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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清新安办〔2016〕139号)

时间: 2016-11-24 11:00   来源:清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机构:   点击:-

各镇人民政府、笔架林场,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的通知》(粤安办〔2016〕15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并按照《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区集中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清新府办函〔2016〕126号)要求,参照《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的通知》(粤安办〔2016〕26号)及有关标准和规范,进一步加强风险点危险源的排查和管控,确保按时保质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

 

附件: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的通知(粤安办(2016)_153号).pdf         

 

                清远市清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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