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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浸潭镇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通知

时间: 2013-08-28 11:45   来源:清新区浸潭镇   发布机构:   点击:-

浸委办〔2013〕19号
    
    关于落实浸潭镇领导干部安全生产
    “一岗双责”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今年6月7日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及预防、减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强化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请各班子成员、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按《清远市清新区2013年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清新委办发〔2013〕13号)和《清远市清新区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查工作方案》(清新安办〔2013〕70号)的文件精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并在每次行动检查后向镇安监站提供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的相关材料,以备年终区政府对我镇安全生产考核提供依据。
    
    附件1:浸潭镇2013年度党政班子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表
    附件2:浸潭镇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能责任表
    
    
    
     中共浸潭镇委办公室 浸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1日
    附件1:
    
    浸潭镇2013年度党政班子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表
    责任人职务按区“一岗双责”制度要求,结合分管领域的具体工作内容
    罗文波镇委书记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主持制定安全生产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一并研究部署;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每年召开一次以上党委委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监督、检查、指导党委其他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领导和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郑小云镇委副书记、镇长 第一责任人。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办法措施;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政府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的基本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每年召开两次以上镇(场)长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每季度主持或委托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抓好本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人员、经费等的落实;签署本级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县政府备案,负责所在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监督、检查、指导政府副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朱结锋镇委副书记 协助罗文波书记和郑小云镇长完成本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率控制,监督、检查、指导政府党委委员、副镇长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镇安监、派出所、工商、国土、村建、综治信访维稳、农林水、妇联、工会、武装、司法、计生、组织、纪检、宣传、财政所等各党政部门落实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李军飞党委委员、副镇长 直接责任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责任,并对分管领域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主持研究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监管的办法和措施;指导和协调本辖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落实本辖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加强考核,建立约束、激励机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负责、协助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黄献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对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进行责任追究,落实镇委、镇政府批复结案中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党纪政纪的处分,并督促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把安全生产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建设重要内容。抓好民政、殡改、文化、劳动等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文化系统所属单位、公共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文化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工作。密切监控辖区内网吧的消防安全工作,加强监督劳动保险的购买工,完善各类应急管理办法,为安全生产抢险工作提供保障。
    曾广星党委委员 负责安全生产的组织建设,落实岗位人员;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实施、同时考评;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把受组织考评、提拔重用干部任职期间的安全生产完成情况纳入考察条件。负责镇总工会、关工委、老促会的安全生产工作。
    罗志平党委委员 协助镇安监站及其他职能部门对桃源片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管。
    陈文庆党委委员 负责农林水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汛期镇内河流、湖泊的防汛工作,做好旱季山林防火巡查等工作,制订分管领域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农业、农村、供销社的安全生产工作。
    黄子林党委委员 负责分管计划生育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计生技术服务安全、药品安全、医疗器械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着力提高计生干部安全意识。
    温度明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负责实施民用爆炸物品的监督检查,侦查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民用爆破器材的案件;负责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公共消防安全;负责重大事故事件现场警戒、交通管制、安全保卫等工作,协同配合各类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并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协调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灾难时,按规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罗武强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负责分管环卫、城监、武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调集应急分队、协调参加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毛师英党委委员 负责扶贫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大扶贫工作干部、群众的安全生产教育。
    王治尧党委委员 负责分管统战、侨务、宣传、共青团的安全生产工作,增强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氛围。加强组织对青少年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并做好青少年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
    黄远金党委委员 负责分管村建、国土、交通、旅游、卫生、教育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查处非法开办砖窑、沙场的行为,取缔无证开采矿点。履行职责范围内建筑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依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制定防范事故的对策和措施,组织编制建筑施工事故应急预案。参与建设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密切监控恶劣天气可能引发的山体滑坡情况,做好居民人员疏散应急方案。加强交通隐患点的非查治理工作,对卫生、教育领域做好安全宣教工作。
    何毅挂职副镇长 负责协管的文化、教育、卫生、交通、旅游、劳动等方面安全生产工作。为分管领导做好协调文化、教育、卫生、交通、旅游、劳动的安全生产工作。
     附件2:
    
    浸潭镇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能责任表
    
    序号行业名称主管部门参与协管部门具体职能对像
    1非煤矿山安全职责安监站安监站、国土所、派出所全镇有证非煤矿山
    2打击非法偷挖矿产资源国土所国土所、派出所、林业站、工商所检查镇内非法偷挖矿产资源点
    3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派出所派出所、安监站、工商所、村建办商场、市场、宾馆、酒店、饭店、歌舞厅、桑拿按摩场所、出租屋、“三合一”、“多合一”厂房和门店等的消防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文体娱乐场所安全文化站文化站、安监站、工商所、派出所主要检查网吧、游戏机室、麻雀室、桌球室、卡拉OK厅、体育运动场所等
    5医疗卫生安全卫生院卫生院卫生院、个体诊所安全管理情况,主要是理疗器械安全管理情况、氧气储存和使用安全管理情况、化学药品安全管理情况等
    6道路交通安全石潭中队石潭中队、农林水办车站、公路、桥梁、客运、货运、危险品运输公司、在建道路工程、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
    7水上交通安全黄远金(分管交通领导)工商所、安监站码头、渡口、水运公司、运输船舶、旅游船舶、水上作业船舶、“三无“船舶等
    8危险化学品安全安监站安监站、经济办、派出所、工商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油站等
    9民用爆破器材安全派出所派出所、安监站镇内民用爆破器材批发、储存、使用单位
    10工企业、小作坊安全经济办经济办、安监站、工商所、派出所大型企业、小作坊企业
    11烟花爆竹安全安监站安监站、派出所、工商所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查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
    12建筑施工安全村建办村建办、安监站、派出所检查建筑施工工地、工业园建设工程、重大建设(拆除)施工工地,民工集体宿舍,安装企业等
    13燃气安全村建办村建办、安监站、派出所燃气公司、液化气储罐场、充装站、换气站
    14水利设施设备安全水利所水利所、供电所镇内小水电站(包括在建小水电站工程)、堤围、水库等
    15木材加工厂安全林业站林业站、农林水办、安监站镇内木材加工厂
    16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镇中心学校中心小学、安监站、卫生院、镇妇联镇内中小学校、幼儿园
    17食品药品卫生安全朱结锋(食品安全分管领导)财政所、卫生院、工商所镇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
    18饮用水安全水利所水利所、环境保护站、卫生院、水厂圩镇、农村饮用水安全情况
    19旅游行业安全黄远金(分管旅游领导)安监站、派出所镇内旅游景区景点、旅游度假区
    20地质灾害安全国土所国土所检查排查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方、做好预防措施
    21镇内广告牌投放安全城监城监整治镇内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
    
    
    
    清新区浸潭镇党政办公室 2013年8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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