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结合主体功能区划分定位综合设置本镇办事机构。
1.党政办公室(人大办公室):负责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协调各综合办公室之间的关系。
2.经济服务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经济综合管理和监督部门的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它工作;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文化站):负责民政、侨务等社会事务;负责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广播电视等工作;负责本镇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工作。
4.农业办公室(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办公室、科技工作办公室):负责农林牧、水利、水产等工作;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及土地流转工作;负责科学技术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农产品质量监管、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等工作。
5.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有关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法规,落实计划生育任务;完善人口服务,协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治理工作。
6.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镇、村建设规划;协调镇、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建设管理;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生态发展。
本镇直属事业单位机构。
(一)清新县浸潭镇财政所(清新县浸潭镇公共资产管理中心、清新县浸潭镇财政结算中心。
主要任务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做好培财、理财工作。
2、负责组织镇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的收入,协调有关部门完成上级下达当年的各项收入任务,合理调度好财政资金。
3、负责镇财政预、决算的编报,定期向镇人大报告财政预、决算的执行情况。
4、监督检查镇各单位、各部门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执行财税政策、法规、法令制度情况及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参与研究拟订镇的经济发展计划及镇属有关单位财务管理体制及预算管理办法。
5、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对农村财政政策实施监管。
6、负责监督管理乡镇公有资产及村级集体资产。
7、负责农村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和审计,依法代理村级财务,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和乡镇政府机关财务代理。
8、完成镇委、镇政府以及上级业务部门布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清新县浸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清新县浸潭镇水利所、清新县浸潭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主要任务
1、做好种植业、水产养殖业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及相关服务工作,做好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
2、指导种植业病虫防治和水产病害防治,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农作物病虫测报和水产病害测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的监测工作及农机安全监理。
3、负责水利设施的管理,做好水利工程的除险加固、电排站管理等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征地、规划、设计、安全生产和水库移民工作,以及水事案件、水事纠纷的查处、调解等工作。
5、协助做好农田水利、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工程的规划,负责农村水利技术开发与推广,以及项目评估、技术咨询、项目管理工作。
6、拟订乡镇水土保持规划,组织实施乡镇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工作。
7、负责防汛、防旱、防风、防低温日常工作。
8、负责乡镇供水、用水、节水、排水管理工作以及排水排污管网维护和管理,
9、完成镇委、镇政府以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清新县浸潭镇计划生育服务所。
主要任务
1、宣传国家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规;宣传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的科学知识。
2、开展季度环情、孕情监测,定期对育龄人群生殖健康检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
3、开展避孕节育技术和生殖保健综合服务。
4、定期进行节育术后随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5、负责避孕药具发放、管理及使用效果随访。
6、指导服务室开展业务活动,培训服务室工作人员。
7、建立健全育龄人群的避孕节育、生殖保健技术档案。
8、完成镇委、镇政府以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清新县浸潭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主要任务
1、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
2、开发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积极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服务。
3、指导企业开展在职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统筹管理辖区内劳动力的职业培训工作,组织企业失业人员和新成长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
4、组织开展劳务输出,维护外出务工人员权益,积极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全方位服务。
5、督促辖区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配合和协助县社保部门开展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及稽核工作。并做好辖区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日常增减变动、数据统计和管理工作。
6、加强劳动力管理工作,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监督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工资支付制度。
7、协助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监察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做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咨询工作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8、做好与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相关的调查和统计工作,建立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档案,建立求职登记、职业培训、就业安置等项工作数据库。
9、完成镇委、镇政府以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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