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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育龄夫妻自主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误工补助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时间: 2017-09-26 00:00   来源: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发布机构:   点击:-

1.制定本办法目的:更好地动员育龄夫妻自主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杜绝政策外多孩出生,促进全区计划生育工作全面发展

2.制定本办法依据: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3.本办法适用对象:自主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的本区户籍育龄夫妻。

4.本办法的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是指上环、结扎、补救措施一、补救措施二。

5.自主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误工补助标准:上环每例补助400;结扎每例补助800(纯二女夫妻结扎每例补助6000;政策外三孩及以上落实补救措施一每例补助400、落实补救措施二每例补助800
  
6.兑现方法:区卫生计生局将各镇(场)上月自主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误工补助金额划入镇(场),镇(场)划入村(居)委会,由村(居)委会兑现给自主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的育龄夫妻。
   7.本办法施行日期:本办法自2017年5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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