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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社会保障卡使用指南

时间: 2015-08-21 11:54   来源: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机构:   点击:-

一、社保卡简介
    (一)什么是清远市社保卡
    社保卡,是指采用全国统一的标准规范,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导,各合作银行协办,面向社会公众发行,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和金融服务等多功能智能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
    (二)社保卡卡面说明
    社保卡正面为国徽图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保卡字样。
    社保卡背面底色统一为淡蓝色,并印有姓名、社保卡号码(即身份证号码)、照片以及发卡单位印章、银行标志、银行卡号、银联标志和接触式IC卡。
    (三)社保卡收费标准
    首次申领免收工本费。日后因办理挂失、损坏、变更卡面信息等业务需要补卡、换卡的,按省劳动厅和省财政厅《关于社会保障(IC)卡收费问题的通知》(粤劳社〔2003〕169号)或新出台文件执行,现时的社保卡工本费为20元/张。
    温馨提示:
    办理社保卡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社保卡金融账户免收卡年费、挂失手续费。
    2、社保卡金融账户取现、转账时,每卡每月免收三次本地跨行服务手续费,每次上限金额为5000元。
    3、持卡人可办理手机短信通知服务,并免收信息服务费。
    (四)正确保管社保卡
    1、社保卡一人一卡,是参保人办理社会保障业务必备的重要凭证,是记录个人参保情况的重要载体,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弯折、压皱、高温、水浸,避免靠近手机、磁铁等具有强磁场的物品存放。
    2、社保卡密码是持卡人消费用卡的重要安全保证,请妥善保管,以确保持卡人的资金安全。以社保卡密码进行的业务操作视同本人操作或本人授权的操作,因密码保管或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二、如何使用社保卡
    (一)社保卡的激活和密码
    1、社保卡的激活
    社保卡含有两个账户:医疗账户和金融账户。
    持卡人领卡后须凭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本市范围内任一服务银行网点,办理社保卡医疗账户和金融账户的激活,办理时需设置两个账户密码。
    2、社保卡的密码
    社保卡由于包含两个账户,因而分为医疗账户密码和金融账户密码。医疗账户密码用于办理社会保障业务及其他社会公共业务,金融账户密码用于办理银行相关的金融业务。
    持卡人激活社保卡时应修改设置医疗账户密码与金融账户密码,不允许使用初始密码(123456)进行应用。
    3、社保卡的密码修改
    持卡人可到市人社局指定的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或使用服务网点提供的自助服务终端进行医疗账户密码的修改。金融账户密码可由持卡人在该卡服务银行网点办理或使用各银行提供的自助服务方式修改。
    4、社保卡的解锁
    持卡人在使用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或者查询个人医疗账户余额时,若连续10次输入错误密码,社保卡将被锁卡。锁卡后,持卡人应当持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市人社局指定的社保卡服务网点进行解锁。金融账户的锁定及解除锁定按服务银行有关要求执行。
    注:只有在办理社保卡账户激活、密码设置后,社保卡方可使用。
    (二)社保卡的功能
    社保卡功能有以下七个方面:身份认证、信息查询、社保缴费、待遇领取、费用结算、金融功能、扩展应用。
    1、身份认证
    社保卡是持卡人办理各项社会保障业务、申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及医疗保险就医结算等的电子凭证。
    2、信息查询
    持卡人可通过相关服务网点、授权自助终端查询本人的基本信息和社会保险各险种参保缴费情况、社保待遇核定和支付情况、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拨和消费情况等。
    3、社保缴费
    持卡人可利用社保卡的金融账户实现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的社保缴费。
    4、待遇领取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利用社保卡的金融账户,为持卡参保人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及其他补贴。
    5、费用结算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门诊、住院时,凭社保卡实时结算相关费用。
    6、金融功能
    可作为普通银联借记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理财等金融功能,适用于国内所有贴有银联标识的ATM机或POS机。
    7、扩展应用
    随着我市政务信息化的发展,社保卡应用将逐步扩展到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其他社会事务领域,为社会大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在社保医疗应用方面,社保卡具备就诊身份识别、社保信息查询、社保结算一卡通(含门诊和住院社保结算)、金融支付一卡通、诊疗一卡通等功能,实现社保、金融、诊疗等各类应用系统的集成,做到集约建设,共享资源,协同运行,进一步提升我市公共服务能力,实现便民、利民、惠民的目标。
    三、社保卡出了问题怎么办
    (一)密码遗忘或被锁定
    持卡人忘记社保卡的医疗账户或金融账户密码,或连续输入错误密码造成锁卡后,需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卡到其发卡银行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进行解锁与密码重置。
    (二)如何办理挂失
    发现社保卡丢失或被盗后,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请立即申请挂失。发卡银行在接到挂失信息后会及时冻结该卡的使用。
    挂失后请尽快申请补卡,以免影响个人的社会保障和金融相关业务办理。
    挂失分为口头挂失和书面挂失:
    1、口头挂失。持卡人可通过发卡银行服务电话或网上银行等多种渠道办理,自发卡银行受理口头挂失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尽快办理书面挂失手续,否则口头挂失将自动失效,卡恢复使用。挂失失效后持卡人因遗失社保卡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2、书面挂失。持卡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我市范围内任一发卡服务银行网点办理书面挂失手续。挂失手续办妥后,挂失即时生效,如本人未及时挂失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三)如何办理解除挂失
    持卡人在挂失后未办理补卡手续前,找回卡片的,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卡,已办书面挂失的还需携带原挂失申请表,到发卡银行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申请挂失解除,恢复该卡的使用。
    温馨提示:
    1、办理解除挂失手续后,原挂失的社保卡恢复使用。
    2、办理补卡手续后,即使找回原社保卡,也不可再办理解除挂失。
    3、按有关规定,持卡人需本人凭有关资料到发卡银行办理社保卡的解除挂失手续,由于特殊情况无法由本人办理时,能否委托他人代办或委托他人代办时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请咨询相关的发卡银行,按发卡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发卡银行联系方式详见后面。
    (四)如何办理补卡、换卡
    1、如社保卡丢失,在办理书面挂失后,持卡人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市人社局指定的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补卡。
    2、因社保卡损坏、卡面个人信息变更、卡到期等原因,持卡人需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市人社局指定的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换卡。
    3、受理补卡、换卡申请后,持卡人需缴纳物价部门规定的社保卡工本费,并领取缴费凭据。持卡人在业务受理30个工作日后,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补卡(换卡)申请表到受理服务网点领卡,同时到服务银行办理社保卡激活手续。
    温馨提示:
    1、在挂失、补卡、换卡期间,医疗账户和金融账户暂停使用,医疗账户和金融账户相应冻结。如发生影响持卡人医疗待遇、养老待遇领取等情况,银行和社保不承担责任。
    2、办理补卡手续后,即使找回原卡,原卡不能再使用,也不再受理卡工本费的退还手续,原卡可提交发卡银行网点或自行销毁。
    3、办理换卡手续时,需交回旧卡,由社保卡服务网点回收统一销毁。
    (五)如何办理销卡
    持卡人因死亡、出国(境)定居、转移外地和外来务工人员返回原籍,可以注销社保卡。申请人凭社保卡、居民身份证首先到社保业务经办窗口办理卡内个人医疗帐户销户手续,社保局业务科室开具《社保卡销卡通知单》;然后申请人再凭社保卡、《社保卡销卡通知单》及居民身份证到合作银行服务网点办理银行金融账户注销手续。需由他人代理的,还须提供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四、社保卡与医保卡的衔接
    原持有广发银行医保IC卡的参保人,办理社保卡启用手续后,医保卡内的个人医疗账户余额将在资金清算完成后转入社保卡,原医保卡将停止使用。医保卡将逐步更换为社保卡,医保卡具体停止使用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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