定工作;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理顺地名审批各种关系,确保区划地名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四、大力开展新形势下的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1、按照市的要求,认真抓好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确保完成创建任务。认真组织开展春节、“八一”走访慰问活动,动员全社会关爱、关心优抚安置对象,支持优抚安置工作,真心实意为优抚安置对象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2、着力抓好优抚安置政策的执行落实和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的落实工作。重点是:做好各项安置补助的测算方案,报区政府审定;做好各项安置补助金的及时发放工作;做好由政府安排工作的转业士官等人员的安置方案等相关工作。
    3、做好退役军人的稳定工作。积极协助各级党委、政府做好退役军人的稳定工作,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切实做好重点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把手负总责,加强情报信息互通、值班制度,着力化解不稳定、不和谐因素,着力解决退役军人生活、医疗、住房以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困难,把问题解决在萌芽、控制在基层。确保不发生大规模进京到省、市上访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五、努力提升民政公共事务管理服务水平
     1、加快老龄事业发展步伐。要加强经常性监管,加大对高龄老人津贴执行情况的专项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加大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力度,力争2014年销售额突破4800万元。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确保合格率100%,抓好规范化管理,坚决杜绝搭车收费行为。
    2、全面完成省、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任务。确保死亡遗体火化率保持100%。切实加强骨灰的存放管理,完善贵坑公益性墓地建设的后续工作,确保2014年清明节前投入使用。同时为解决我区城市建设及旅游项目开发迁坟难的问题,凭太和镇区城市迁坟证明可享受免费到区贵坑公墓安放骨骸(金塔)。
    3、根据省政府《关于强化全省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的意见》(粤府〔2011〕76号)的精神,在我区已实行五保、低保、优抚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免费殡葬基本服务(服务对象约5万人、免费金额70万元左右)的基础上,争取区政府的支持,2014年力争实现全区户籍人口享受免费殡葬基本服务,每具免费1000元。以我区多年来的死亡率计算,每年清新户籍人口的死亡遗体火化为4100—4300具,为此区财政需投入430万元(4300具×1000元=430万元)。如实行全区户籍人口免费殡葬基本服务,预计每年区财政需增加投入约350万元。
    4、继续深化社会组织体制改革,研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积极推行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核实作为服务供应方的社会组织的资质及相应条件,参与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绩效评价。
     六、继续抓好民政自身建设。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完善各项监督机制。以“正风”行动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为抓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持久地进行下去,努力把民政队伍建设成为思想作风正、业务过硬、高效廉洁的全心全意为民政对象服务的队伍。

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请您稍候…… ×

网站导航

底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粤ICP备050579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