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场)安监站:
现将市安全监管局《转发<金属冶炼目录(2015)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及时将《金属冶炼目录(2015)版》印发到有关企业,督促有关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同时,请各镇(场)加强属地相关企业普查,逐一登记造册,督促企业做到隐患排查资金、责任、时限、措施、预案“五落实”,严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请2月26日前将企业登记表(见附件)报送至区安全监管局。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冶炼目录(2015版)》的通知.pdf
清远市清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