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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

时间: 2016-06-07 16:20   来源:清新区农业局   发布机构:   点击:-


     根据我区农业发展总体规划,结合区委、区政府最近针对农业机械化发展提出的要求,我局就山塘镇如何发展农业机械化作如下工作设想:
     一、山塘镇水稻种植及农机发展现状:
     山塘镇是清远市重要产粮区之一,享有“鱼米之乡”之称,现有水田40530亩,有13个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4个农机专业合作社;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有120户,耕作面积8320亩。
     截至2015年6月30日,山塘镇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有4家,但目前还在运作的规范化农机合作社却没有一家。山塘镇2014年新增农机总动力623.71千瓦,用于购买农业机具总额达13.91万元,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42.7万元,占全区农机农机购置补贴总额的40%。农机作业面积2.687万亩,资产总额906.2万元,年度总收入450万元,实现利润130万元,。
     二、存在问题:
     1、合作社建设不规范,影响力不够。目前,该镇没有一家标准、规范的农民合作社。合作经营方式相对松散,抱团经营紧密度不够,难以满足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影响力和示范带动力明显不足。特别是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规模和带动力还需统一扩大,作业项目及服务范围也需要扩充,与农业生产的要求及农机化的发展趋势不相适应。
     2、主体结构单一,服务能力较低。一是农机合作社大都由水稻种植大户或农机大户单独在工商部门注册,主体结构单一,缺乏专业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信息人员以及其他专业人才;二是合作社大都从事单一服务居多,作业能力不足,服务项目少,不能充分利用有效资源;三是农机专业合作社现代化信息设备缺乏,农机服务经营收入不多。
     3、运作机制有待完善、人员素质亟需提高。合作社多数由家族式成员组成,不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合作社在依法登记、章程制定、民主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还远远达不到要求。山塘镇17家合作社没有1家是完整配备有专业技术人员、专职管理人员、信息人员、财务人员以及其他后勤保障方面的人员。
     4、基础设施和资金投入不足。场地库房等基础设施不足,国家扶持政策资金达不到合作社的需求,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亟需财政资金和涉农项目的大力扶持。
     三、工作设想:
     1、组建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
     针对山塘镇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存在种植标准不统一,品质不高的问题,2015年6月山塘镇百利金农业有限公司投产后对水稻的品质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为此,拟联合册塘镇水稻种植大户共同组建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实行统一耕作规范,统一种子采购,统一品质,统一加工销售。目前,山塘镇农办已向全镇水稻种植大户发出了成立水稻专业合作社的倡议书,该镇种植大户反映热烈,待完成夏收夏种后即召开有关的会议按照相关的章程组建。
     2、整合农业机械化专业合作社
     农业机械化专业合作社的成立主要以“百利金农业有限公司”牵头,联合山塘镇现在工商部门注册的4个农机专业合作社(清新县新兴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清新县山塘镇惠民农机专业合作社、清新县山塘镇星联农机专业合作社、清新县山塘镇兄弟农机专业合作社)共同组建新的农机专业合作社,从机械整地、播种、插秧、收割、烘干、加工等方面为全区的水稻种植户提供水稻种植机械化全程服务。目前山塘镇农办正在与4个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沟通协商,力争在今年10月份前成立水稻全程机械化农民合作社。
     四、建议:
     1、政府支持,领导重视。继续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把各项扶持政策落到实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和要求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切实引导农民合作社依法经营、规范运作、诚信服务,努力营造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和谐发展氛围。
     2、政策倾斜、资金扶持。政府安排项目时,要优先安排农机(山塘镇)合作服务组织。把国家、省、市安排的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农机新技术推广、现代农机装备推进项目等项目资金向农机(山塘镇)合作服务组织倾斜,给予重点扶持和带动,增强农机合作服务组织的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
     4、打造新型农民合作社。依托土地流转、土地托管、规模化经营模式,加快农民合作社建设步伐,建立起一个以农民合作社为桥梁的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既方便群众,又增加合作社收入,全面提升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水平,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不断完善和壮大。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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