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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PPP模式整区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告

时间: 2019-12-03 15:46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清新区水利局   点击:-

清远市清新区PPP模式整区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告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清远市清新区PPP模式整区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服务覆盖清新区石潭镇、浸潭镇、龙颈镇、三坑镇、山塘镇5个镇的镇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石潭镇、浸潭镇、龙颈镇、三坑镇、山塘镇5个镇的5座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0.8亩,总设计规模13600m3/d,建设配套污水收集主次干管长度约50.57km。

    镇区污水处理设施选址、建设规模及主次干管管网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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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区具体服务范围及建设规模如下:

    1、石潭镇:拟建污水处理设施主要服务镇区,总服务面积约875677m2,服务人口约15000人,服务范围包括:车仔尾村,下潭、山咀、大圳面、农场、东安街、上升、建国、新升一、新升二、建营、菜场;大洛村、田寮村、磨二村、磨三村。拟建设规模为2500m3/d,总占地面积7.5亩,配套管网长度约11.71km

    2、浸潭镇:拟建污水处理设施主要服务镇区,总面积约1867877m2,服务人口约42000人,服务范围包括:大湾岗村委会、留良洞村委会、独石村委会、芦苞村委会、浸潭居委会。拟建设规模为7000m3/d,总占地面积21.0亩,配套管网长度约15.08km

    3、龙颈镇:拟建污水处理设施主要服务镇区,总服务面积约780000m2,服务人口约3790人,服务范围包括:龙颈居委会、龙北岗咀头村、龙北八队、龙北九队、龙北十队、龙北十一队、龙北新围村。拟建设规模为600m3/d,总占地面积1.8亩,配套管网长度约8.82km

    4、三坑镇:拟建污水处理设施主要服务镇区,总服务面积约23402700m2,服务人口约16000人,服务范围包括:居委会、布坑村、矮车村。拟建设规模为2500m3/d,总占地面积7.5亩,配套管网长度约9.44km

       5、山塘镇:拟建污水处理设施主要服务镇区,总服务面积约2000000m2,服务人口约6324人,服务范围包括:山塘居委会、新兴村委(部分)、塘湾村(部分)。拟建设规模为1000m3/d,总占地面积3.0亩,配套管网长度约5.52km

        根据论证,本项目7000m3/d规模的浸潭镇污水处理厂采用A/A/O微曝氧化沟工艺,其余四个镇污水处理厂规模较小,采用传统A/A/O工艺作为污水处理厂主体工艺。项目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各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统一由项目公司负责处理到含水率80%以下,处置方式由项目公司确定。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9111.15万元,拟采用PPP模式,由社会资本在清新区成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建设的资金筹措,政府不参股项目公司。项目自有资金比例为总投资的30%,银行长期贷款比例为总投资的70%。根据本项目进度安排,项目计划于2020年底投入运行。

    根据国家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文件要求,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特设本次公告,以深入、全面、真实了解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

    二、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咨询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广州巴菲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晓路宝成街10A1801

联系人:孔维斌         电话:020-34392366      传真:020-84051161     邮箱:gzbuffet@126.com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识别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2、对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3、对识别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进行定量定性评估;4、提出防范和化解措施,判定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截止日期

       1、主要事项

    (1)本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2)项目用地对周边居民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3)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安全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4)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5)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2、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上述项目评估咨询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

    3、截止日期

    本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广州巴菲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912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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