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浸潭镇“万人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镇各部门,各机关单位:
《浸潭镇“万人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委员会
2019年5月30日
浸潭镇“万人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有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和有关会议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我镇推进“村庄清洁活动”行动,抓好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突破口”,打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第一场硬仗”。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万人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活动。
一、目的和意义
通过活动,组织发动全镇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回乡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断增强全民参与共建美丽清新家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浸潭乡村振兴贡献应有的力量。
二、活动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至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完成之日结束。
三、参与人员和地点
在本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广大干部职工,以本人祖籍所在自然村(祖籍在镇外的以挂驻村)为工作对象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活动,要以沿镇、沿路、沿水、沿景等“四沿”地域为整治重点。
四、活动内容
针对农村“脏、乱、差”现象,以清洁村庄行动为切入点,按照“三清三拆三整治”为工作目标,扎实开展相关人居环境助力活动。
(一)协助指导清理村巷道及生产工具、建筑材料乱堆放,清理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杂草杂物、积存垃圾,清理沟渠池塘溪河淤泥、漂浮物和障碍物。
(二)动员拆除危房、废弃猪牛栏及露天厕所茅房,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等。
(三)指导整治垃圾乱扔乱放,整治污水乱排乱倒,整治电力、电视、通信线缆等乱搭乱接。
(四)协助指导村民完成关于本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保障的村规民约。
(五)协助理事会、慈善会等民间组织,积极发动外出乡贤参与本村人居环境整治。
(六)探索“党建+环境整治”机制,参与开展党员带头清理垃圾等主题日活动。协助加强村级基层党组织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领导力量。
五、活动要求
(一)落实“五个要求”,确保“五个到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记嘱托、牢记使命、牢记责任,充分认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重要性,不折不扣落实好“五个要求”(强化责任落实、科学有序推进、坚持分类指导、广泛宣传动员、建立长效机制),全力以赴做到“五个到位”(认识要到位、职责要到位、行动要到位、保障要到位、宣传要到位)。全体广大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平时工作注重入户走访动员和宣传发动工作,注重发挥理事会的作用,激发全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热情。
(二)强化履职尽责,构建长效机制。要始终坚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强化落实各级主体责任,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广大干部职工是行动主体。每个干部职工2019年5月、6月、7月每月不少于1次回乡(挂扶村)开展相关整治工作,之后到2019年底不少于2次,并且要向镇乡村振兴办报送相关图片、文字等简要信息情况,确保做到责任到人,全体参与。此项工作将作为单位年底对干部职工评优评先标准之一。镇班子成员(祖籍在浸潭)除回乡助力外,还需定期到所挂扶的村开展相关助力工作。
(三)强化督导考核,压实工作责任。为确保此次活动目标落实,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围绕职能,形成合力促进活动开展。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各村各部门各单位前3个月需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报送《万人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月报汇总表》(附件1)和《万人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月报明细表》(附件2)到镇乡村振兴办。镇委镇政府将成立督查小组到各单位进行抽检督查考评(督查内容见附件3),根据每月(前3个月)情况进行排名,对排名靠后的3个部门单位进行全镇通报,对连续3个月均排名靠后的部门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六、其他
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请于5月24日前将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络员(附件4)报送到镇乡村振兴办邮箱(jtnzgb@163.com),联系人:曾北桃,联系电话:5630773。
附件:1.浸潭镇万人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月报汇总表
2.浸潭镇万人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月报明表
3.浸潭镇万人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考表
4.浸潭镇万人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联络表
附件1
浸潭镇万人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月报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单位 |
干部职工人数 |
回乡次数 |
收集相片张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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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浸潭镇万人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月报明细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序号 |
部 门 |
姓 名 |
祖籍自然村 (挂扶村) |
回乡日期 |
相片收集张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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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浸潭镇万人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考评表
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考评类别 |
序号 |
考评内容 |
评分标准 |
自评分 |
考核 得分 |
评分依据 |
一、组织推动(25分) |
1 |
推进机制 (15分) |
本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有召开布置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动员会得5分,制定工作任务分工详细方案得5分,有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班或有专人负责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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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资料、图片 |
2 |
宣传发动 (10分) |
各单位有设立助力人居环境宣传栏、悬挂宣传横幅或有在电子屏幕宣传的,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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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资料 实地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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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推动(50分) |
3 |
工作落实 (30分) |
单位领导班子及干部挂点并指导户籍村(挂点村)开展助力人居环境工作的,得30分。以单位总人数为基数,按单位每个干部职工回乡次数计算,每少1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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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资料、图片 |
二、工作推动(50分) |
4 |
资料报送、整理归档 (15分) |
按要求报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报表得5分,有缺报、迟报或报送数据严重失实的,1次扣1分,扣完为止;本单位对本项工作资料的归档整理得10分(包括总结、图片及相关报表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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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镇乡村振兴办、各单位统计数据为准 |
5 |
简报报送 (5分) |
单位有每月上报一篇以上相关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简报,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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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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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成效(25分) |
6 |
干部回乡落实成效率 (10分) |
按各单位干部职工为基数,以回乡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比例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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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资料、开展前后对比图片 |
7 |
工作评估 (15分) |
按平时到村实地抽查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的综合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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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镇督查小组实地抽查情况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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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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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浸潭镇万人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联络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单位 |
分管领导 |
联系电话 |
联络员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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