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粤环高评〔2021〕1号)要求,现对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朱婉莹同志申报生态环境管理与咨询专业初级职称进行评审前公示,其基本情况及申报情况见附件《(初)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
在公示期内,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受理单位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留真实姓名。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2022年3月4日至2022年3月11日止,共7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763-5822185/5895839
地 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东一巷3号
邮政编码:511800
附件:1.《朱婉莹-(初)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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