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乡镇 > 部门 > 清新区司法局 > 规章文件 > 政策解读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时间: 2011-12-29 09:59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最高人民法院8月12日上午10时发布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共19条。8月13日起正式实施。【详请】
    该司法解释重点对结婚登记瑕疵的救济手段,亲子关系诉讼拒绝亲子鉴定后果,父母为子女结婚购买不动产的认定、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买房的处理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细则一出,即引来全国范围内的争论,婚姻法内容的变化正在潜移默化地转变人们的婚姻价值观、女性择偶观、生育观等,其中讨论最为热烈的是关于房产认定这一块,它或将改变“丈母娘推高房价”这一长久存在的情况,也令婚姻去除了许多物质因素而变得更为纯净。
    公婆买房儿媳没份 老公瞬时变“房东”
    就房产认定这一块,杭州市江干区江干区法院预审庭庭长朱学军法官逐个做出详细解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予,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解读】
    简单说,比如婚后,是由男方父母出资给儿子买了房,可视为把房子只赠予儿子,是儿子的个人财产,不能认作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女方不能分这套房产.
    如今新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即便是父母没有写特殊证明,房子还是归男方个人所有,与女方无关。
    疑问1:房产证写谁的名字 谁就有权分割?
    根据新司法解释,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买房,房子写在男方个人名下,归男方个人所有。
    有网友提出疑问:如果写在小夫妻双方名下,如何分割房产?
    朱学军法官解释,这就意味着男方父母买房子赠予小夫妻双方,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权分割这部分房产。
    还有微博网友提出:假如男方父母出资,写在儿媳个人名下?
    “很简单,这就意味着,男方父母自愿把房子赠送给儿媳个人,男方无权分割这部分财产。”朱学军法官说。
    疑问2:婚前一方出首付 婚后夫妻还贷如何分割房产?
    婚前男方首付贷款买房,房子写在男方个人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按揭,这种情况该如何分割房产?增值部分又该如何分割?
    朱学军法官举了个例子,一对夫妻男方婚前贷款买一套100万元的房子,男方付了30万元首付,还有70万元房贷,婚后夫妻俩一起在还,过了几年,要离婚了,房贷已经还了50万元。之前关于这部分规定不明确,如今新司法解释出台,可以明确,这50万元应该是共同财产,房子归了男方,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返还25万元,再适当要考虑一下利息。如今这套房子已经增值到200万元了,增值部分也属于共同财产,那么女方也可以要求按比例分割增值部分的钱。

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请您稍候…… ×

网站导航

底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粤ICP备050579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